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保留入学资格及复学相关说明

2019-08-18 11:33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一、保留入学资格
  • (一)因创业保留入学资格
  • 1、办理对象:因创业而不能按时报到的当年录取新生
  • 2、携带材料:《创业计划书》或《工商营业执照》
  • 3、办理时间:新生报到后2周内
  • 4、保留期限:1年
  • 5、办理流程:
  • (1)学生本人及家长到学校招生办填写申请表
  • (2)创业学院签署意见
  • (3)教务处签署意见
  • (4)招生办签署意见
  • (5)申请表学生本人、教务处、招生办各存一份
  • (二)因病保留入学资格
  • 1、办理对象:因病需长期治疗而不能按时报到的当年录取新生
  • 2、携带材料:县级及以上医院出据的医疗证明
  • 3、办理时间:新生报到后2周内
  • 4、保留期限:1年
  • 5、办理流程:
  • (1)学生本人及家长到学校招生办填写申请表
  • (2)校医院签署意见
  • (3)教务处签署意见
  • (4)招生办签署意见
  • (5)申请表学生本人、教务处、招生办各存一份
  • (三)因应征入伍保留入学资格
  • 1、办理对象:因应征入伍而不能按时报到的当年录取新生
  • 2、携带材料:《入伍通知书》、《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由当地人武部提供)
  • 3、办理时间:9月30日前
  • 4、保留期限:退役后两年内
  • 5、办理流程:
  • (1)学生向当地人武部领取《申请表》填写完整后盖章(一式两份)。
  • (2)将《申请表》及《入伍通知书》复件寄或送-招生办(用邮政EMS寄送-宁波市鄞州区学府路9号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0574-88122233)。
  • (3)招生办审核并签署意见。
  • (4)招生办向学生所在地人武部寄回《申请表》一份。
  • (5)招生办留存《申请表》一份并复印一份送教务处。
  • 二、保留入学资格期满申请复学
  • 1、办理对象:已办理过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且期限将满的学生
  • 2、携带材料:应征入伍学生带《退伍证》、《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身份证;因病学生带《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县级及以上医院身体康复证明、身份证;创业学生带《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身份证;
  • 3、办理时间:当年新生开学后2周内
  • 4、办理流程:
  • (1)学生向专业所在学院教务办领取《恢复入学资格申请表》
  • (2)招生办核查材料并签署意见
  • (3)教务处签署意见并分配班级
  • (4)学生处签署意见并分配寝室
  • (5)教务处、学院各存一份申请表

 

一、保留入学资格

(一)因创业保留入学资格

1、办理对象:因创业而不能按时报到的当年录取新生

2、携带材料:《创业计划书》或《工商营业执照》

3、办理时间:新生报到后2周内

4、保留期限:1年

5、办理流程:

(1)学生本人及家长到学校招生办填写申请表

(2)创业学院签署意见

(3)教务处签署意见

(4)招生办签署意见

(5)申请表学生本人、教务处、招生办各存一份

(二)因病保留入学资格

1、办理对象:因病需长期治疗而不能按时报到的当年录取新生

2、携带材料:县级及以上医院出据的医疗证明

3、办理时间:新生报到后2周内

4、保留期限:1年

5、办理流程:

(1)学生本人及家长到学校招生办填写申请表

(2)校医院签署意见

(3)教务处签署意见

(4)招生办签署意见

(5)申请表学生本人、教务处、招生办各存一份

(三)因应征入伍保留入学资格

1、办理对象:因应征入伍而不能按时报到的当年录取新生

2、携带材料:《入伍通知书》、《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由当地人武部提供)

3、办理时间:9月30日前

4、保留期限:退役后两年内

5、办理流程:

(1)学生向当地人武部领取《申请表》填写完整后盖章(一式两份)。

(2)将《申请表》及《入伍通知书》复件寄或送至招生办(用邮政EMS寄送至宁波市鄞州区学府路9号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0574-88122233)。

(3)招生办审核并签署意见。

(4)招生办向学生所在地人武部寄回《申请表》一份。

(5)招生办留存《申请表》一份并复印一份送教务处。

 

二、保留入学资格期满申请复学

1、办理对象:已办理过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且期限将满的学生

2、携带材料:应征入伍学生带《退伍证》、《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身份证;因病学生带《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县级及以上医院身体康复证明、身份证;创业学生带《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身份证;

3、办理时间:当年新生开学后2周内

4、办理流程:

(1)学生向专业所在学院教务办领取《恢复入学资格申请表》

(2)招生办核查材料并签署意见

(3)教务处签署意见并分配班级

(4)学生处签署意见并分配寝室

(5)教务处、学院各存一份申请表

 


附件:
附件: 原标题:2019年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关于保留入学资格及复学相关说明

2019年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关于保留入学资格及复学相关说明

保留入学资格(一)因创业保留入学资格1、办理对象:因创业而不能按时报到的当年录取新生2、携带材料:《创业计划书》或《工商营业执照》3、办理时间:新生报到后2周内4、保留期限:1年5、办理流程:(1)学生本人及家长到学校招生办填写申请表(2)创业学院签署意见(3)教务处签署意见(4)招生办签署意见(5)申请表学生本人、教务处、招生办各存一份(二)因病保留入学资

2019年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保留入学资格及复学相关说明

保留入学资格(一)因创业保留入学资格1、办理对象:因创业而不能按时报到的当年录取新生2、携带材料:《创业计划书》或《工商营业执照》3、办理时间:新生报到后2周内4、保留期限:1年5、办理流程:(1)学生本人及家长到学校招生办填写申请表(2)创业学院签署意见(3)教务处签署意见(4)招生办签署意见(5)申请表学生本人、教务处、招生办各存一份(二)因病保留入学资

2022年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办理应征入伍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手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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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试相关提醒

各位考生:我院于4月10日上午进行了2022年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模拟考试,目的是为了帮助考生更好地熟悉“小艺帮”及“小艺帮助手”软件,更加清楚4月16日综合素质测试的基本流程。从模拟测试的结果看,尚存在以下问题,请广大考生引起足够重视。1、4月16日测试当天,考生务必在13:30分候考前完成场地的布置,横屏架设好“双机位”,主机和辅机都要按要求在小艺帮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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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教试院〔2012〕49号)和《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浙教职成〔2012〕26号)等有关规定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二条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2003年,

2022年宁波大学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要求及网络远程复试操作说明

宁波大学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要求及网络远程复试操作说明各位考生: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和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我校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复试将于3月下旬启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参加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的考生首先仔

2021年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办理应征入伍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手续通知

各位考生:根据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13]8号)的通知精神,凡被我校正式录取且被应征入伍的考生如需要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的请于2021年9月20日前将以下资料邮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1、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

2022年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职业教育招生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二条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2003年,前身是宁波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是一所面向现代服务业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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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校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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