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省税务学校分地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申报表(联系电话)

2017-07-13 16:52  福建省税务学校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2017年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分地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申报表
学校名称(盖章):福建省税务学校 填报人:吴建山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2017年4月1日
专业名称学制分地市招生计划人数备 注
  合计福州厦门泉州漳州莆田龙岩三明南平宁德平潭 
会计电算化3300555526044444 
总 计3300555526044444 

原标题:2017年福建省税务学校分地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申报表

2017年福建省税务学校分地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申报表

2017年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分地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申报表学校名称(盖章):福建省税务学校填报人:吴建山联系电话:填报日期:2017年4月1日专业名称学制分地市招生计划人数备注  合计福州厦门泉州漳州莆田龙岩三明南平宁德平潭 会计电算化3300555526044444 总计3300555526044444 

2016年福建省税务学校分地市分专业招生计划

2016年福建省税务学校分地市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名称学制分地市招生计划人数合计福州厦门泉州漳州莆田龙岩三明南平宁德总计 50088884407777福建省税务学校 50088884407777会计电算化330055552605555电子商务315033331302222会计电算化150    50    

2022年莆田市全市普通高中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的通知

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2年全市普通高中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的通知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市直各有关学校:现将2022年全市普通高中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予以公布,请认真做好考生报名工作。附件:1.2022年莆田市省一级达标高中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表2.2022年莆田市省一级达标高中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表3.2022年莆田市省二、三级达标

2022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各市、县(区)招委会、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招委会、社会事业局:  根据《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福建省普通高考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为做好2022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下列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教育部、省招

2022年福建省高职分类招考中职生职业技能测试温馨提醒

各位考生: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形势,经研究决定,原定于2022年3月中旬举行的2022年高职分类招考中职生职业技能测试、特殊群体类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延期至5月23日至29日期间举行,相应类别的具体测试时间以主考院校公布的为准。此次测试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组织实施的,为确保测试工作安全有序实施,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1.鉴于当前疫情形势复杂、风险持续存在,建议考生在

2022年莆田市普通高中招生照顾加分对象办理程序与要求

莆田市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照顾加分对象办理程序与要求严格按照《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莆田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照顾录取政策调整方案的通知》(莆教中〔2021〕21号)要求,执行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照顾录取加分项目和分值。一、少数民族考生1.考生:(1)考生须填写“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2)考生须带户口簿原件及相应证件和“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到市民族宗教局审核签

2022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有关高校: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以及省招委会有关要求,为做好2022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类省级统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

2022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工作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有关本科高校,各高职院校,省属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21〕8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教学〔2019〕35号)等文件精神,为

2022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有关工作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有关本科普通高校,各高职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是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技术技能人才选拔的重要渠道。为确保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以下简称“高职分类招考”)公平公正、平稳有序,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

2022年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高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和我省有关规定,为做好今年我省高考(含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和普通高考,下同)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1.申报对象为已参加2022年我省高考报名且符合录取照顾资格条件的考生。2.拟参加2022年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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