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宁波工程学院招生章程

2016-05-30 11:29  宁波工程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条 学校校名
  • 第二条办学地址
  • 第三条 学校性质
  • 第四条学校创办于1983年,是联邦德国最
  • 第五条 招生批次:全国第二批次普通本科
  • 第六条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
  • 第七条录取规则
  • 1、学校实行网络远程录取。
  • 2、学校志愿投档执行各省
  • 3、根据我校在各省
  • 4、对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可按所在省
  • 5、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
  • 6、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无专业加试要求
  • 7、建筑学专业和工业设计专业考生须有一定的绘画基础
  • 8、会计学
  • 9、新生入学后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
  • 第八条 收费标准
  • 第九条 身体条件
  • 第十条英语类专业只招以英语作为外语考试科
  • 第十一条 学校实行“阳光招生”,招生工作
  • 第十二条 毕业文凭
  • 第十三条组织机构
  • 1、宁波工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 2、宁波工程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
  • 3、宁波工程学院招生监察工作组
  • 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
  •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宁波工程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宁波工程学院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录取。

第一条 学校校名:宁波工程学院,院校国标代码11058,浙江省代码0028,浙江省中外合作专业院校代码0225。

第二条 办学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201号,其中机械工程学院(杭州湾汽车学院)在杭州湾校区(杭州湾新区)。

第三条 学校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第四条 学校创办于1983年,是联邦德国早援建我国的四所应用型高校之一,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首批61所实施院校之一,浙江省首批10所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本科学校之一。学校曾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紧贴地方经济发展设置专业,具有鲜明独特的专业优势,着力培养应用开发型高级技术与管理人才。

第五条 招生批次:全国第二批次普通本科

第六条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体制。

第七条 录取规则

1、学校实行网络远程录取。

2、学校志愿投档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录取政策,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

3、根据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数,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专业。考生考试成绩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招生办)规定的考试科目投档成绩计算。

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次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将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报考我校江苏省普通类考生的选测科目要求为2B及以上,必测科目的要求为4C及以上。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先分数后等级”的方式确定录取专业。

4、对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可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确定录取专业时以考试成绩为准。在考试成绩相等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如若考试成绩和政策性加分都相等,则优先录取与报考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5、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6、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无专业加试要求。

7、建筑学专业和工业设计专业考生须有一定的绘画基础。对于建筑学专业和工业设计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加试美术,不合格者在校内进行专业调整。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加试徒手画,则考生必须参加加试,加试成绩作为录取的参考依据,但不计入考生考试成绩。

8、会计学(中美合作办学)专业要求英语单科考试成绩不低于100分。

9、新生入学后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和违规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八条 收费标准:执行浙江省、宁波市教育和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缴学费。

第九条 身体条件:要求身体健康,体检合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外语类专业要求考生口齿清楚、听辨灵敏,化工、材料类专业不录取色盲、色弱考生。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对不符合体检要求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 英语类专业只招以英语作为外语考试科目的考生,学校所有专业只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非学习英语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一条 学校实行“阳光招生”,招生工作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十二条 毕业文凭:宁波工程学院毕业文凭。国家承认其相应的普通本科学历,并实行教育部高校学历文凭电子注册。本科毕业生符合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十三条 组织机构

1、宁波工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研究、决定招生有关问题。

2、宁波工程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组织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3、宁波工程学院招生监察工作组: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全过程。

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网址:http://zs.***.cn

电子信箱:zsjy@***.cn

咨询电话:0574-87616666,87616616

通讯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201号   邮编:315211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宁波工程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6年宁波工程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教试院〔2012〕49号)和《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浙教职成〔2012〕26号)等有关规定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二条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2003年,

2022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免试升学招生章程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浙教职成〔2012〕26号)及《2022年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报名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二条学校是国家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

2022年宁波财经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宁波财经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22年宁波财经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

2022年宁波财经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不断探索高校招生多元化途径和自主选拔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22年宁波财经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

2022年宁波技师学院招生简章

一、学校荣誉国家重点技工院校国家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国家首批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国家高技能人才公共培训基地浙江省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浙江省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宁波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中心二、学校简介宁波技师学院是一所具有64年办学经验的市属/公办/综合性/国家重点技工院校,是宁波唯一一所浙江省一流技师学院建设单位,享有高技

2022年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相关规定,结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二条宁波卫

2022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宁职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及《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加强三位一体招生和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二条学校全称: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国标码:10863。第三条办学类型及层次:公办全日制

2022年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职业教育招生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二条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2003年,前身是宁波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是一所面向现代服务业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应

2022年宁波财经学院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8号)精神和《浙江省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浙教办考〔2021〕58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宁波财经学院2022年浙江省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

2022年宁波技师学院自主招生招录方案

  一、学校概况  宁波技师学院是一所具有60余年办学经验的市属/公办/综合性/国家重点技工院校。学校占地总面积250亩,建筑总面积10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近3亿元。配备有智能制造生产系统、智能模具生产系统、工业机器人等世界一流先进设施设备。拥有一支以国务院特贴、正高级讲师领衔,世赛专家组组长、全国技术能手、世赛项目主训教练为核心的专业师资队伍。  开
技校专业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