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京学院2015年综合评价招生评价办法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落实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招生要求,经陕西省教育厅批准,学校2015年将通过综合评价的招生形式录取高职(专科)层次学生。依据《西京学院2015年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特制订本综合评价办法。指导思想以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为依据,以维护考生利益、选拔合格人才、促进教育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条学校全称:西京学院国标代码:12715在陕招生代码:8040。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