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定向培养攻读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doc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8年3月15日
一、基本要求(一)培养方案的修订应以教指委指导性培养方案(参见附件1)为依据,在遵循基本格式与规范的基础上,保留我校原有培养环节等部分内容(参见附件2)。(二)课程设置中专业必修课的自设课程、专业选修课、教育实践研究由各学院自行设置。所有列入培养方案的课程,需要编写课程纲要(参见附件3)。(三)修订后的培养方案由各学院学位委员会分委员会负责审核。
三、其它事项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培养院校提交的培养方案进行审议,并反馈审议意见。新修订的培养方案将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起实行。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同时废止。附件:附件1: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docx附件2:非日制攻读学科教学(XX)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docx附件3:课程纲要格式及内容示例.doc2017年9月3日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扎实的学科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扎实的学科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扎实的学科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