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教育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收费标准、招生计划)

2019-04-11 20:05  广西教育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1.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 第二条学校全称:广西教育学院,院校代码:50870。第三条学校为自治区直属公办成人本科高等学校,经教育
  • 第四条学校位于南宁市市中心,北校区在南宁市建政路37 号,南校区在南宁市东葛路 26 号,两校区中间相隔东葛路。第五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录取工作。
  • 第六条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教育部、自治区招生工作政策规定,研究决定学校招生工作重大事项,领导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日常招生工作。
  • 第七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工作常设机构,负责招生日常工作,主要职责为:执行有关招生政策,制定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宣传,编报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有关问题,组织对新生录取资格进行复查等。
  • 第八条学校招生计划通过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向考生和社会公布,以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 第九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自治区的有关政策规定,贯彻实施“阳光招生”,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 第十条学校执行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政策。
  • 2.第二章组织机构
  • 3.第三章招生计划
  • 4.第四章录取规则
  • 第十一条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提供的报考名单择优录取。对所有投档考生,参照其专业志愿填报顺序,按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专业招生数择优录取。考生所填专业(方向)已录满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专业成绩情况进行其他专业(方向)调剂录取;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作退档处理。
  • 第十二条实行非平行志愿填报方式的艺术类专业,我校在第一院校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非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
  • 第十三条艺术类专业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综合分由投档文化分、专业分折合成百分制组成,权重比为4:6,二者直接乘各自权重之和为综合分值。
  • 第十四条全部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 第十五条各专业录取时对考生性别、应往届均无限制。第十六条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计算机自动投档。考生可通过电话与学校招生办联系,或登陆我校招生网站了解录取情况。录取结束我校不受理退档申请。
  • 第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在3 个月内全面复查新生入学资格,不合格者视情况予以处理,直-取消入学资格。凡高考舞弊或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查实,立即取消学籍并退回生源地,情节恶劣者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 第十八条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
  • 第十九条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项目,按照广西教育厅的相关文件执行。
  • 第二十条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室监督下进行。
  • 第二十一条学费标准
  • 第二十二条住宿费标准
  • 第二十三条教材费标准
  • 第二十四条学校面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建立了以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各级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等为主要形式的资助体系。
  • 第二十五条学校各类奖学金分别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干部奖学金,总奖励面为 15左右,最高金额 8000 元/生·学年。
  • 第二十六条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广西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5.第五章收费标准
  • 6.第六章奖励资助政策
  • 7.第七章附则
广西教育学院

2019 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1.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 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广西教育学院,院校代码:50870。 第三条学校为自治区直属公办本科高等学校,经教育

部批准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

第四条学校位于南宁市市中心,北校区在南宁市建政路37 号,南校区在南宁市东葛路 26 号,两校区中间相隔东葛路。第五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录取工作。

 

2.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教育部、自治区招生工作政策规定,研究决定学校招生工作重大事项,领导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日常招生工作。

第七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工作常设机构,负责招生日常工作,主要职责为:执行有关招生政策,制定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宣传,编报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有关问题,组织对新生录取资格进行复查等。

 

3.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校招生计划通过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向考生和社会公布,以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4.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自治区的有关政策规定,贯彻实施“阳光招生”,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条学校执行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政策。

第十一条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提供的报考名单择优录取。对所有投档考生,参照其专业志愿填报顺序,按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专业招生数择优录取。考生所填专业(方向)已录满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专业成绩情况进行其他专业(方向)调剂录取;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实行非平行志愿填报方式的艺术类专业,我校在第一院校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非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

第十三条艺术类专业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综合分由投档文化分、专业分折合成百分制组成,权重比为4:6,二者直接乘各自权重之和为综合分值。

第十四条全部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第十五条各专业录取时对考生性别、应往届均无限制。第十六条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计算机自动投档。考生可通过电话与学校招生办联系,或登陆我校招生网站了解录取情况。录取结束我校不受理退档申请。

第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在3 个月内全面复查新生入学资格,不合格者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高考舞弊或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查实,立即取消学籍并退回生源地,情节恶劣者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十八条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

第十九条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项目,按照广西教育厅的相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条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室监督下进行。

 

5.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学费标准

我校专业分为师范类、非师范类及艺术类、非艺术类,各专业具体收费金额以自治区物价局新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

第二十二条 住宿费标准

按住宿条件而定,统一预收 500 元/生·学年。

第二十三条 教材费标准

代收400 元/生·学年。

6.第六章奖励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学校面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建立了以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各级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等为主要形式的资助体系。

a.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生源地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体与各市县教育局资助办公室联系);

b. 学校为新生报到开设“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凭经生源地民政部门审核盖章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可缓交部分学费(住宿费、教材费不可缓交);

c. 在校期间给每个学生发放物价补贴267.6 元/生·学年,在校生还可申请包括国家助学金和校内困难补助金在内的各类助学金,总奖励面约为 25 左右,高金额 4000 元/生·学年;

d. 学校在校内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并帮助学生联系校外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五条学校各类奖学金分别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干部奖学金,总奖励面为 15左右,高金额 8000 元/生·学年。

 

7.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广西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http://www.***.cn:8087/咨询电话:(0771)5656985(兼传真)

监督电话:(0771)5620452

学校纪检监察室电话:(0771)5656930 招生邮箱:gxjyxyzsb@***

通信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建政路37 号邮政编码:530023

原标题:2019年广西教育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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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2022年实际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以自治区教育厅公布为准。  2.北京火星时代高端班就读生在入学后需再向企业交纳4000元/年·人的企业培训费。  3.百度人工智能高端班就读生在入学后需再向企业交纳3800元/年·人的企业培训费。  4.后备兵员定向培养专业录取对象要求为男性,2002年以后出生且2022年不超过20周岁,个人参军意愿强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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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2022年实际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以自治区教育厅公布为准。 2.北京火星时代高端班就读生在入学后需再向企业交纳4000元/年·人的企业培训费。3.百度人工智能高端班就读生在入学后需再向企业交纳3800元/年·人的企业培训费。

2022年广西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图)

 注:1.2022年实际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以自治区教育厅公布为准。 2.北京火星时代高端班就读生在入学后需再向企业交纳4000元/年·人的企业培训费。3.百度人工智能高端班就读生在入学后需再向企业交纳3800元/年·人的企业培训费。

2021年广西教育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广西教育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为自治区直属公办本科高等学校,经教育部批

2022年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招生专业学费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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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西教育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广西教育学院,院校代码:50870。第三条学校为自治区直属公办本科高等学校,经教育部批准有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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