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2016-12-30 16:55  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章程
  • 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
  •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教育部、四川省高等教育
  •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
  • 第三条学院全称
  • 第四条学院地址
  • 第五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 第六条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校。
  • 第七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 第八条招生对象
  • 第九条报考条件
  •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 (三)报考类别
  • 1、普通高中类: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
  • 2、对口高职
  • 第十一条报名
  •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 (二)报名网址
  • (三)报名时间
  • (四)志愿填报:考生限报一个专业。
  • (五)报名流程
  • 1、考生本人首次登录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
  • 2、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四川电子机
  • 3、考生根据高考报名的类别在“文理科”、
  • 4、考生须认真如实填写基本信息
  • 5、考生信息填写完毕并检查无误后提交信息
  • 6、免试生须填写《四川省2017年高职院
  • 7、报名表填写完成后,考生须在3月14日17
  • 8、学院于3月15日-3月17日审核考生
  • 9、2017年3月24日9
  • 10、通过审核的考生需签订《考生承诺书》
  • 第十二条考生于3月24日8
  • (一)提交材料
  •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2、《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表》
  • 3、体检表
  • 4、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主要有以下几种
  • (1)高中
  • (2)高中
  • (3)高中
  • (4)在音乐、舞蹈、体育等方面有突出特长的获奖证书或资质证书
  • (二)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必须按时办理所有
  • (三)免试
  • 1、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
  •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
  • 3、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均须在我院
  • 第十三条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
  • (一)文化考试
  • 1、考核形式:闭卷、笔试;
  • 2、考核时间:150分钟;
  • 3、考核对象:所有考生;
  • 4、考核内容及分值
  • 5、文化考试试卷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
  • (二)综合素质面试
  • 1、考核形式:抽签面试;
  • 2、考核时间:10分钟;
  • 3、考核对象:普通高中考生;
  • 4、考核内容及分值
  • (三)技能测试
  • 1、考核形式:抽签排序实作;
  • 2、考核时间:根据专业另行确定;
  • 3、考核对象:对口高职类考生;
  • 4、考核内容及分值
  •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 1、普通类考生考试总成绩为
  • 2、对口高职类考生考试总成绩为
  • (五)考核时间地点
  • (六)考生考试注意事项
  • 1、考生须仔细阅读《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
  • 2、考生须严格遵守《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
  • 第十四条录取
  • (一)考生的基础信息均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 (二)所有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
  • (三)学院以各专业参考人数中“普通类”与
  • (四)所有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以考试总成绩从
  • (五)按上述第十二条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 (六)具备免试资格并办理免试手续的考生可免试录取
  • (七)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拟录取名单将在学
  • (八)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愿意自动放弃录
  • 第十五条日程安排
  • 第十六条相关规定
  • (一)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参加学院单独招
  • (二)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
  • (三)学费、住宿费标准均按照四川省物价局
  • 第十七条新生注册和复查
  • (一)经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须在规定
  •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认真进行复查,对
  • 第十八条奖助学政策
  • (一)奖学政策
  • (二)助学政策
  • 第十九条监督机制
  • (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
  • (二)学院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
  • 第二十条附则
  • (一)学院未举办任何形式培训班。
  • (二)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
  • 第二十一条联系方式
  • 第十条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 第二章学院概况
  • 第三章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 第四章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 第五章报名和审核
  • 第六章办理考试手续
  • 第七章考核办法
  • 第八章录取
  • 第九章2017年单独招生考试日程安排
  • 第十章相关规定及其他

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章程

 

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教育部、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单独招生工作文件精神,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改革,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经批准,我院开展2017年单独招生工作,积极进行改革探索,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拔适合自身培养模式并热爱高职教育的优质生源,进一步推进“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院全称: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学院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隆康路10号。

第五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六条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校。

第七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三章 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第八条招生对象:已参加2017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九条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三)报考类别

1、普通高中类: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

2、对口高职(中职类):面向对口高职“信息技术一类”和“加工制造类”考生。

第四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条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专业名称

普高类计划

对口高职(中职类)计划

合计

学费

(元/生/年)

人数

类别

人数

类别

数控技术

240

文理兼收

180

信息技术一类

600

8200

180

加工制造类

注: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以四川省教育厅主管部门审核为准。

第五章 报名和审核

第十一条报名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二)报名网址:(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系统)。

(三)报名时间:2017年3月1日8:00~3月14日17:30。

(四)志愿填报:考生限报一个专业。

(五)报名流程

1、考生本人首次登录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系统,需先注册用户,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2、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报名系统;

3、考生根据高考报名的类别在“文理科”、“对口高职”选项中选报一项;

4、考生须认真如实填写基本信息(特别是考生高考报名号和有效身份证号),并上传近期50k以下的电子版(jpg格式)证件照。我院将根据报考者所上传照片质量进行审查,上传照片不合格的考生,应按系统提示重新上传;

5、考生信息填写完毕并检查无误后提交信息,然后打印《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表》,并经考生毕业学校审核、签字盖章。

6、免试生须填写《四川省2017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面试录取考生申请表》,以备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默认为普通高中类、对口高职类考生。

7、报名表填写完成后,考生须在3月14日17:30前,按提示缴纳单招报名费(130元/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8、学院于3月15日~3月17日审核考生资格,3月19日在“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系统”内公布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

9、2017年3月24日9:00~17:30,考生本人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报名表》、《体检表》以及相关材料原件到学院,交报名录取组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取得考试资格。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10、通过审核的考生需签订《考生承诺书》和《诚信考试承诺书》;报名录取组收《报名表》、《体检表》、《考生承诺书》和《诚信考试承诺书》,同时领取《2017年单独招生准考证》。并于当日15:00至17:30持《2017年单独招生准考证》熟悉考场。

第六章 办理考试手续

 

第十二条考生于3月24日8:00~3月24日17:30到学院招就处办理考试手续,具体事项为:

(一)提交材料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表》。

3、体检表

4、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主要有以下几种:

(1)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的各种知识或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三名)荣誉证书;

(2)高中(或中职)阶段被评为“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证书;

(3)高中(或中职)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获校级以上表彰荣誉证书;

(4)在音乐、舞蹈、体育等方面有突出特长的获奖证书或资质证书。

(二)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必须按时办理所有考试手续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2017年单独招生考试。

(三)免试

1、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者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向我院提出申请,由学校核准、认定合格者可免试录入相关专业。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可由我院面试录取。

3、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均须在我院单招报名截止前向学院提交《四川省2017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

 

第七章 考核办法

第十三条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学院实行普通类考生“文化考试+综合素质面试”的考核方式;对口高职类考生“文化考试+技能测试”的考核方式。

(一)文化考试

1、考核形式:闭卷、笔试;

2、考核时间:150分钟;

3、考核对象:所有考生;

4、考核内容及分值: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三科合卷考试;

5、文化考试试卷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

(二)综合素质面试

1、考核形式:抽签面试;

2、考核时间:10分钟;

3、考核对象:普通高中考生;

4、考核内容及分值:主要考核学生思维辨别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及基本知识等,总分300分。

(三)技能测试

1、考核形式:抽签排序实作;

2、考核时间:根据专业另行确定;

3、考核对象:对口高职类考生;

4、考核内容及分值:测试内容为考生所报考专业对口高职考试大纲规定的内容(详见我院各专业《2017年单独招生技能测试方案》),总分300分。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1、普通类考生考试总成绩为:“文化考试总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

2、对口高职类考生考试总成绩为:“文化考试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

(五)考核时间地点

文化考试时间为:2017年3月25日上午9:00~11:30,综合素质面试、技能测试时间为:2017年3月26日13:00~18:00。

考核地点: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

(六)考生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须仔细阅读《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章程》,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办理规定的事项;

2、考生须严格遵守《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考试考生守则》,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及规定的物品物件进入考场考试,其它任何物品物件不得带入考场。

 

第八章 录取

第十四条录取

(一)考生的基础信息均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二)所有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

(三)学院以各专业参考人数中“普通类”与“对口高职类”考生比例及招生计划确定两类考生录取人数,并依据考试总成绩划定录取分数线。当参考人数低于专业招生计划数时,原则上按参考人数的90%录取。

(四)所有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

(五)按上述第十二条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考生,经审核确认后,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具备免试资格并办理免试手续的考生可免试录取(占相应专业计划)。

(七)各专业录取低分和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招生信息网站公示七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确认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然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八)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愿意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须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于4月7日17:30前到我院签署放弃录取资格声明,逾期不再办理。

第九章2017年单独招生考试日程安排

第十五条日程安排

时间

具体日程安排

3月1日8:00—3月14日17:30前

网上报名。

3月17日前

省教育考试院审核考生信息。

3月19日

学院官方网站公布省教育考试院核准的考生名单,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信息。

3月20日—24日

网上打印准考证

3月24日(17:30前)

1.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单独招生报名表》、各类主要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熟悉考场。

2.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须在招生就业处办理现场确认。

3月25日

文化考试、综合素质面试、技能测试。

3月28—29日

查询成绩。如需复查成绩,请考生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到招生就业处申请查询,逾期不再受理,我院将在受理2个工作日内就查询结果进行电话回复。

3月31日

1.公布低控制线。

2.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7天)。

4月1日—4月7日(17:30前)

愿意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须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前往我院签署放弃录取资格声明,逾期不再办理。

4月12日

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4月30日前

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章 相关规定及其他

第十六条相关规定

(一)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参加学院单独招生考试被录取的新生与普通高考、对口高职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二)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当年普通高考或对口高职招生考试,考生被录取后,不得退档,不得变更专业,不得转入其他学校。

(三)学费、住宿费标准均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和四川省教育厅统一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经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情节严重者将移交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奖助学政策

(一)奖学政策:成绩优异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等各种单项奖励,按照相关规定评定和奖励。

(二)助学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九条监督机制

(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学院党委纪检部门和单独招生工作纪检监督组全程监督,并接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的监督。

(二)学院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第二十条附则

(一)学院未举办任何形式培训班。

(二)本章程终解释权归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十一条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学院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隆康路10号

邮政编码:621023

招生咨询电话:0816-2821838、2821216、2823836

传真:0816-2821838

监督电话:0816-2823570

咨询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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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12月30日

原标题:2017年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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