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银行汇款缴费须知汇款时间:2014年2月17日—2月23日汇款金额:人民币200元整收款人全称:长春职业技术学院收款人账户或地址:07—180601040000140收款人开户行名称:农行长春市曙光支行大学生分理处说明:须在指定的中国农业银行现金汇款缴费,填写个人结算业务申请书,禁止跨行交易;须考生本人到银行汇款,禁止他人替代;在“附加信息及用途”一栏,须填写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号码;由于周周日银行不办理个人对公汇款业务,请考生在周一至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专业学费标准依据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物价局、吉林省教育厅文件规定,长春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如下:序号分院专业学制收费标准(元/年)1汽车学院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379002汽车学院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379003汽车学院汽车电子技术379004汽车学院汽车运用技术379005汽车学院汽车整形技术379006汽车学院新能源汽车维修技术379007工程技术学分院数控技术375008工程技术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