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招生考试招生章程(收费标准、考试成绩、招生计划)

2017-11-05 09:23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一、院校层次、性质
  • 二、学院简介
  • 三、2015年高职招考专业及招生计划
  • 四、招生对象
  • 五、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
  • (一)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高职招考招生
  • (二)成立以学院纪委书记为组长的纪检监察
  • (三)录取规则
  • 1、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
  • 2、高中生录取规则:
  • (1)2015年面向高中生专科层次高职招
  • (2)高中生以文化分投档录取,不需要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 (3)高中生按考试成绩总分
  • 3、中职生录取规则
  • (1)根据教育部关于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实行
  • (2)我院面向中职生招生的土建类职业技能
  • (3)录取时,专科各专业均按照考生文化课
  • (四)各专业招生男、女生比例不限。
  • (五)录取工作完成后,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
  • 六、各专业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
  • 七、学历文凭和学生待遇
  • 八、咨询、查询、联系方式
  • 九、本章程由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一)收费标准
  • (二)退费办法:
  • 1.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
  • 2.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一个学期
  • 3.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退还;
  • 4.被开除学籍的,其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退还

   

    为了保证2015年高职招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15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的通知》(闽教考〔2014〕10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闽教考〔2015〕6号)要求,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订本章程。

一、院校层次、性质
学校全称: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2627(全国代码)
学校地址:新校区:福建省永安市国林路298号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二、学院简介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创建于1929年,系福建省首批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并已通过验收。学院由福建省教育厅举办,地处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魅力城市永安市区。学院现有新校区占地面积1062亩,设有水利类、电力类、建筑类、机械制造类、电子信息类等5个专业群36个专业,目前全院教职工360多人,在校生近6000人。

三、2015年高职招考专业及招生计划
2015年高职招考专业及指导性招生计划具体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汇总公布为准。

四、招生对象
2015年我省高职招考的对象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文化课考试分数达150分及以上的。

五、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
(一)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高职招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2015年招生录取工作,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二)成立以学院纪委书记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三)录取规则
1、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5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的规定,身体健康状况良好,体检合格。
2、高中生录取规则:
(1)2015年面向高中生专科层次高职招考实行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各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2)高中生以文化分投档录取,不需要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3)高中生按考试成绩总分(含照顾分)排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顺序”的原则依次录取。出现同分情况,按照数学科目成绩高的考生优先排序,若数学科目成绩又相同,则依次按语文、英语成绩高的考生优先排序,以此类推。
3、中职生录取规则
(1)根据教育部关于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的改革精神,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凡报考我院的中职毕业生,其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应达到省定的专科保底线,且必须参加我院委托相关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没有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2)我院面向中职生招生的土建类职业技能测试全权委托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面向中职生招生的制造类职业技能测试全权委托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组织;面向中职生招生的计算机类和电子信息类职业技能测试全权委托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组织;面向中职生招生的财经类职业技能测试全权委托泉州黎明职业大学组织;请考生务必按照委托学校在官网上公布的时间、地点、测试办法和相关要求参加测试。
(3)录取时,专科各专业均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成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占综合分的比例为85%,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分的比例为15%。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照考生专业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四)各专业招生男、女生比例不限。
(五)录取工作完成后,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并将被录取的考生信息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办理录取手续。

六、各专业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
根据闽价费〔2012〕356号和567号文件精神,学院各专业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如下:
(一)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均为6000元/生?年;
(二)退费办法:
1.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退还;
2.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退还;
3.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退还;
4.被开除学籍的,其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退还。

七、学历文凭和学生待遇
高职招考录取的学生属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统招学生,学生毕业获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在学费、学籍管理、学历文凭、“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以及学院的奖、贷、助学等方面与普通高考高招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八、咨询、查询、联系方式
凡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可登录学院网站或来电咨询我院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
学院网址:http://www.*** 
学院招生办网址:http://www.***/edumis/ddzs/ddzsindex.aspx,招生咨询电话:0598-8823857(兼传真)、8823856,
招生咨询QQ:95228854、、,
招生投诉电话:0598-8823880。

九、本章程由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原标题:2015年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招考招生章程

2022年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2022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2〕2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教学〔2019〕35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经我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特制订本章程。

2022年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招考批招生简章(图)

2022年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普通高考批次的招生录取工作。第二章学院概况第三条院校层次、性质学校全称:福建水利电力职

2022年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院高职分类招考各类别各专业招生计划(图)

2022年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招考各类别各专业招生计划(图)

2022年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招考各类别各专业招生计划一览表(图)

2022年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招考各类别各专业招生计划

2022年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文件要求,为保证学校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一、学院名称、性质、办学地点1、学院全称: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全国代码:12626)2、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4、学院有三个办学校区:龙腰校区位于福州市鼓楼区福

2022年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为确保2022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分类招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学院全称、办学类型学校全称: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633)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2022年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收台湾学生招生简章

一、学院概况学院全称: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巴溪大道2199号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学院简介: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创办于1929年,是福建省教育厅和省水利厅共建单位,是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全国优质水利高等职业院校、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
技校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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