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招委发[2015]13号关于2015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批复省内有关普通高等学校:你们关于201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报告收悉。根据《2015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实施办法》(甘招委发[2015]1号)要求,经研究,现批复如下:同意各校确定的拟录取分数线。有关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相关招生政策规定,坚持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认真做好招生录取工作。各招生院校于4月22日前将录取名单传
序号县区名称录取分数线兰州市 1永登县300分2皋兰县281分3榆中县356分定西市 4安定区366分5漳县388分6岷县366分7通渭县321分8陇西县280分9渭源县 10临洮县 平凉市 11崆峒区358分12泾川县403分13灵台县434分14庄浪县414分15静宁县410分庆阳市 16正宁县293分17环县387分18宁县376分19华池县411分20镇原县361分21合水县430分22庆城县396分陇南市 23武都区33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