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保险职业学院第二次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19-08-25 08:39  保险职业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 二、成立单独招生工作机构
  • (一)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 (二)成立单独招生专门工作组
  • 1.考务组
  • (1)负责制定单独招生考试组考方案并组织实施;
  • (2)负责与省考试院考试联系命题、保密和巡考等相关事宜;
  • (3)负责考场的编排、准考证的印制及发放;
  • (4)负责组织文化考试、面试评分、统分;
  • (5)负责各考场的巡察,考场秩序的维护,考试违纪舞弊情况的处理办法的制定等;
  • (7)负责提前拟定监考、专家组及统分人员并对其进行培训。
  • 2.招生录取组:
  • (1)负责生源组织、报名、录取及咨询,并对其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 (2)负责与省考试院核对考生资格;
  • (3)负责在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取名单,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 (4)负责向省教育考试院申报单独招生录取新生名单,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 3.专家组
  • 4.宣传组
  • (1)负责安排报名、考试期间院内外宣传工作;
  • (2)负责单独招生考试期间校园内的横幅、标语;
  • (3)负责接待相关新闻媒体记者采访事宜。
  • 5.服务保障组
  • (1)负责协调后勤服务部,做好现场报名确认、考试期间的校园内环境卫生、车辆、医疗、饮食、供水、供电保障及应急预案;
  • (2)负责协调院长办公室,保障校园招生网、考试现场网络畅通及维护;
  • (3)负责协调学生处,安排青年志愿者在考试期间做好考生及家长的引导服务工作;
  • (4)协调财务部门,负责收取相关费用。
  • 6.安全保卫组
  • (1)负责现场确认、考试和录取期间的安全保卫、车辆停放等工作,防止火灾、打架斗殴等恶性事件的发生,制定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
  • (2)负责考场外围秩序的维护;
  • (3)负责考试工作中突发事件的处置,保证突发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理。
  • 7、纪检监察组
  • (1)负责全程监督单独招生工作的所有程序,保证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 (2)负责监督所有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和有关考生举报情况;
  • (3)负责查处所有招生考试期间违规违纪事件。
  • 三、招生对象
  • 1、已参加2019年湖南省高考报名且未被录取(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
  • 2、已于2019年5月31日-6月30日参加了全省高职扩招高考报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
  • 四、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 五、报名及相关事项
  • 1、报名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凭高考报名号及密码进入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报名网址:https://www.hneao.cn/dz
  • 2、报名时间:2019年8月26日--8月28日。
  • 3、专业志愿填报: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同时填报专业,具体招生专业介绍见我院招生信息网。
  • 4、现场确认和领取准考证
  • 5、考试费:考试费80元,在领取准考证时现场缴纳。
  • 六、考试科目及相关安排
  • 1、文化知识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一张试卷,卷面总分300分(其中语文120分,数学100分,英语8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 2、考试时间:2019年8月30日8:30-12:00。
  • 3、考试地点:院内(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 七、录取
  • 1、根据总成绩和单独招生计划,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2、录取过程中,单独招生工作办公人员将与考生进行录取意愿确定。对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计划,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顺序递补录取同一类别的考生。
  • 3、9月上旬在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取新生名单,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 4、二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 5、新生进校后不能转学。
  • 八、工作事项与日程安排
  • 九、监督机制
  • 1、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自觉接受上级领导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 2、根据单招工作进程及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zhaosheng.bxxy.com公开招生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 3、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
  • 十、联系方式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为贯彻落实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高职扩招工作部署,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选拔办法,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维护高校招生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高职院校多种形式选拔学生的新机制,选拔适合自身培养方式并热爱职业教育的优质生源,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据湖南省教育厅【2019】27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成立单独招生工作机构

(一)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松来(院长)

副组长:沈伟(副院长)、夏雪芬(副院长)        

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单独招生考试的各项工作,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学院招生就业处合署办公,周慧丽任办公室主任,祁海辉任秘书。单独招生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一、制定单独招生工作方案;二、全面负责生源组织、报名咨询、录取等工作。

(二)成立单独招生专门工作组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务组、招生录取组、专家组、宣传组、服务保障组、纪检监察组、安全保卫组七个专门工作组。

1.考务组

负责人:李长春(教务处处长)

(1)负责制定单独招生考试组考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与省考试院考试联系命题、保密和巡考等相关事宜;

(3)负责考场的编排、准考证的印制及发放;

(4)负责组织文化考试、面试评分、统分;

(5)负责各考场的巡察,考场秩序的维护,考试违纪舞弊情况的处理办法的制定等;

(7)负责提前拟定监考、专家组及统分人员并对其进行培训。

2.招生录取组:

负责人:周慧丽(招生就业处负责人)

(1)负责生源组织、报名、录取及咨询,并对其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2)负责与省考试院核对考生资格;

(3)负责在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取名单,确定终录取名单;

(4)负责向省教育考试院申报单独招生录取新生名单,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3.专家组

由教务处根据湘教通(2019)50号文件精神及学院具体组考安排确定专家人选。

4.宣传组

负责人:陈功(院长办公室负责人)

(1)负责安排报名、考试期间院内外宣传工作;

(2)负责单独招生考试期间校园内的横幅、标语;

(3)负责接待相关新闻媒体记者采访事宜。

5.服务保障组

负责人: 祁海辉

(1)负责协调后勤服务部,做好现场报名确认、考试期间的校园内环境卫生、车辆、医疗、饮食、供水、供电保障及应急预案;

(2)负责协调院长办公室,保障校园招生网、考试现场网络畅通及维护;

(3)负责协调学生处,安排青年志愿者在考试期间做好考生及家长的引导服务工作;

(4)协调财务部门,负责收取相关费用。

6.安全保卫组

负责人:胡波涌(保卫处处长)

(1)负责现场确认、考试和录取期间的安全保卫、车辆停放等工作,防止火灾、打架斗殴等恶性事件的发生,制定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

(2)负责考场外围秩序的维护;

(3)负责考试工作中突发事件的处置,保证突发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理。

7、纪检监察组

负责人:王锦霞(纪检监察主任)

(1)负责全程监督单独招生工作的所有程序,保证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负责监督所有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和有关考生举报情况;

(3)负责查处所有招生考试期间违规违纪事件。

三、招生对象

  1、已参加2019年湖南省高考报名且未被录取(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

2、已于2019年5月31日―6月30日参加了全省高职扩招高考报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

四、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保险

会计

金融管理

老年服务与管理

国际商务(中外合作办学)

530人

  

五、报名及相关事项

1、报名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凭高考报名号及密码进入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报名网址:https://www.***/dz

2、报名时间:2019年8月26日---8月28日。

3、专业志愿填报: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同时填报专业,具体招生专业介绍见我院招生信息网。

4、现场确认和领取准考证

已确认报考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现场确认、提交获奖材料及领取准考证。

5、考试费:考试费 80 元,在领取准考证时现场缴纳。

六、考试科目及相关安排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进行,由学院自主命题,自行组织考试,由学院制定考试的内容、形式、考评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考试分为“文化知识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两个部分。其中“文化知识考试”采取笔试的形式,分值为300分;“职业技能测试”采取面试的形式,分值为150分,总分450分。

已取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其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直接作为文化知识考试成绩计入总分,无须再参加笔试;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须参加文化知识考试,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考试说明:

1、文化知识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一张试卷,卷面总分300分(其中语文120分,数学100分,英语8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考试时间:2019年8月30日8:30―12:00。

3、考试地点:院内(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七、录取

1、根据总成绩和单独招生计划,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录取过程中,单独招生工作办公人员将与考生进行录取意愿确定。对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计划,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顺序递补录取同一类别的考生。

3、9月上旬在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取新生名单,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4、二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5、新生进校后不能转学。

 八、工作事项与日程安排

   时 间

     事 项

8月26日---8月28日

考生网上报名

8月30日

缴纳考试费和领取准考证

8月30日

文化知识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

9月初

公示拟录取名单(见学院招生信息网)

9月上旬

预录取考生办理录取确认手续,报到入学

九、监督机制

1、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自觉接受上级领导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2、根据单招工作进程及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zhaosheng.***公开招生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3、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

十、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保险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招生办咨询电话: 0731-82816999、82816975、82818545(传真)

 学院单招网址:zhaosheng.***

原标题:2019年保险职业学院第二次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19年保险职业学院第二次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和原则为贯彻落实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高职扩招工作部署,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选拔办法,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维护高校招生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高职院校多种形式选拔学生的新机制,选拔适合自身培养方式并热爱职业教育的优质生源,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据湖南省教育厅【2019】27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成立单独招生

2021保险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国家职教改革和扩招有关精神,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18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选拔办法,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选拔适合自身培养方式并热爱职业教育的优质生源,着力提高

2022年保险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位考生:  因疫情形势变化,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统一安排,我省2022年高职(高专)单招考试时间推迟2周进行。我院原定于3月24日举行的单招考试时间顺延至4月7日。  我院网上缴费时间仍是3月17-19日,请所有拟参加考试的同学按时完成80元考试费缴纳。准考证打印时间推迟至4月1日-2日。  缴费步骤:  第一步:微信关注“广发慧缴费”(请仔细看清楚公众号名称

2022年保险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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