第三章 招生对象、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cqcfezs.***)和《新生入学须知》上进行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二条 资助政策: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主要有:“奖、助、贷、勤、补、免、偿、缓”八位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不愁”。入学前不用愁,学生可通过申请生源地信用贷款解决学费与住宿费(每学年高可贷款8000元);入学时不用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缓缴学费,先办理入学;入学后不用愁,在校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学年)、国家金(2000-4000元/生·学年)、学校奖学金(500-2000)元/生·学年、特殊困难补助、路费资助、大学生应征入伍一次性补助金等。设置了勤工岗位,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