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向招生学校提出录取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录取试点院校对应专业学习。根据政策规定,免试考生只能报考与获奖专业相同或相近单招对口专业。申请书面材料1、山东省2017年高等职业院
附件1山东省2017年高等职业学校单独招生考生免试申请表招生学校:姓名考生号性别毕业学校或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考生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考生免试资格(获奖年度及奖项名称)考生申报专业审核意见获奖考生毕业学校考生是否为本校应届毕业生:学校负责人签字:(学校盖章)年月日审核意见劳模考生单位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年月日审核意见招生学校负责人签字:(招生学校盖章)年月日注:招生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