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保山学院招生章程(报名条件、报考条件、填报志愿、收费标准)

2018-10-05 16:17  保山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保山学院办学历史可以追溯到1905年创办的“永昌师范学堂”。1978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保山师范专科学校。2009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保山学院,实行省市共建,以省为主的管理体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保山学院 学校代码:10686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远征路16号

第三条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具有招收本、专科层次学历教育资格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招生工作,下设招生办公室,全面负责处理、协调日常招生工作。按照依法治招的要求,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公开,认真履行招生章程的各项承诺。

第五条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六条 报名条件:凡报考保山学院的考生,其报考条件必须符合教育部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否则学校不予录取。

第七条 思想政治品德要求: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第八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执行。请考生填报志愿时认真阅读《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避开受限专业和学科。

第九条 各专业不受男女比例限制,对应、往届考生一视同仁。

第十条 报考英语、商务英语、英语教育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限制为英语,必须参加英语口试,口试成绩符合要求。新生进校后,我校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政策,并按生源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二条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优先录取首次投档的考生;若首次投档生源不足,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的,根据生源省份相关规定参加征集志愿录取。对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三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投档批次,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先按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第一专业志愿安排完后,所有未定专业的考生按第二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以此类推,直至安排完所有专业,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若所报专业计划已满,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无专业志愿,且服从调剂的考生,一律放到后调剂);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在同一批次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

第十五条 报考艺术类和体育类的考生,需参加各省(市、区)组织的专业统一考试。艺术、体育类专业在文化分、专业分双上线的条件下,按专业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分较高的考生。

第十六条 艺术教育专业实行文理兼招。报考艺术教育专业的考生,要求文化成绩不得低于同批次文史、理工低控制线,对专业成绩无要求。

第十七条 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各省招办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我校预录取的考生,经各省招考办审定后,学校按考生所填地址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凭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注册的新生作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十九条 新生资格复查。新生入学报到时,严格复查相关证明材料,凡以虚报、隐瞒、欺骗等违规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出,取消入学资格,若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体检复查。录取的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统一安排体检复查,体检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云南省物价部门核发的有关收费标准执行。

第六章 奖学金和助学金

第二十二条 奖学金:在校学生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国家级、省级、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校按有关规定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各类助学金。

第二十三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完成学业,绝不让任何一个学生由于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七章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发放

第二十五条 经考试合格,毕业时颁发由国家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保山学院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由保山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第八章 其 他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及各省(区、市)招办文件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联系地址:保山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 编:678000;

学校设立招生咨询电话:0875-2864662、2864663、2864678

传 真:0875-2864662

举报电话:0875-2864859

网 址:

电子邮箱:bsxyzsjyc@***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就业处。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本校愿承担相关责任。


原标题:2018年保山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高职单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和云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贯彻依法依规招生的工作原则,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高职单招工作指导思想: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为进

2022年云南省保山中等专业学校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保山中等专业学校:530560保叫技师学院:530T3:1隆阳区职业技术学校:530M31学校办学紧紧围绕“学会学习、学会做人、学会技能、学会创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在学生管理上,实行全封闭、准军事化管理;在教学上,注重综合素质和技能培养,让学生学有一技之长;在就业上,主要采用校企合作订单培养,实现人学即人职,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9%以上。学校积极开

2022年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高职单招招生简章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高职单招招生简章一、学校概况1.学校名称: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学校代码:14014(教育部编码)、5353(云南省招生院校编码)3.学校校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东城区青阳片职教园区4.学校网址:www.5.学校性质:公办6.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7.办学层次:普通高职专科二、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

2022年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专业对应报考本科院校专业公示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专科毕业专业对应报考本科院校专业公示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专业公示的通知》要求,需对2022年云南省专升本专业备案结果进行梳理,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涉及专科毕业专业对应报考本科院校专业名称及专业类别予以公示,考生如对公示情况有意见,请于2021年11月17日下午17:30时前将意见反馈至招生办

2022年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高职单招职业适应性测试大纲

职业适应性测试是我校2022年单独招生考试设置的考试科目之一。以普通高中教育为基础,主要考查学生未来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的基本素养,测试学生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素质与能力。主要包括职业认知、职业潜质和职业素养,兼顾考察学生的思想政治、人文素养、合作意识等内容,如:举止仪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命题以应用型和能力型题目为主,重在检测考生日常知识和能力

2022年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应届专科毕业生专升本报考通知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应届专科毕业生专升本报考通知2019级普通专科、2017级五年制专科实习生:根据云南省教育厅2021年11月18日下发的《云南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收应届专科毕业生升学统一考试办法》,为方便考生报考,现将报名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生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9日9:00—23日18:00二、报名确认地点保山中

2022年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高职单招考试实施方案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高职单招考试实施方案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2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招生办法2个文件的通知》云教发〔2022〕13号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为确保学校高职单招考试工作工作平稳有序,切实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合法权益,结合实际,现制定考试实施方案如下。一、考核方式2022年高职单招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

2022年保山学院专升本招生计划(图)

2022年昌宁县职业技术学校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昌宁县职业技术学校成立于1984年,2002年整合教育资源,将昌宁县职业技术学校、昌宁县教师进修学校合并成立昌宁县职业教育中心,2013年2月,恢复昌宁县职业技术学校,加挂昌宁县教师进修学校、昌宁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云南开放大学昌宁学习中心牌子,实行“一个机构,一套班子,四块牌子”的管理体制,主要开展职业教育、教师进修、远程教育、青少年校外教育职业

2022年保山市隆阳区职业技术学校春季招生简章(图)(图)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