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2015-10-28 15:59  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了确保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2016年高职
  •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全日制高职
  • 第三条 学院名称
  • 第四条 办学性质
  • 第五条 办学层次
  • 第六条 办学地点
  • 第七条 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和院长为组长的
  • 第八条 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
  • 第九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
  • 第十条 2016年单独招生的总计划为500人,分21个专业
  •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 第三章 招生计划
  • 第四章 考生报名
  • 第十一条 报名条件
  • 第十二条 报名时间
  • 第十三条 报名地点
  • 第十四条 报名办法
  • 第十五条 考生报名后,本人须在指定日期
  • 第十六条 考生只允许报考一所院校。
  • 第十七条 考核工作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
  • 1.考试科目及分数
  • 2.考试时间及内容
  • 3.考试地点
  • 第十八条 录取工作按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
  • 第十九条 录取标准按文化课成绩加综合素质
  • 第二十条 我院执行黑龙江省高考加分照顾录取政策
  • 第二十一条 考生一经录取不得调整专业
  • 第二十二条 已录取的考生,学院下发录取通
  • 第二十三条 学校在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
  • 第二十四条 我院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
  • 第二十五条 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
  • 第二十七条 参加学院单独招生考试被录取的
  • 第二十八条 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文件精神
  • 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
  • 1.哈站乘338路公交→新疆大街转乘361路公交→大学城
  • 2.哈站乘343路公交→平房火车站转乘361路公交→大学城
  • 3.乘地铁1号线
  • 4.乘地铁1号线
  • 5.哈西站乘220路公交→新疆大街转乘361路公交→大学城
  • 6.哈西站乘220路公交→五十五中学站转
  • 7.红旗大街路口
  • 第三十条 学院的招生政策、录取结果等信息
  •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民族
  • 第五章 入学考试
  • 第六章 录取原则
  • 第七章 收费标准
  • 第八章 其它
  • 第九章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 第十章 附则

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2016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体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名称: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报考代码:8028。

第四条 办学性质:国家民委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3年;毕业证书:学生毕业成绩合格,获得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条 办学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十五路1号,邮编:150066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和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单独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负责制定学院单独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学院单独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八条 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学院单独招生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第九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2016年单独招生的总计划为500人,分21个专业。

序号

专  业

招生科类

招生计划

(人)

学制

学费

(元/年)

1

乳品工艺

文理兼招

25

三年

6000

2

食品分析与检验

文理兼招

25

三年

6000

3

食品机械与管理

文理兼招

25

三年

6000

4

食品加工技术

文理兼招

25

三年

6000

5

酿酒技术

文理兼招

20

三年

6000

6

生物制药技术

文理兼招

25

三年

5500

7

药物制剂技术

文理兼招

25

三年

5500

8

动物医学

文理兼招

25

三年

5500

9

宠物养护与疫病防治

文理兼招

25

三年

5500

10

动物科学与技术(培养现代牧业经营管理人才)

文理兼招

25

三年

5500

11

动物科学与技术(培养乳品加工技术人才)

文理兼招

25

三年

5500

12

会计

文理兼招

25

三年

5500

13

会计与审计

文理兼招

10

三年

5500

14

物流管理

文理兼招

25

三年

5500

15

市场营销

文理兼招

20

三年

5500

16

电子商务

文理兼招

25

三年

5500

17

应用韩语

文理兼招

25

三年

3500

18

传媒策划与管理

文理兼招

25

三年

6000

19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文理兼招

25

三年

6000

20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文理兼招

25

三年

6000

21

数控技术

文理兼招

25

三年

6000

合计

500

 

 

 

第四章 考生报名

第十一条 报名条件:黑龙江省籍已报名参加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具有高中学历的复转军人等,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

第十二条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8日-11月15日。

第十三条 报名地点:考生户籍或学籍所在地县(市、区)招考办。

第十四条 报名办法:考生本人持《户口簿》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或学籍所在地县(市、区)招考办报名,进行资格审核。对报名资格有异议者,由所在当地招办负责解释。在招考办报完名的考生还需登陆学院官网单独招生报名系统(http://www.***)填报专业志愿。

第十五条 考生报名后,本人须在指定日期(具体日期请关注我院网站通知)到我院办理现场确认,缴纳考(测)试费用150元,领取准考证,方可参加单独招生考试。

第十六条 考生只允许报考一所院校。 

第五章 入学考试

第十七条 考核工作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考试内容按照我院《2016年单独招生考试大纲》范围,采取文化课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300分。

1.考试科目及分数

文化课笔试,语文、外语(只限英语、俄语、日语)各100分,共200分;

综合素质测试为面试,100分。

2.考试时间及内容

考试时间

考试内容

3月28日

笔试

9:00-10:30

语文

13:30-15:00

外语

3月29日

面试

9:00-12:00

口语表达能力、沟通能力、思维应变能力和相关专业(职业)常识等

3.考试地点

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教学楼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八条 录取工作按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

第十九条 录取标准按文化课成绩加综合素质测试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根据考生专业志愿进行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文化课考试总成绩、语文、外语考试成绩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 我院执行黑龙江省高考加分照顾录取政策。

第二十一条 考生一经录取不得调整专业。凡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第二十二条 已录取的考生,学院下发录取通知书,考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报到缴费,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学校在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接收来自其它单独招生院校调剂的考生。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我院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调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专业收费标准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收取学费及其它费用。(具体学费见招生计划表)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五条 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参加学院单独招生考试被录取的考生和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二十八条 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文件精神,学院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校内综合素质及单项奖学金。学院结合实际情况为部分贫困大学生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帮助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九章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51-85560098   0451-85560198

  

传    真:0451-85560198

 学院地址: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十五路1号

    邮政编码:150066

    学院网址:http://www.***

乘车路线:

从哈站到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

1.哈站乘338路公交→新疆大街转乘361路公交→大学城。

2.哈站乘343路公交→平房火车站转乘361路公交→大学城。

从哈东站到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

    3.乘地铁1号线(哈南方向)→哈南站下车(1号出口)→乘343路公交→新疆大街转乘361路公交→大学城。

4.乘地铁1号线(哈南方向)→哈南站下车(1号出口)→乘220路公交→五十五中学转乘370路支线公交→大学城。

从哈西客站到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

 5.哈西站乘220路公交→新疆大街转乘361路公交→大学城。

6.哈西站乘220路公交→五十五中学站转乘370路支线公交→大学城。

从红旗大街到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

    7.红旗大街路口(香坊大街)乘371路公交→五十五中学站转乘370路支线公交→大学城。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学院的招生政策、录取结果等信息将及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及公示,考生可自行查询。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终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原标题:2016年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2022年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体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2022年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法依规招生,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在各省、自治区的高职(专科)及黑龙江省内少数民族预科招生录取工作。第三条学校名称: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办学性质:国家民委与

2022年黑龙江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黑龙江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体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保证招生工作正常、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依照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黑龙江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1449。第三条办学性质:公办

2022年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面试通知

各位考生:根据单独招生考试面试工作需要,现将本次考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2022年3月27日9:00-11:00二、考试形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远程面试(面谈):重点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观念、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逻辑思维及应变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职业倾向意愿、对当下国内外形势的准确判断能力、心理素质等方面的素质以及对所选专业的专业素质能力。三、考前

2021年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体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2022年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中高职“3+2”贯通培养转段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2022年中高职“3+2”贯通培养转段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2022年中高职“3+2”贯通培养转

2022年黑龙江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黑龙江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体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保证招生工作正常、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依照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黑龙江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1449。第三条主管部门:黑龙江省

2021年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对口升学招生章程

根据《2021年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专业对口升学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和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招生考试录取工作要求,我院将开展2021年普通高校对口升学招生工作,现将招生章程公布如下:一、学校名称: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办学性质:国家民委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院校代码:5027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办学类型:高等职业学校

2022年黑龙江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简章(图)

报考流程一、报名条件已报名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招生考试的黑龙江省考生,均可报名参加我校单独招生考试。符合报名条件但未报名的考生,可于2022年3月初参加补报。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1.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纹身:2.男生身高175cm~185cm、女生身高163cm~175cm;3.无色盲、色弱、斜视;4

2022年黑龙江农垦科技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综合类高等职业院校,拥有六十多年的办学历史,学院现有哈尔滨市江北和宾西两个办学校区,宾西校区(原黑龙江农垦科技职业学院)坐落于哈尔滨市宾西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毗邻国家AAAA级旅游风景区二龙山。校园占地面积5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7.23万平方米。学院宾西校区现有全日制在校生9000余人;教职工432人,其中教
技校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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