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监考人员的选聘监考人员是考试程序管理工作的主要承担者,考点必须选调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工作认真、业务熟悉的教师任监考教师;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专升本”招生考试的人员和教师不得参与“专升本”考试各项工作;每个考场配备三名监考教师,其中女同志1—2名。
1.考试科目及分值考试科目分省考试院组织的统考科目和由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加试科目两大类。统考科目文史类为英语、计算机基础、综合文科;理工类为英语、计算机基础、高等数学;艺术类为英语、计算机基础、综合文科;体育类为英语、计算机基础、综合文科;招生院校自行组织加试科目为专业基础课。统考科目单科分数和专业加试科目分数均为150分。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加试由各招生院校在全省统考科目结束后2日内自行组织完
4.登分、统分登分、统分工作使用计算机采取“双工”录入的方式进行。
4.登分、统分登分、统分工作使用计算机采取“双工”录入的方式进行。
4.登分、统分登分、统分工作使用计算机采取“双工”录入的方式进行。
1.考试科目及分值考试科目分省考试院组织的统考科目和由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加试科目两大类。统考科目文史类为英语、计算机基础、综合文科;理工类为英语、计算机基础、高等数学;艺术类为英语、计算机基础、综合文科;体育类为英语、计算机基础、综合文科;招生院校自行组织加试科目为专业基础课。统考科目单科分数和专业加试科目分数均为150分。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加试由各招生院校在全省统考科目结束后2日内自行组织完
1.考试科目及分值考试科目分考试院组织的统考科目和由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加试科目两大类。考试院组织统考科目:英语、计算机基础、高等数学、综合文科(大学语文和政治);招生院校自行组织加试科目:专业基础课。报考各专业的考生应考科目及其要求见附件3。统考科目及专业加试单科考试总分为150分(艺术专业加试除外)。艺术专业加试由各招生院校在全省统考科目结束后2日内自行组织完成,加试科目总分为100分(精确
5.查分各科考试成绩由考生毕业院校负责通知考生,考生也可登录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考生对自己的统考科目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到所在毕业学校招生办提出查分要求。学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分模块将查分考生名单报考试院,由考试院汇总交阅卷点核查;查分限查漏改、漏统、错统,宽严不查。专业加试科目查分由各招生院校负责,必须在上报合格考生名单之前完成。
5.查分各科考试成绩由考生毕业院校负责通知考生,考生也可登录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考生对自己的统考科目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到所在毕业学校招生办提出查分要求。学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分模块将查分考生名单报考试院,由考试院汇总交阅卷点核查;查分限查漏改、漏统、错统,宽严不查。专业加试科目查分由各招生院校负责,必须在上报合格考生名单之前完成。
5.查分各科考试成绩由招生院校负责通知考生。考生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提出查分要求,由考生所在毕业学校汇总核准考生信息后,按科类整理好查分考生名单报考试院(并报电子版),由考试院汇总交阅卷登分点核查;查分限查漏改、漏统,宽严不查。统考科目查分由考试院负责,专业科目查分由各招生院校负责,专业科目查分须在上报合格考生名单之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