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 新疆师范大学
  • 更新日期:2022-07-10 17:44:14
  •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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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02号

2018年新疆师范大学关于领取“大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请参加2018年硕士研究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计划并已拟录取的考生,于2018年7月5日--11日(周末、周一除外)到温泉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205室领取录取通知书。研究生处招生科2018年7月5日

2018年新疆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复试分数线

根据教育部及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招生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士兵专项计划”分数线制定如下:序号招生类别总分政治、外语备注1士兵专项计划22235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处2018年3月19日新疆师范大学2018年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上线考生名单.xlsx

2012年关于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

教学〔201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扶贫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中央部门所属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经研究决定,自2012年起,组织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即在普通高校招生

2018年新疆师范大学关于申报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专项科技兴新计划(基层科技计划)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关于改进加强自治区财政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的意见》(新财教〔2016〕14号)文件精神和《深化自治区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新科计字〔2017〕90号)的相关要求,2018年度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专项-科技兴新计划(基层科技计划)已开始申报,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申报须知1.项目申报人须严格按照项目指南的支持内容和相关要求,进行项目申报。若不在申报指南支持范围内、不符合项目申报要求

2018年新疆师范大学关于申报自治区创新条件(人才、基地)建设专项(自然科学计划)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关于改进加强自治区财政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的意见》(新财教〔2016〕14号)和《深化自治区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新科计字〔2017〕90号)的相关要求,2018年度自治区创新条件(人才、基地)建设专项(自然科学计划)已开始申报,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申报须知1.项目申报人须严格按照项目指南的支持内容和相关要求,进行项目申报。若不在申报指南支持范围内、不符合项目申报要求的,不予

2018年新疆师范大学关于申报自治区区域协同创新专项(上海合作组织科技伙伴计划)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根据自治区《关于改进加强自治区财政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的意见》(新财教〔2016〕14号)和《深化自治区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新科计字〔2017〕90号)的相关要求,2018年自治区区域协同创新专项(上海合作组织科技伙伴计划)已开始申报,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申报须知1.项目申报人须严格按照项目指南的支持内容和相关要求,进行项目申报。若不在申报指南支持范围内、不符合项目申报要求的,不予受理。2

2018年新疆师范大学关于申报自治区区域协同创新专项(科技援疆计划)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2018年度自治区区域协同创新专项(科技援疆计划)已开始申报,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申报须知1.项目申报人须严格按照项目指南的支持内容和相关要求,进行项目申报。若不在申报指南支持范围内、不符合项目申报要求的,不予受理。2.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3.具体申报要求,详见2018年度自治区区域协同创新专项(科技援疆计划)申报指南(附件1)。申报方式1.申报指南中所有项目的申报均需通过自治区科技厅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