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建筑大学地处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沈阳,位于风光壮美的浑河南岸。
学校是一所以建筑、土木等学科为特色和优势,以工为主,工、管、理、文、农、艺术等多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省部共建高等学校。原隶属于国家建设部,2000年在国家办学管理体制调整中划归辽宁省管理,2010年成为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学校诞生在解放战争时期,是一所有着鲜明的红色基因、伴随着共和国前进步伐不断成长和发展的高校。在70余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始终坚守“立德树人”的大学使命,坚持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和建设行业发展,为国家培养输送了11万余名各类高级专门人才,是国家建筑行业优秀人才的摇篮。
序号 |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年限 | 科类 | 授予学位门类 | 学费(元/ 年/生) |
1 | 050201 | 英语 | 四年 | 3-6年 | 文史 | 文学 | 4800元/年/生 |
2 | 070102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理学 | 4200元/年/生 |
3 | 080201 | 机械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工学 | 4200元/年/生 |
4 | 080202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工学 | 4200元/年/生 |
5 | 080204 | 机械电子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工学 | 4200元/年/生 |
6 | 080213T | 智能制造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工学 | 待定 |
7 | 080403 | 材料化学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工学 | 4200元/年/生 |
8 | 080406 |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工学 | 4200元/年/生 |
9 | 080407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工学 | 4200元/年/生 |
10 | 080412T | 功能材料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工学 | 4200元/年/生 |
11 | 080601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工学 | 4800元/年/生 |
12 | 080703 | 通信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工学 | 4200元/年/生 |
13 | 080717T | 人工智能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工学 | 待定 |
14 | 080801 | 自动化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工学 | 4800元/年/生 |
15 | 0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工学 | 4800元/年/生 |
16 | 081001 | 土木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工学 | 4800元/年/生 |
17 | 081002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工学 | 4200元/年/生 |
18 | 081003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工学 | 4200元/年/生 |
19 | 081004 |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工学 | 4200元/年/生 |
20 | 081006T |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工学 | 4200元/年/生 |
21 | 081201 | 测绘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工学 | 4000元/年/生 |
22 | 081802 | 交通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工学 | 4200元/年/生 |
23 | 082502 | 环境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工学 | 4200元/年/生 |
24 | 082801 | 建筑学 | 五年 | 4-7年 | 理工 | 建筑学 | 4800元/年/生 |
25 | 082802 | 城乡规划 | 五年 | 4-7年 | 理工 | 工学 | 4800元/年/生 |
26 | 082803 | 风景园林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工学 | 4800元/年/生 |
27 | 082901 | 安全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工学 | 4200元/年/生 |
28 | 120103 | 工程管理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管理学 | 4000元/年/生 |
29 | 120104 |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管理学 | 4200元/年/生 |
30 | 120105 | 工程造价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管理学 | 4200元/年/生 |
31 | 120203K | 会计学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管理学 | 4000元/年/生 |
32 | 120404 | 土地资源管理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管理学 | 4000元/年/生 |
33 | 120405 | 城市管理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管理学 | 4200元/年/生 |
34 | 120602 | 物流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工学 | 4200元/年/生 |
35 | 130310 | 动画 | 四年 | 3-6年 | 文理 | 艺术学 | 10000元/年/生 |
36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 | 四年 | 3-6年 | 文理 | 艺术学 | 10000元/年/生 |
37 | 130503 | 环境设计 | 四年 | 3-6年 | 文理 | 艺术学 | 10000元/年/生 |
38 | 130504 | 产品设计 | 四年 | 3-6年 | 文理 | 艺术学 | 10000元/年/生 |
学校现有建筑学、土木工程、机械工程、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土木工程、机械工程、建筑学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校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单位。在全国第四轮一级学科评估中,5个博士一级学科及学校总体排名均位列辽宁省属理工类高校第一名。2017年学校入选省一流大学建设高校,5个学科入选省一流特色学科重点建设学科。建筑学、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工程造价等12个专业被认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通信工程、自动化、环境工程、动画、环境设计、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测绘工程、安全工程等9个专业被认定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1个专业获批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近16000人,现有本科生11300人,博士、硕士研究生4100人,外国留学生800余名。
学校设有15个学院(教学部),19个直属科研机构和直属科研平台,现有一支德才兼备、业务精湛、奋发有为、充满活力的师资队伍。有教职工1700余人,其中博士硕士导师716人,教授211人,副教授428人。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3人,国家级专家2人,国家“万人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1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6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教育部专业指导委员会成员1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0人,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6人,中国博士后“香江学者计划”入选者1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创新团队、“兴辽英才计划”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及辽宁省创新团队10个,辽宁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学团队”3个,“兴辽英才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辽宁特聘教授)16人。
“十二五”以来,学校获得科技总经费15.65亿元,累计科研立项5100余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专利金奖等国家和省部级奖励120余项。发表论文被“三大检索”收录2300余篇,其中多篇学术论文在《Nature Geoscience》等国际顶级期刊上发表。学校在中国高校产学研实力排行榜中排名第13名。我校入围“中国高校专利转让排行榜(TOP100)” ,位居省属高校第一。学校承担国家和省部级教改立项320余项,教改成果获国家和省部级奖励130余项,2次被评为全国“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连续6次被评为辽宁省教育科研先进集体。《沈阳建筑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入选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和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学校本科教育包括7个门类下25个专业类,共53种专业。2门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我校是教育部确定的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高校。现有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国家地方联合实验室、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等3个国家级科技平台,建有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3个,国家级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1个,省部级重点学科11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0个,省级实验中心及实践基地28个,省级重点人文社科基地2个。辽宁省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辽宁省易班发展中心)落户我校。学校本科招生实现了国内一批次省区全覆盖。毕业生就业前景广阔,行业就业特色显著,国企就业和世界500强就业状况良好,考研升学率连年新高,充分就业和高质量就业态势稳定。
学校与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60多所大学建立了校际交流或科研、合作办学关系,是国家教育部选定的招收国内访问学者单位,是国务院确定的全国首批可以招收外国留学生的学校,是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招收院校,是辽宁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博士奖学金生招收院校,是辽宁省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和辽宁省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学校与美国班尼迪克大学合作举办的信息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是基地的示范项目。学校与罗马尼亚特来西瓦尼亚大学共同建立了孔子学院,与美国马赫西国际大学开展了管理学博士联合培养项目。
学校校园底蕴深厚、优美宜人。校区占地面积1500亩,建筑面积52万平方米。主校区规划设计体现了以人为本、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建筑形式现代、质朴、简练,功能设施齐全。教学区为网格式、具有东方文化底蕴的庭院组合,有利于资源共享和学科交流。一座长达756米的亚洲第一文化长廊将教学区、图书馆、实验区、办公区、生活区等巧妙地连接在一起,形成校园一道独特的风景。学校校园获得国家“2008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1.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2018年和2019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2.考生报考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应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报考专业与原专业属于相同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具体专业所属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陆教育部网站,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1.报名时间:8月11日—22日。
2.报名方式:报名的考生可登录沈阳建筑大学主页,点击本科招生网下载《沈阳建筑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名登记表》,认真填写相关信息。
3.寄交申请材料:申请者将填好后的报名登记表打印,连同身份证复印件、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以及未就业证明承诺书(往届生填写,可在本科招生网下载模板)(按照以上顺序左侧装订),于8月22日前(以寄达地邮戳为准)邮寄至沈阳建筑大学招生就业处(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中路25号,邮编110168),注明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并将以上报名材料电子版及考生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须为蓝色或白色背景,295×413像素,大小控制在50KB以下,以身份证号码命名,jpg格式,电子版照片要与报名登记表照片一致)打包压缩为rar文件,文件以“第二学士学位报名材料+姓名”命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zsb@***.cn,邮件主题以“沈阳建筑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报名材料+姓名”命名。
4.资格审核时间:8月23日—24日。
5.申请者须严格按照以上要求发送电子邮件并寄交纸质材料,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办公室将在收到电子邮件后,对申请者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按各专业招生计划1:2比例确定参加学校考核的人员名单,于8月25日在本科招生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并做好面试考核相关准备。
6.当申请人数大于招生计划1:2的比例要求时,学校将根据申请者提供的国家大学英语等级考试的等级和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排序,优先考虑通过六级者,并依成绩的高低确定入围学校考核人员名单。当申请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1:2的比例要求时,符合报名条件者将全部入围学校考核人员名单。在初审时,学校将通过国家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查询系统逐一核实申请者成绩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
1.考核时间:8月26日-28日(具体考核安排以本科招生网公布信息为准)
2.考核方式:
(1)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考核工作将采用网络视频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由考生申请报考的专业所在学院组织进行,主要考查考生外语基础、思想政治修养、所报考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及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等。
(2)每名考生可填报2个专业志愿,学校依据考生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将依据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直至额满为止,如面试考核成绩相同,则按照大学英语六级或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一志愿未录取满额,将录取第二志愿考生,直至录取满额为止。具体考核安排详见《沈阳建筑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网络面试考核办法》,请考生关注沈阳建筑大学本科招生网后续通知。
(3)学校第二学士学位录取结果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将在沈阳建筑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入学时间详见录取通知书。
1.经学校第二学士学位录取的学生请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来校报到,具体事宜见《沈阳建筑大学新生入学须知》,对未经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2.学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学生入学后,统一安排体检复查,环境设计和动画2个专业不招收色觉异常(色盲)学生;
3.学校将在学生入学后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4.学校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校学籍管理系统,课程设置及教学安排按照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执行。
5.修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不参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在校期间不可转专业,在学生资助、奖励等方面参照相应本科生规定执行。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并按年度缴费。住宿费根据宿舍人数和条件不同按每人900元/年、1100元/年、1200元/年三个标准收取。各专业具体学费标准已在本章程第三部分专业设置说明中列明。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我校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和学校的实际采取了“奖、助、贷、勤、免、补”等多种措施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
1.一是按规定评定发放国家和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的同时,学校还设立了校长奖学金(10000元/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多种企业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努力学习,可通过获得奖学金以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全部或部分费用;
2.二是按规定评定发放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的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岗位;
3.三是积极落实助学贷款政策,协助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有关手续;
4.四是设立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和学费减免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报到入学,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学费减免;
5.五是对于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还可获得定餐、阳光卡、雷锋班历任班长资助基金以及社会爱心人士助学扶困基金等资助。
1.学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课程,取得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资格的,即可获得沈阳建筑大学毕业证书及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2.在规定修业年限内未取得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资格的,不再延长学制,亦不实行留降级制度,可视具体情况发给肄业或结业证书。
1.投档比例
我校在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1)普通类: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和批次,我校遵照执行其相应的录取政策。对于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和批次,我校按照院校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即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2)艺术类:遵照有关省份的投档方式及比例规则进行录取。我校在辽宁省美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我校原则上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政策性加分(降分)的有关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普通类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
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进入我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以考生高考成绩为依据,按先高分后低分的原则,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专业。在考生专业安排过程中,当考生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报考同一专业且高考成绩相同的进档考生,录取顺序为:
①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包含政策加分)较高者;
②专业志愿靠前者;
③高考相关科目分数较高者,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英语专业科目优先顺序为外语、语文、数学。
(2)特殊专业的录取规定
①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等专业须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
②少数民族预科班录取时将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成绩安排专业。
对于已经录取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在预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后,学校将根据其高考文化课成绩和预科期间考试课成绩按相应比例折算的综合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结合学生的专业志愿情况安排专业。
(3)特殊省份的录取原则
①在内蒙古自治区按照该省份建议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②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注为“面向塔城地区招生”的招生计划对报考考生的要求为新疆塔城地区的考生;标注为“面向八师石河子市招生”的考生计划对报考考生的要求为新疆八师石河子市的考生。
③在江苏省对报考考生的要求为:理工类选测科目一为物理,选测科目二不限,两门选测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为2B以上(含),必测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为4C以上(含),技术科目等级为合格。对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进行录取。报考同一专业且高考成绩相同的考生,录取顺序为:a)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包含政策加分)较高者; b)专业志愿靠前者;c)选测科目一(物理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较高者;d)高考相关科目分数较高者,理工类专业科目优先顺序为数学(含附加分)、语文、外语。
④ 在实行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试点省份,我校按照当地发布的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相应批次(类别)的录取办法。
6.艺术类专业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说明
(1)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录取办法
我校艺术类招生将继续统一采用考生所在地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简称省级统考)。在我校列有艺术类招生计划的省份,凡达到该省相应艺术类统考合格线的考生均可报考。
录取原则为:
对于学校所在艺术类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我校遵照执行其相应的投档、录取政策,并按照各省的投档成绩,以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并安排专业。
对于学校所在艺术类批次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我校将在投档的考生中,在其艺术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且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提档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成绩+省级艺术统考成绩)进行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并安排专业。对于报考同一专业且艺术类综合总分相同的进档考生,录取顺序为:
①专业志愿靠前者;
②省级统考成绩较高者;
③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包含政策加分)较高者;
④高考相关科目分数较高者,科目优先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
(2)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的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
工作程序: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游泳项目的考生,运动技术水平测试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考生须参加全国统考。
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网球项目的考生需按我校规定时间到学校进行运动技术水平测试报名,报名时需按照学校疫情期间防控要求提供相关健康材料,并持本人身份证、国家等级运动员证书原件、被认定为等级运动员相应竞赛的秩序册、成绩册原件。考生需本人到校报名。
日程安排:2月17日前考生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报名信息与运动技术水平测试时间另行通知;8月,招生录取。
录取办法:①我校游泳项目将根据考生的全国统考成绩分布情况确定合格成绩要求,并结合学校该项目招生计划确定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名单。网球项目则依据考生在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按照不同性别并结合学校该项目招生计划,在国家规定的比例内确定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名单。上述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如生源所在省(区、市)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队相应项目的专业测试,则须参加省级统一测试并获得通过。
②我校将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对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如无异议,学校将上传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名单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集中公示。未经教育部集中公示合格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我校将取消其当年报考和录取资格。
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专业测试成绩优异,并获得我校“文化课单考”优惠政策的考生,如在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中成绩达到我校划定分数线,我校将在其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机构审核同意后予以录取。
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专业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并获得我校“高考成绩可降至生源所在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优惠政策的考生,我校将在其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机构审核同意后予以录取。
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专业测试成绩合格,并获得我校“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优惠政策的考生,我校将按照专业测试成绩顺序,在其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机构审核同意的基础上,择优录取至额满。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将参照省级招生机构关于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中路25号
邮政编码:110168
咨询电话:024-24693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