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6-07-21 15:08  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一、学校全称: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
  • 二、校 址
  • 三、办学性质:民办
  • 四、办学层次:高职
  • 五、录取规则:
  • 1.根据国家教育部的规定,实行“学校负责
  • 2.外语语种要求
  • 3.男女比例:不限
  • 4.身体健康要求
  • 5.录取具体方式:
  • (1)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按本批次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
  • (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专
  • (3)对于征求志愿和降分征求志愿而进档的考生,录取规则同上
  • 6.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 7.无专业加试要求。
  • 六、需要说明的问题:
  • 1.学费标准
  • 2.学校设新生入学奖学金制度
  • 3.学生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助学政策
  • 4.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七、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 1.学院网址
  • 2.招生咨询电话
  • 3.传真
  • 4.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塘汇路839号
  • 5.E-mail地址
  • 6.2015年新生咨询群:433321456
  • 二维码:
一、学校全称: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部委代码:13028         院校代码:0078
二、校   址:浙江省嘉兴市塘汇路839号      邮政编码:314003
办学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塘汇路839号
三、办学性质:民办
四、办学层次:高职
五、录取规则:
1.根据国家教育部的规定,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对于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学校外语教学全部使用英语
3.男女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意见执行。
5.录取具体方式:
(1)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按本批次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
(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 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3)对于征求志愿和降分征求志愿而进档的考生,录取规则同上。
6.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7.无专业加试要求。
六、 需要说明的问题:
1.学费标准:建筑工程技术专业10000元/年,船舶工程技术专业9500元/年,工程造价专业9500元/年,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9500元/年,机 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11000元/年,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11000元/年,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10000元/年,工商企业管理专业9000元/年,报关 与国际货运专业9500元/年,国际贸易实务专业9000元/年,商务英语专业9000元/年,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9500元/年,会计电算化专业 9000元/年,计算机平面设计专业9500元/年。
2.学校设新生入学奖学金制度:对省内高职高专(第三批)平行志愿录取我院文理科前15名的新生实行奖励。文理科前3名,给予免收一学期的学费;文理科第 4名至15名,给予免收半学期的学费,征求志愿被录取的新生不在奖励范围。对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被录取并前来报到的中西部地区的考生实行新生入学奖学金和专 项助学金奖励的助学政策。学院视新生考分及家庭困难程度,设新生入学奖学金3000—4000元。同时对上述地区考生设立专项助学金,奖励金额为学费金额 的30%。从第二学年起,凡各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可继续享受该专项助学金。
3.学生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助学政策。学院开通了国家助学贷款,建立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4.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层次。
七、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欢迎广大高中毕业生报考我院。有关学院各系专业的详细介绍和2015年详细招生计划等情况,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
1.学院网址:http://www.***
学院招生网址:http://www.***/nyzs/index.asp
2.招生咨询电话:0573-82302189 82302937 82301914
3.传真:0573-82300617 0573-82300797
4.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塘汇路839号
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5.E-mail地址:jxnyczsb@***
6.2015年新生咨询群:
新浪微博:嘉兴南洋学院-招生办
微信公众平台: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招就办
二维码:
2015年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原标题:2015年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7〕4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及学校实际

2022年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方案

一、测试时间、地点与形式测试时间为2022年4月17-18日,地点在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内(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大德路999号),具体安排见下表。二、测试内容与评分方式综合素质测试内容为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核学生的专业兴趣、就业取向、职业发展意向以及集体意识、责任意识、团队意识。测试成绩由该专业所有专家组成员对考生的答题情况进行独立评分,在除去高分和低分后的

2022年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入围查询及缴费方式

一、温馨提示考生们:大家久等啦!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提前招生入围查询通道现已开通,请大家按照以下步骤登入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网及时查看入围情况并缴费。二、入围查询进入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网页面输入高考考生号及身份证号登陆后点击入围查询查看(一)登录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网●http:///(二)查询入围并缴费●入围后请同学们记得缴费哦!三、微

2022年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日程安排

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提前招生日程安排1.2022年3月5日8:00-3月31日17:00,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服务平台或学校招生网高职提前招生报名系统完成网络报名工作。2.2022年4月6日前,学校完成资格审查,公布参加综合素质测评入围名单。3.2022年4月6日后,考生登录学校招生网高职提前招生报名系统查询参加综合素质测评入围情况,入围参

2022年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拟(备)录取结果查询通知

各位考生:现公布我校2022年高职提前招生拟录取结果。考生在4月29日下午14点后,可登录我校高职提前招生系统http:///进行拟(备)录取结果查询。考生凭考生号、身份证号登录我校高职提前招生系统查询本人首轮的录取状态。本次仅查询我校高职提前招生的首轮拟录取状态,后续录取情况我校不再提供查询,请考生及时关注并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服务平台进行查询。首轮拟录取

2022年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方案(附考生钉钉群))

一、测试时间、地点和形式测试时间为2022年4月17-18日,地点为考生所在的网络远程地,形式为线上录屏测试,具体安排见下表。二、测试内容与评分综合素质测试内容为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核学生的专业兴趣、就业取向、职业发展意向以及集体意识、责任意识、团队意识。每位考生阅读题目和答题时间总共为10分钟,其中答题时间不超过5分钟。测试成绩由评审专家对考生的答题情况

2022年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方案(附考生指导钉钉群号)

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方案一、测试时间、地点和形式测试时间为2022年4月17-18日;测试地点为考生所在地适合独立完成线上实时测试的房间;测试形式为“双机位”录制线上测试。具体安排详见表1。表12022年高职提前招生综合素质线上测试安排表二、测试内容与成绩评定综合素质测试内容为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核学生的专业兴趣、就业取向

2022年嘉兴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要求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及学校实际,制定《嘉兴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

2021年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7〕45号)、《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

2021年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
技校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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