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内蒙古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收费标准、考试成绩、招生计划)

2018-03-22 14:57  内蒙古工业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条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
  • 第二条 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透明
  • 第三条 接受并通过复试的考生方具备录取的资格
  • 第四条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
  • 第五条 工商管理硕士
  • 第六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
  • 第七条 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
  • (1)制定本学院的复试工作办法,组织成立
  • (2)负责本学院考生专业能力考查中专业基础知识笔试科目
  • (3)制定综合面试的评判规则、评判标准,
  • (4)审核各学位点复试工作小组的综合面试记录和意见;
  • (5)负责确定各学位点复试考生的排序;
  • (6)制定复试纪律和保密规定;
  • (7)负责做好未通过复试考生的解释工作。
  • 第八条 学院组成复试工作小组,具体
  • 第九条 复试以外语考试、专业能力考
  • 第十条 外语考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
  • 第十一条 外语考试为1小时,专业能
  • 第十二条 综合面试时间由各学院自定
  • 第十三条 所有复试材料
  • 第十四条 复试总成绩为250分,其中
  • (1)外语考试
  • (2)专业能力考查
  • (3)综合面试
  • 第十五条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另外两
  • 第十六条 考生需凭本人二代身份证、
  • 第十七条 复试考生以总成绩为依据进
  • 第十八条 学院应对各学位点的复试考
  • 第十九条 各学院分别汇总各学位点的
  • 第二十条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各学
  • 第二十一条 待录取考生需通过教育部研
  • 第二十二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 (1)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 (2)考生加权后的复试成绩低于24分的合格线;
  •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单科低于60分的合格线;
  • (4)复试期间发现考生有考试违纪行为
  • (5)考生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
  • (6)考生未达到学院规定的其他复试合格要求
  • 第二十三条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 (1)资格审查表;
  • (2)本科阶段成绩单
  • (3)往届考生需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
  • (4)应届毕业生带学生证和教育部在线学籍
  • (5)同等学力考生除上述证件外还需提供4
  • (6)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需提交个人《应征
  • 第二十四条 复试缴费
  • (1)复试费执行内蒙古招生考试中心的收费标准;
  • (2)考生登陆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缴纳复试费用
  • 第二十五条 体检
  • (1)考生在报名时领取体检表
  • (2)体检项目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 第二十六条 所有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
  • 第二十七条 调剂、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
  • 第二十八条 考生如对复试成绩持有异议
  • 第二十九条 学校接受考生对复试工作的咨询与监督

第一条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关系考生切身利益。为规范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依据《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透明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

第三条       接受并通过复试的考生方具备录取的资格。

第四条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各学科、专业学位点的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2生源充足的可以适当扩大,但原则上不高于1:1.5。

第五条       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考生的复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复试办法由MBA教育中心制定。

复试组织与管理

第六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负责审定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审定学校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指导开展复试工作,审核学校的复试结果,确定待录取名单。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

第七条       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成员应包括学院党委(党总支)成员、相关学科的专家和硕士生指导教师等组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制定本学院的复试工作办法,组织成立本学院各学位点的复试工作小组,及时公布学院的复试要求、复试安排信息等,指导各复试工作小组开展复试工作;

2)负责本学院考生专业能力考查中专业基础知识笔试科目(包括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命题、考试组织、阅卷和成绩报送以及专业技能的考查;

3)制定综合面试的评判规则、评判标准,负责组织本学院的综合面试;

4)审核各学位点复试工作小组的综合面试记录和意见;

5)负责确定各学位点复试考生的排序;

6)制定复试纪律和保密规定;

7)负责做好未通过复试考生的解释工作。

第八条       学院组成复试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各学位点的综合面试。复试工作小组至少应有5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另设记录员1人)。复试工作小组成员为实名制,复试工作小组在综合面试前应了解面试的评判规则、评判标准以及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现场独立评分,做好面试记录,并形成综合面试意见。

复试形式、内容及复试要求

第九条       复试以外语考试、专业能力考查和综合面试三种形式分阶段进行。外语为复试必考科目,外语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专业能力考查和综合面试。

第十条       外语考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专业能力考查和综合面试由各学院负责组织。

第十一条       外语考试为1小时,专业能力考查中的专业基本知识笔试时间一般为2小时。命题、考场设置、考场管理、阅卷等参照有关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的要求进行。复试笔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机密。

第十二条       综合面试时间由各学院自定,面试过程须全程、全覆盖清晰录像和录音。

第十三条       所有复试材料(包括答卷、成绩评定单、面试记录等)、视频监控资料、影像及录音资料等,学院须保存至复试结束后3年。

第十四条       复试总成绩为250分,其中:外语考试50分,专业能力考查100分,综合面试100分。

1)外语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语能力与水平,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进行。卷面分值100分,折合成5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2)专业能力考查:考查内容包括专业基本知识掌握情况、专业实验技能等。专业基本知识考察采用闭卷笔试形式,专业实验技能考察方式由学院自定。专业能力考查结果以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各考查部分的赋分比例由各学院自定。

3)综合面试:综合测评考生对学科专业的了解程度、对专业和实验技能的掌握程度、潜在的科研和工程实践能力及创新意识、英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人文素养、素质等。以提问、交谈为主要形式,以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若复试工作小组成员3人以上(含3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察结果为“不合格”,即视为“不合格”。

第十五条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另外两门所报考学科或专业学位的本科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一律采取笔试,单科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十六条       考生需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复试准考证参加各复试环节。考生参加要遵守考场纪律,笔试科目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总成绩计算及待录取确定

第十七条       复试考生以总成绩为依据进行排序,总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总成绩=加权后的初试成绩+加权后的复试成绩。其中:

初试成绩权重为60%,加权后的初试成绩=考生初试总成绩/初试满分成绩×60,加权后的初试成绩满分为60分;

复试成绩权重为40%,加权后的复试成绩=[(外语考试成绩+专业能力考查成绩+综合面试成绩)/250]×40,加权后的复试成绩满分为40分。

第十八条       学院应对各学位点的复试考生单独排序,按照各学位点的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

对于拟录取考生不足的学位点,学院可从相关专业未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中按考生在原学位点的总成绩排序择优调入补充。调入考生单独排序,且排序在该学位点拟录取一志愿(含一志愿报考和一志愿调剂)考生之后。

第十九条       各学院分别汇总各学位点的复试结果,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送加盖学院公章和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的拟录取名单;按照《复试信息库结构》的要求填写复试考生信息库,并将电子版提交给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第二十条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各学院报送的拟录取名单,结合考生的体检、资格审查等结果确定待录取名单,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审核后,通过中国研招网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接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

第二十一条     待录取考生需通过教育部研究生录取检查,终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公布并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2)考生加权后的复试成绩低于24分的合格线;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单科低于60分的合格线;

4)复试期间发现考生有考试违纪行为(违纪的认定依据国家教育违规处理办法);

5)考生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体检标准;

6)考生未达到学院规定的其他复试合格要求。

                                                   复试资格审查、缴费与体检                 

第二十三条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一式二份):

1)资格审查表;

2)本科阶段成绩单(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阶段成绩单);

3)往届考生需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即可,验证截止日期至少在五月底之后。无法通过在线验证获得备案表的,须提供书面学历认证报告,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定证书。);

4)应届毕业生带学生证和教育部在线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5)同等学力考生除上述证件外还需提供4门以上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本科阶段主要学科课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证明(成绩或本科成绩证明亦可);

6)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需提交个人《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享受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得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第二十四条     复试缴费

1)复试费执行内蒙古招生考试中心的收费标准;

2)考生登陆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缴纳复试费用。

第二十五条     体检

1)考生在报名时领取体检表(需带近期一寸彩照),体检抽血需在上午十点前空腹进行。

2)体检项目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所有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工作人员都应认真、严格执行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规定和保密纪律。

第二十七条     调剂、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近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调剂、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第二十八条     考生如对复试成绩持有异议,可在学校公布成绩3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复核申请。

第二十九条     学校接受考生对复试工作的咨询与监督:

地点:内蒙古工业大学第二办公楼318

咨询电话:0471-6578901   监督电话:0471-6578961      

   本办法由内蒙古工业大学招生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8年内蒙古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2022年内蒙古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统称推免生)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做好我校2022年接收推免生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接收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统称推免生)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一、复试工作原则1.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进一步树立科学评价导向,择优录取、宁缺毋滥;2.坚持能力素质与知

2022年内蒙古工业大学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成绩公布及复核工作的通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结合我校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和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现将内蒙古工业大学2022年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成绩公布及复核工作通知如下:一、成绩查询方式报考内蒙古工业大学的考生,届时通过http://zsb..cn/info/1013/2103.htm查询成绩。二、成绩复核申请方式及注意事

2022年内蒙古工业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和直博生复试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关系考生切身利益。为规范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依据《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透明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要加强对学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

2022年内蒙古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一览表

内蒙古医科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一览表初试科目名称及分值考试内容及分值参考教材101思想政治理论(100分)见教育部考试大纲见教育部考试大纲201英语一(100分)见教育部考试大纲见教育部考试大纲203日语(100分)见教育部考试大纲见教育部考试大纲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300分)见教育部考试大纲见教育部考试大纲307临床医学综合

2018年内蒙古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总则第一条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关系考生切身利益。为规范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依据《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透明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第三条接受并通过复试的考生方具备录取的资格。第四条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各学科、专业学位点的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

2022年内蒙古农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

为使我校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有序、规范进行,现将有关具体事宜规定如下:一、申请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申请人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且申请人必须获得其所在学校的推免生资格。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学院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接收程序1.申请人在9月28日-10月1

2022年内蒙古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内蒙古医科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院系代码及名称专业代码及名称研究方向代码及名称2022年拟招生数考试科目备注(对考生前置专业、学历、学位要求)000不区分院系所100104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01不区分研究方向(附属人民医院)4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707西医综合④--无医学类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学士学位。02不区分研究方向(赤峰临

2022年内蒙古医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内蒙古医科大学2022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内蒙古医科大学坐落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是一所以医学为主,集理学、管理学、工学、文学、法学于一体的多科性高等医药院校。学校成立于1956年,是新中国在少数民族地区早建立的高等医学院校之一,当时隶属于国家卫生部,1958年划归内蒙古自治区管理。前身为内蒙古医学院,先后更名为内蒙古医科大学,成为内蒙古自治区人

2022年内蒙古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内蒙古农业大2022年攻读(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院(部)、专业、研究方向招生人数指导教师考试科目复试科目201动物科学学院联系人:刘娜电话:090501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1701绒山羊遗传育种原理与方法苏蕊赵艳红张燕军刘志红王志英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③701化学(含有机、无机)④415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育种学

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内蒙古考生应考须知

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1年12月25日至27日举行,为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平稳安全顺利。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知晓有关事项,做好考前准备考试时间:2021年12月25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7日进行(起始
技校专业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