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考试成绩、报考条件、录取结果、收费标准)

2018-04-30 09:31  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 第二条学院分类考试招生采用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模式,在招生工作中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 第三条学院全称: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829,在陕招生代码:8121。
  • 第四条学院是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形成了以会计专业为龙头,财经类专业群为主干的多专业协调发展的格局。会计、会计电算化、酒店管理、金融与证券、电子商务、会计与审计、物流管理、财务管理等8个专业为省级高等职业教育重点专业;会计、会计电算化、市场营销等3个专业为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会计、金融与证券等2个专业为中央财政支持的“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专业。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良好。
  • 第五条办学地点:陕西省咸阳市文林路1号
  • 第六条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是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由招生就业处、纪检监察审计处、教务处、学生处、党政办公室、财务处、各系等部门组成。
  • 第七条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贯彻落实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 第八条学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下达省招办向社会公布。
  • 第九条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专业和计划以陕西省招办公布为准。
  • 第十条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在校待遇、毕业生就业政策以及毕业文凭等均与通过高考统考录取的考生相同。
  • 第二章学院概况
  •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 第四章招生计划
  • 第五章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 第十一条凡已参加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已参加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报名的考生,都可申请参加学院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
  • 第十二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6年3月1日8:00-5日17:00,根据省招办公布的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登录省招办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sneac.edu.cn),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
  • 第十三条凡报考我院的考生于2016年3月10日8:00-18日12:00(双休日不休息)到学院进行现场确认,并填报专业志愿,每个考生可填报3个专业,并注明是否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签字确认报名信息,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准考证。
  • 第十四条对普通高中学生入学申请者考核依据为文化素质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对“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历人员入学申请者考核依据为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
  • 第十五条学院于2016年3月19日开展对不同类型入学申请者相应考核科目的测试。3月19日8:30-11:30统一进行笔试,14:00-18:00分组进行面试。
  • 第十六条学院于2016年4月5日前将预录取结果通过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并在学院招生网上进行公示。4月5日后考生可登录学院招生网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和预录取结果。
  • 第十七条预录取的考生于2016年4月13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直接到我院注册报到。请考生于4月5日后从学院招生网上查询报到须知和报到流程。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录取资格。
  • 第十八条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总分为500分,其中文化素质测试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200分,两者直接相加得分为考生总分。
  • 第十九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
  • 第二十条学院根据测试成绩总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公平、公正、择优录取,专业招生计划根据报考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 第二十一条学院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学费标准为5500元/生?年(不分专业和科类);住宿费标准为650元/生?年或800元/生?年(根据住宿条件确定)。
  • 第二十二条学院设有“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院奖学金,学院技能竞赛奖学金等。
  • 第二十三条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发放助学金、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国家助学金一般贫困每年2500元、特别贫困每年3500元。
  • 第二十四条学院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按相应标准发放报酬。
  • 第二十五条学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的助学贷款。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 第二十六条学院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经学院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经省招办公布后生效。
  •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 第六章录取规则
  • 第七章收费标准
  • 第八章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 第九章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分类考试招生采用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模式,在招生工作中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院全称: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829,在陕招生代码:8121。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学院是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形成了以会计专业为龙头,财经类专业群为主干的多专业协调发展的格局。会计、会计电算化、酒店管理、金融与证券、电子商务、会计与审计、物流管理、财务管理等8个专业为省级高等职业教育重点专业;会计、会计电算化、市场营销等3个专业为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会计、金融与证券等2个专业为中央财政支持的“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专业。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良好。  

第五条办学地点:陕西省咸阳市文林路1号  

邮政编码:712000  

学院网址:http://www.***  

学院招生网:http://zsw.***  

招生咨询电话:029-3373200033732444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是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由招生就业处、纪检监察审计处、教务处、学生处、党政办公室、财务处、各系等部门组成。 

第七条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贯彻落实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下达省招办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专业和计划以陕西省招办公布为准。  

第十条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在校待遇、毕业生就业政策以及毕业文凭等均与通过高考统考录取的考生相同。 

第五章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十一条凡已参加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已参加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报名的考生,都可申请参加学院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 

第十二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6年3月1日8:00至5日17:00,根据省招办公布的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登录省招办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cn),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三条凡报考我院的考生于2016年3月10日8:00至18日12:00(双休日不休息)到学院进行现场确认,并填报专业志愿,每个考生可填报3个专业,并注明是否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签字确认报名信息,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准考证。  

第十四条对普通高中学生入学申请者考核依据为文化素质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对“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历人员入学申请者考核依据为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  

第十五条学院于2016年3月19日开展对不同类型入学申请者相应考核科目的测试。3月19日8:30—11:30统一进行笔试,14:00—18:00分组进行面试。  

对普通高中学生的考核由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组成,文化素质测试由学院组织笔试,时间为180分钟,在一张试卷上综合考核学生的语文、数学、英语知识,每科各100分,总分300分。命题依据普通高中教学大纲必修部分,不超出教育部颁布的2016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200分,主要以面试的形式考查学生的人文素质、职业兴趣和个性思维等综合素质。  

对“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历人员的考核由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文化素质测试由学院组织笔试,时间为180分钟,在一张试卷上综合考核学生的语文、数学、英语知识,每科各100分,总分300分,命题依据现行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大纲命制。职业技能测试总分200分,主要以面试的形式考查学生的人文素质、实践能力和职业能力水平。 

第十六条学院于2016年4月5日前将预录取结果通过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并在学院招生网上进行公示。4月5日后考生可登录学院招生网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和预录取结果。  

第十七条预录取的考生于2016年4月13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直接到我院注册报到。请考生于4月5日后从学院招生网上查询报到须知和报到流程。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录取资格。  

 

第六章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总分为500分,其中文化素质测试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200分,两者直接相加得分为考生总分。 

第十九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 

第二十条学院根据测试成绩总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公平、公正、择优录取,专业招生计划根据报考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根据招生计划总数、考试成绩和报考人数,普通高中生和“三校生”按报名人数比例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进行录取。 

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专业。 

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职业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录取。 

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学院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学费标准为5500元/生?年(不分专业和科类);住宿费标准为650元/生?年或800元/生?年(根据住宿条件确定)。 

第八章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二十二条学院设有“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院奖学金,学院技能竞赛奖学金等。 

第二十三条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发放助学金、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国家助学金一般贫困每年2500元、特别贫困每年3500元。 

第二十四条学院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按相应标准发放报酬。 

第二十五条学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的助学贷款。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学院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经学院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经省招办公布后生效。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6年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2022年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报考流程

一、报考条件申请参加春季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22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考)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报名,并已参加各市、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二、考生申请拟参加我院综合评价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于2022年3月4日9∶00至3月10日17∶00,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

2022年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线上线下注册通道

一、线上注册2022年3月25日至3月31日二、线下注册2022年3月24日至3月31日三、来校路线(一)自驾线路请在您的常用地图中输入“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选择“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陕西省咸阳市文林路)”导航即可到达。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位置: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文林路中段(二)乘车路线

2022年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重要通知

各位考生:根据陕西省教育厅3月9日疫情防控视频会议精神、省分类考试招生考试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咸阳市疫情防控部门新通知,现就我院2022年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1.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时间及安排。我院2022年综合评价招生考试于3月15日前在我校按原定计划正常进行,具体时间以考生准考证规定时间为准。2.考生参加考试要求。考生需至少提前1个小时到达学校,

2016年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分类考试招生采用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模式,在招生工作中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

2022年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招生代码8129】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西北地区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通信信息类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陕邮职院2022年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根据《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陕西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

2022年陕西国防工业技师学院春季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陕西国防工业技师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技师学院,隶属于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管理。学院创建于1982年,是一所以培养技师、中、高级为目标的国家级重点公办职业院校。建校40年以来,为省内外各大企业培养了大批技能人才。学院占地210亩,总建筑面积31280.4m"。学院教学、实习设备先进,拥有汽车维修、数控加工、电子商务专业等15个实训中心

2021年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招生章程

2021年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学校2021年分类考试招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及家长的全程监督,

2017年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分类考试招生采用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模式,在招生工作中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省、市招生部门、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

2022年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考生须知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考生须知由于近期疫情形势严峻,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2022年3月12日在我校进行的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根据疫情提出以下几点要求,请考生务必遵照执行:一、考生参加考试要求考生需至少提前1个小时到达学校,佩戴口罩进行“5查1测”(查看行程码、健康码、准考证、身份证、48小时核酸检测

2016年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陕西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的指导意见》(陕教生【2015】2号)和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招生【2016】29号)精神,学院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采用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模式。为保证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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