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家检察官学院上半年招生计划

2016-07-01 20:58  国家检察官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一、 具体班次
  • (一)领导素能培训
  • (二)专项业务培训
  • 1.高级检察官研修班
  • 第90期为反贪业务
  • 第91期为刑事申诉检察业务
  • 第92期为刑事执行检察业务
  • 第93期为民行业务
  • 第94期为反渎业务
  • 第95期为侦监、公诉业务
  • 2.第3期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专题研修班
  • 3.第3期贿赂犯罪专题研修班
  • 4.第1期侦查监督业务专题研修班
  • 5.第1期新型职务犯罪办案能力提升培训班
  • 6.第1期证据审查与认定专题研修班
  • 7.第3期涉检舆情应对与媒体沟通专题研修班
  • 8.深入贯彻落实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专题研修班
  • 9.第1期刑事执行检察新增业务专题研修班
  • 10.第1期金融犯罪专题研修班
  • 11.第2期全国检察机关未检业务培训班
  • 12.第3期侦查技术与信息化应用专题研修班
  • 13.第3期自侦案件初查与讯问专题研修班
  • 14.第3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题培训班
  • 15.第2期重点领域职务犯罪预防专题研修班
  • 16.第2期侵害民生民利案件查办专题研修班
  • 17.第1期案件流程管理与数据分析专题研修班
  • 18.第4期民行检察业务专题研修班
  • 19.检察机关电子检务专项培训班

按照高检院对2016年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总体部署,在认真总结2015年培训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全国检察机关培训需求进一步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国家检察官学院实际培训能力,制定2016年上半年招生计划如下:

一、 具体班次

(一)领导素能培训

基层院领导班子成员专题研修班

举办2期,每期学制15天。

培训人数:每期200人,共400人。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第1期培训主题:“民行工作与司法行为规范”;培训对象:各基层院分管民行检察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培训时间:2016年3月16日―3月30日。

第2期培训主题:“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与公诉工作”;培训对象:各基层院分管公诉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培训时间:2016年5月13日―5月27日。

(二)专项业务培训

1.高级检察官研修班

举办6期,每期学制10天。

培训人数总计:1200人。

第90期为反贪业务。培训主题:“侦查技术信息化”;培训对象:省级院和分州市院反贪业务部门的高级检察官;培训人数:200人;培训地点:国家检察官学院南京分院;培训时间:2016年3月7日―3月16日。

第91期为刑事申诉检察业务。培训主题:“刑事申诉检察业务专项培训”;培训对象:各省级院刑事申诉检察业务骨干、地市级和基层院从事刑事申诉检察业务的人员以及刑事申诉检察人才库入库人员;培训人数:200人;培训地点:国家检察官学院四川分院;培训时间:2016年3月22日―3月31日。

第92期为刑事执行检察业务。培训主题:“刑事执行检察新增业务”;培训对象:省级院和分州市院刑事执行检察业务部门的高级检察官;培训人数:200人;培训地点:国家检察官学院南京分院;培训时间:2016年5月9日―5月18日。

第93期为民行业务。培训主题:“行政诉讼法修改与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培训对象:省级院和分州市院民行业务部门的高级检察官;培训人数:200人;培训地点: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培训时间:2016年5月25日―6月3日。

第94期为反渎业务。培训主题:“民生领域渎职案件查办”;培训对象:省级院和分州市院反渎业务部门的高级检察官;培训人数:200人;培训地点:国家检察官学院山东分院;培训时间:2016年6月20日―6月29日。

第95期为侦监、公诉业务。培训主题:“金融刑事案件的办理”;培训对象:省级院和分州市院侦监、公诉业务部门的高级检察官;培训人数:200人;培训地点:国家检察官学院山西分院;培训时间:2016年7月12日―7月21日。

2.第3期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90人。

培训对象:各省级院和分州市院职侦部门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6年4月14日―4月23日。

3.第3期贿赂犯罪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9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反贪部门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6年3月16日―3月25日。

4.第1期侦查监督业务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90人。

培训对象:省级院和分州市院侦监部门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6年6月24日―7月3日。

5.第1期新型职务犯罪办案能力提升培训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120人。

培训对象:省级院和分州市院职侦部门和刑检部门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6年2月28日―3月8日。

6.第1期证据审查与认定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90人。

培训对象:基层检察院职侦部门和刑检部门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6年5月18日― 5月27日。

7.第3期涉检舆情应对与媒体沟通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90人。

培训对象:分州市院负责网络媒体或宣传工作的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6年5月29日―6月7日。

8.深入贯彻落实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9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控申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6年6月13日―6月22日。

9.第1期刑事执行检察新增业务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12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6年5月29日―6月7日。

10.第1期金融犯罪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90人。

培训对象:省级院和分州市院职侦、刑检部门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6年6月13日―6月22日。

11.第2期全国检察机关未检业务培训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90人。

培训对象:省级院和分州市院未检部门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6年6月24日―7月3日。

12.第3期侦查技术与信息化应用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12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职务犯罪侦查部门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6年4月14日― 4月23日。

13.第3期自侦案件初查与讯问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9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职务犯罪侦查部门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6年5月4日―5月13日。

14.第3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题培训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90人。

培训对象:省级院和分州市院纪检监察部门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6年7月6日―7月15日。

15.第2期重点领域职务犯罪预防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90人。

培训对象:省级院和分州市院预防部门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6年3月5日―3月14日。

16.第2期侵害民生民利案件查办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9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渎职侵权检察部门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6年7月6日―7月15日。

17.第1期案件流程管理与数据分析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90人。

培训对象:省级院和分州市院案件管理部门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6年6月13日―6月22日。

18.第4期民行检察业务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12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民行检察部门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6年7月6日―7月15日。

19.检察机关电子检务专项培训班

学制7天。

培训人数:100人。

培训对象:省级院和分州市院办公室、计财局、案件管理、技术处等相关部门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6年5月4日―5月10日。

20.第1期民行业务专项技能实训班

学制7天。

培训人数:6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民行检察部门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6年3月24日―3月30日。

21.第1期审查逮捕专项技能实训班

学制7天。

培训人数:6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侦监部门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6年5月6日―5月12日。

22.第1期申诉业务专项技能实训班

学制7天。

培训人数:6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申诉部门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6年4月6日―4月12日。

23.第4期出庭支持公诉专项技能实训班

学制7天。

培训人数:6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公诉部门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6年5月29日―6月4日。

24.案件管理专题研修班

学制7天。

培训人数:150人。

培训对象:各级院案件管理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6年5月4日―5月10日。

25.第1期职务犯罪大要案件公诉业务培训班

学制7天。

培训人数:100人。

培训对象:省级院、市级院办理职务犯罪大要案的公诉人员。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6年4月6日―4月12日。

26.经济犯罪案件公诉业务培训班

 举办2期,每期学制7天。

培训人数:每期100人,共200人。

培训对象:全国各级院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公诉人员。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第1期:2016年4月6日―4月12日。

 第2期:2016年6月24日―6月30日。

27.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高级技术培训班(自主调训)

学制7天。

培训人数:70人。

培训对象:省级院信息技术部门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5年4月6日―4月12日。

28.铁检检务保障培训班(自主调训)

学制5天。

培训人数:80人。

培训对象:各铁检分院和基层院负责计财工作的同志。

培训地点: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

培训时间:2016年4月25日―4月29日。

(三)专项人才培养

1.第6期主任检察官培训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90人。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对象: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点单位控申部门主任检察官。

培训时间:2016年3月16日―3月25日。

2.第2期全国检察机关调研骨干培训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100人。

培训对象:各级检察院调研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6年7月6日― 7月15日。

3.第9期全国青年检察官专题研修班

学制15天。

培训人数:120人。

培训对象:各级检察机关35岁以下青年后备干部,一般应为基层院副检察长、分州市院各部门负责人或省级院各部门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6年5月13日―5月27日。

4.检察机关新闻发言人队伍建设培训班

学制7天。

培训人数:70人。

培训对象:省、市级院新闻发言人。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6年6月24日― 6月30日。

5.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师资培训班(自主调训)

学制5天。

培训人数:60人。

培训对象:省级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6年2月28日―3月3日。

6.高检院机关科级干部党校班(自主调训)

举办2期,每期学制1个月。

培训人数:每期40人,共80人。

培训对象:高检院机关科级干部。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第1期:2016年4月6日― 5月5日。

 第2期:2016年6月5日―7月4日。

(四)定向培训

1.贵州省检察机关侦监业务培训班(自主调训)

学制7天。

培训人数:100人。

培训对象:贵州省各级检察院侦监部门业务骨干。

培训时间:2016年4月6日―4月12日。

2.贵州省检察机关公诉业务培训班(自主调训)

学制7天。

培训人数:90人。

培训对象:贵州省各级检察院公诉部门业务骨干。

培训时间:2016年4月22日―4月28日。

3.西安新城区和江苏盐城市检察业务培训班(自主调训)

学制7天。

培训人数:80人。

培训对象:西安新城区和江苏盐城市检察院业务骨干。

培训时间:2016年4月14日―4月20日。

二、学员选派

(一)请各省级院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严格按规定的条件选派学员:

1.培训地点为沙河校区的班次,将学员登记表加盖公章后邮寄至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务部,学员报名汇总表发至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务部邮箱xy_jwc@***。

2.高级检察官研修班的学员登记表请加盖公章后邮寄至国家检察官学院(香山校区)交流培训部,学员报名汇总表发至国家检察官学院(香山校区)交流培训部邮箱zhaoruisheng@***。

(二)自主调训班次不需要报送学员名单。

(三)以下班次的汇总表于2月17日(周三)之前报送:

1.第1期新型职务犯罪办案能力提升培训班;

2.第2期重点领域职务犯罪预防专题研修班;

3.第90期高级检察官研修班。

其他上半年所办班次的汇总表于3月2日(周三)之前报送。

(四)学员报名,需填写国家检察官学院学员报名表。

三、联系方式

(一)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务部

联系人:杨蓉

联系电话:010―61731386,

联系人:安阳

联系电话:010―61719305,

传真号码:010―61731297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百沙路9号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务部

邮编:102206

(二)国家检察官学院(香山校区)

联系人:张薰尹

联系电话:010―68897023,

联系人:马利

联系电话:010―88954823,

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香山南路111号国家检察官学院(香山校区)交流培训部

邮编:100144

原标题:2016年国家检察官学院上半年招生计划

2021年国家检察官学院上半年招生计划

  按照党中央对干部教育培训的新时代要求和高检院对2021年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总体部署,制定2021年上半年培训计划如下。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领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高检院党组、张军检察长和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对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

2016年国家检察官学院上半年招生计划

按照高检院对2016年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总体部署,在认真总结2015年培训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全国检察机关培训需求进一步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国家检察官学院实际培训能力,制定2016年上半年招生计划如下:具体班次(一)领导素能培训基层院领导班子成员专题研修班举办2期,每期学制15天。培训人数:每期200人,共400人。培训地点:沙河校区。第1期培训主题:“民行

2017年国家检察官学院上半年招生计划

  按照高检院对2017年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全国检察机关的培训需求,并结合国家检察官学院实际培训能力,制定2017年上半年招生计划如下:  具体班次  (一)领导素能  第2期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能力专题培训班  学制10天。  培训主题:“新时期的思想政治工作”。  培训人数:10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政治部主任。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

2018年国家检察官学院上半年招生计划

  按照中央关于干部教育培训的新时代要求和高检院对2018年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总体部署,在坚持务实培训、精准培训、分类培训与素能培训相结合,实现强化政治培训、突出能力培训和强调实战培训相统一的指导思想下,现根据各级各类检察人员的培训需求和国家检察官学院实际培训能力,制定2018年上半年招生计划如下。  具体班次  (一)领导素能培训  1.第1期基层院副检察

2019年国家检察官学院上半年招生计划

  按照中央对干部教育培训的新时代要求和高检院对2019年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总体部署,根据各级各类检察人员的培训需求和国家检察官学院实际培训能力,将务实培训、精准培训、分类培训与素能培训相结合,强化政治培训,突出能力培训,强调实战培训,制定2019年上半年培训计划如下。  具体班次  (一)领导素能培训  1.第1期基层院副检察长刑事检察业务培训班  学制1

2020年国家检察官学院上半年招生计划

  按照党中央对干部教育培训的新时代要求和高检院对2020年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总体部署,根据《检察官法》和培训需求调研,强化政治培训和业务培训深度融合,努力培养新时代“四化”干部,制定2020年上半年培训计划如下。  具体班次  (一)法检警一体化培训  1.第1期全国法官检察官警官扫黑除恶高级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主题:扫黑除恶长效常治工作机制。 

2016年国家检察官学院下半年招生计划

  按照高检院对2016年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全国检察机关的培训需求,并结合国家检察官学院实际培训能力,制定2016年下半年招生计划如下:  具体班次  (一)领导素能培训  第3期基层院领导班子成员专题研修班  学制15天。  培训主题:“互联网+职务犯罪侦查工作”。  培训人数:20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分管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 

2017年国家检察官学院下半年招生计划

  按照高检院对2017年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全国检察机关的培训需求,并结合国家检察官学院实际培训能力,制定2017年下半年招生计划如下:  具体班次  (一)政治素养培训  1.第2期检察机关党建工作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300人。  培训对象:分州市院和基层院从事党建工作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

2018年国家检察官学院下半年招生计划

  按照中央对干部教育培训的新时代要求和高检院对2018年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总体部署,根据各级各类检察人员的培训需求和国家检察官学院实际培训能力,将务实培训、精准培训、分类培训与素能培训相结合,强化政治培训,突出能力培训,强调实战培训,制定2018年下半年培训计划如下。  具体班次  (一)领导素能培训  1.第2期基层院副检察长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与刑事检察

2019年国家检察官学院下半年招生计划

  按照党中央对干部教育培训的新时代要求和高检院对2019年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总体部署,根据《检察官法》和培训需求调研,强化政治培训和业务培训深度融合,努力培养新时代“四化”干部,制定2019年下半年培训计划如下。  具体班次  (一)法检一体化培训  1.第1期全国法官检察官公益诉讼高级研修班(法检一体化培训总第3期)  学制10天。  培训主题: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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