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事职业学院2015年高职注册入学录取方案
根据《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注册入学试点方案》(鲁教学字〔2014〕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教学发〔2014〕2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高职(高专)注册入学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5〕15号)的精神,山东海事职业学院2015年注册入学工作严格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执行。学院成立了以院领导为组长的注册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注册入学政策和计划,讨论决定注册入学工作重大事宜。学院纪检部门对注册入学工作实施监督,同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注册入学录取的基本条件
1、凡参加我省当年春季或夏季高考取得成绩、在高考统招批次录取时未被录取且高考成绩达到本年注册入学低申请资格线的考生,均可向我校申请注册入学。
2、凡已在高考统招批次录取时被各类高校录取的考生,不能向我校申请注册入学。
3、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其中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三个专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调整有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员〔2010〕306号)的体检标准。
所有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其他语种考生入校后须改学英语。除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三个专业只招男生外,其余专业招生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二、注册入学录取原则
2015年山东海事职业学院注册入学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依据,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注册入学录取程序
注册入学须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设立的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进行。注册入学共分两轮进行,每轮均包含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考生确认三个环节。
1、考生申请。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向我院提出注册入学申请。
2、院校审核。我院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对提出申请的考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即为预录考生。
3、考生确认。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自行上网查询注册入学申请结果,凡被我院预录的考生,须选择确认预录信息,考生确认预录信息后即注册成功。未经考生确认的预录信息一律无效。
注册入学招生计划与统一录取招生计划性质相同,考生入学后的在校待遇和毕业文凭与统一招生的考生相同。考生被我校录取后,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山东海事职业学院
二○一五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