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重庆市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通知

2016-03-04 14:40  重庆医药卫生学校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一、2016年高等职业单独招生院校
  • (一)原有单招试点院校(23所):
  • (二)新增单招试点院校(8所):
  • (三)我校考生涉及院校的专业和计划
  • 1、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 2、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 二、性质及待遇
  • 三、报名
  • (一)报名时间
  • (二)报名网址
  • (三)注意事项
  • 四、考试
  • (一)文化素质测试
  • (二)职业技能测试
  • 五、成绩和分数线公布
  • 六、录取
  • (一)录取考生成绩必须同时达到全市统一划
  • (二)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
  • 七、二次征集志愿
  • (一)二次征集志愿填报时间
  • 二次征集志愿填报对象
  • 八、录取确认
  • (二)2016年4月16日,有缺额计划的
  • (三)2016年4月18日起,各单招院校

重庆市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通知


一、2016年高等职业单独招生院校(31所)

(一)原有单招试点院校(23所):

重庆工程学院、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重庆三峡职业学院、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工商职业学院、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重庆财经职业学院、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重庆商务职业学院、重庆传媒职业学院、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重庆科创职业学院、重庆电讯职业学院、重庆能源职业学院、重庆交通职业学院。

(二)新增单招试点院校(8所):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公共运输职业学院、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重庆城市职业学院、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重庆轻工职业学院。

(三)我校考生涉及院校的专业和计划

(该内容来源于对应学校官网,若与报名时不符,请以报名时市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1、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单招介绍网址:http://183.230.33.66:8124/views.aspx?Id=8)

2016年重庆市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通知

2、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单招介绍网址:)

2016年重庆市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通知(2)

二、性质及待遇

通过单招院校预录取并经我市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确认录取的考生,在高职单招院校就读期间不得转学、转专业,其它待遇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专科考生完全相同。凡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未被录取且符合全国统一高考条件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

三、报名

已参加2016年高考报名的普通文理考生和对口高职考生,具备2016年高职单招报名资格。

(一)报名时间:2016年3月7日9:00-3月11日17:00

(二)报名网址: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或重庆招考信息网()。

(三)注意事项:填报时,进入“2016年重庆市高职单招报名入口”,选择拟报考单招院校,并认真阅读招生章程。凭身份证号和考生号进入拟报考院校报名系统,每位考生限报1所院校。其中,要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对口高职考生,只能填报其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专业类别相对应的专业;不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对口高职艺术和其他类考生,只能填报其他专业。

四、考试

高职单招考试由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

(一)文化素质测试

凡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免试生除外),均需参加文化素质测试。测试内容主要涵盖中学所学的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以及信息技术等学科的基本知识。满分为3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考试时间2016年3月27日(星期日)下午14:30-16:30。考生在报名区县设置的考点参加考试,具体参考地点见准考证。

(二)职业技能测试

凡报考15个高职对口招生专业所对应单招专业的对口高职考生,于2016年3月19日—20日参加专业技能考试,以其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满分300分折算计入总成绩。

普通文理考生以及对口高职艺术和其他类考生,则参加各单招院校分专业类组织的面试和职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查考生报考高职专业的职业技能适应性能力及专业实践动手能力,对普通文理考生也考查其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知识两门高中技术学科掌握情况。测试满分为300分。考试时间:2016年4月3日—5日期间。考生在报考院校或其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具体参考地点见准考证。

准考证(含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由考生本人在单招院校报名系统内打印,考试时考生本人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考。

五、成绩和分数线公布

考试成绩和文化素质测试分数线将于2016年4月9日通过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各单招院校公众信息网向社会公布。同时,考生可在所报考院校公众信息网上查询成绩,如有异议可于4月11日下午5点前向报考院校申请成绩复核。

2016年4月13日起,各单招院校将经审核通过的预录取分数线及录取结果,在学校公众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4月13日-19日),同时公布分专业缺额计划。考生可登录学校公众信息网查询首次预录取结果和专业缺额计划。

六、录取

(一)录取考生成绩必须同时达到全市统一划定的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线和报考院校划定的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线及预录取分数线。

(二)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市教委主办或联办的我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在单招报名时按要求持获奖证书原件向报考院校提出免试申请。2016年4月10日前,经市教委审核符合条件并由学校公示后,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时,即可免试录取。

七、二次征集志愿

(一)二次征集志愿填报时间:2016年4月14日9:00-17:00

二次征集志愿填报对象: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合格,但未被预录取的考生。填报网址: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和重庆招考信息网。

(二)2016年4月16日,有缺额计划的单招院校开展第二次职业技能测试。已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考生直接认定其测试成绩。2016年4月17日,各单招院校先划定第二次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线,再结合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合格线,划定第二次预录取分数线,形成预录取结果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三)2016年4月18日起,各单招院校将审核通过的全部预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4月18日—4月24日)。考生可登录报考学校公众信息网查询预录取结果。

八、录取确认

考生按预录院校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或现场确认,各校于2016年4月20日前完生确认。

 

原标题:2016年重庆市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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