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郑州电力高等大专学校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2019-03-05 11:37  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19年单独考试招生
  • 第二条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监督。
  • 第二章 学校概况
  • 2.中澳合作办学学生在规定的学制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并达到澳方文凭要求考核标准,可同时获得中方专科毕业证书和澳方文凭证书,澳方的学校名称为“ChisholmInstitute”。
  •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 第十一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规定和招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 第十二条招生对象。
  • 1.符合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者。
  • 2.符合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者。
  • 第十三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适合高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学习的综合素质高、具有职业潜质的优秀人才进入学校学习。学校内部业务部门实行“招考分离”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 第十四条学校2019年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
  • 第十五条志愿填报。
  • 1.考生于2019年3月19日9时-22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
  • 2.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且志愿修改不超过2次,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
  • 第十六条注意事项。
  • 1.学校外语教学为英语。
  • 2.考生的身体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 3.发电厂及电力系统、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供用电技术(中外合作办学)、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中外合作办学)、电厂热能动力装置(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招色弱、色盲考生。
  • 第十七条1.考核科目由“文化知识”考试与“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满分400分。
  • (1)“文化知识”考试。考核方式为闭卷笔试,满分300分(语文、数学、英语各100分)。
  • (2)“职业技能”测试。
  • 2.考试时间。
  • (1)笔试时间:2019年3月31日9:00-11:30。
  • (2)面试时间:2019年3月31日13:30-15:30。
  • 第十八条赋分政策。
  • 1.高考加分。严格按照2015年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印发的《河南省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的实施方案》执行。
  • 2.技能赋分。考生获得的技能竞赛成绩或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根据不同等级赋分。
  • 第十九条录取成绩=考试总成绩+高考加分+技能赋分。
  • 第二十条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考试成绩,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分数优先,专业间平行志愿”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成绩相同时,按考生“文化知识”成绩依次以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择优录取。
  • 第二十一条考生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的名单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根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审核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
  • 第二十二条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通过高职单招、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注册学籍后,转学、转专业按照学校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待遇与参加全国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学生相同。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全国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 第二十四条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及录取程序。
  • 1.免试条件
  •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职毕业生。
  • (2)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 (3)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 2.免试录取程序
  • (1)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3月4日9:00-16:00携带经考生所在学校盖章的《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一式三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原件到学校学生中心112室报名。
  • (2)经学校审核公示,河南省教育厅复审,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办理录取手续。
  • 第二十五条学校2019年学费标准按专业不同分别为3300元/生·年、36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15000元/生·年。
  • 第二十六条学校住宿费标准为900元/生·年。
  • 第二十七条学校相关资助政策:
  • 1.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学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选与评定。
  • 2.学校设有奖学金。受奖面占学生总数的30%,一、二、三等奖学金分别占学生总数的5%、10%、15%。
  • 3.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按程序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 4.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 第二十八条为保证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落实阳光招生政策,由学校纪检监察组对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保证考生的合法权益。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单独考试招生录取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分。
  •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要求如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 第四章 招生对象、专业及计划
  • 第五章志愿填报及注意事项
  • 第六章考核方式及录取原则
  • 第七章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 第八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 第九章监督机制
  • 第十章 附则
  • 第三条学校全称: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 第四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
  • 第五条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 第六条河南省招生代码
  • 第七条学制:三年
  • 第八条地址
  • 第九条毕业证书
  • 第十条学校概况
  1. 总则

    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19年单独考试招生。

    第二条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

    第五条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第六条河南省招生代码:6213;国标代码:11828

    第七条学制:三年

    第八条地址:郑州市郑开大道与雁鸣路交叉口北2公里路西(凤栖街296号)

    第九条毕业证书。1.学生在规定的学制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获得专科毕业证书,证书的学校名称为“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2.中澳合作办学学生在规定的学制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并达到澳方文凭要求考核标准,可同时获得中方专科毕业证书和澳方文凭证书,澳方的学校名称为“Chisholm Institute”。

    第十条学校概况: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是中央与地方共建,由电力行业办学的普通高校。始建于1933年,已有86年的办学历程,学校形成了“严谨笃学、敬业乐群”的优良校风和“立德修能、知行合一”的学风品质,确立完善了“校企结合,学工衔接”的人才培养模式,以良好的教学生活环境、科学规范的教学管理体系和优美浓郁的校园文化氛围,在电力教育领域乃至全国职业教育领域确立了重要的地位。近年来学校获得“河南省电力公司文明单位”、“河南省首批高职高专特色院校”、“河南省省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等荣誉称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规定和招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学校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做到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对象、专业及计划

    第十二条招生对象。

    1.符合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者。

    2.符合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者。

    第十三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适合高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学习的综合素质高、具有职业潜质的优秀人才进入学校学习。学校内部业务部门实行“招考分离”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四条学校2019年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志愿填报及注意事项

    第十五条志愿填报。

    1.考生于2019年3月19日9时至22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

    2.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且志愿修改不超过2次,以网上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

    第十六条注意事项。

    1.学校外语教学为英语。

    2.考生的身体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3.发电厂及电力系统、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供用电技术(中外合作办学)、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中外合作办学)、电厂热能动力装置(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招色弱、色盲考生。

     

    第六章考核方式及录取原则

    第十七条1.考核科目由“文化知识”考试与“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满分400分。

    (1)“文化知识”考试。考核方式为闭卷笔试,满分300分(语文、数学、英语各100分)。

    (2)“职业技能”测试。

    高中生:职业适应性测试,考核方式为闭卷笔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社会观察、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职业潜能等能力。

    中职生:职业技能测试,考核方式为面试,面试专业为考生所报的第一专业志愿,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职业认知、专业素养、实际操作等能力。

    2.考试时间。

    (1)笔试时间:2019年3月31日9:00-11:30。

    (2)面试时间:2019年3月31日13:30-15:30。

    第十八条赋分政策。

    1.高考加分。严格按照2015年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印发的《河南省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的实施方案》执行。

    2.技能赋分。考生获得的技能竞赛成绩或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根据不同等级赋分。

    第十九条录取成绩=考试总成绩+高考加分+技能赋分。

    第二十条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考试成绩,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分数优先,专业间平行志愿”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成绩相同时,按考生文化知识”成绩依次以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考生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的名单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根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审核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通过高职单招、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注册学籍后,转学、转专业按照学校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待遇与参加全国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学生相同。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全国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章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第二十四条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及录取程序。

    1.免试条件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职毕业生。

    (2)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3)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2.免试录取程序

    (1)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3月4日9:00-16:00携带经考生所在学校盖章的《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一式三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原件到学校学生中心112室报名。

    (2)经学校审核公示,河南省教育厅复审,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办理录取手续。

     

    第八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五条学校2019年学费标准按专业不同分别为3300/·年、3600/·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15000/·年。

    第二十六条学校住宿费标准为900/·年。

    第二十七条学校相关资助政策:

    1.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学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选与评定。

    2.学校设有奖学金。受奖面占学生总数的30%,一、二、三等奖学金分别占学生总数的5%、10%、15%。

    3.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按程序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4.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九章监督机制

    第二十八条为保证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落实阳光招生政策,由学校纪检监察组对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保证考生的合法权益。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单独考试招生录取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分。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要求如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附:咨询电话:0371-62275026/5025/5027

    单招QQ咨询群:

    统招QQ咨询群:

    招生微信公众号:郑州电力高专招生就业处

    学校网址:http://www.***.cn

    招生信息网:http://zs.***.cn

    澳大利亚启思蒙学院网址:http://www.***.au

    信箱:zepczs@***

    地址:郑州市郑开大道与雁鸣路交叉口北2公里路西(凤栖街296号)

    邮编:451460

    监督电话:0371-62275255

原标题:2019年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2021年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人才选拔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第三条贯彻执行国家招

2019年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总则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19年单独考试招生。第二条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条学校全称:

2021年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加分及赋分工作通知

关于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单独考试招生加分及赋分工作的通知各位考生:为认真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91号)文件和《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精神要求,进一步保证考生的合法权益,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单独考试招生加分及赋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

2018年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学校简介⒈学校全称: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河南省招生代码:6213⒊学校校址:郑州市郑开大道与雁鸣路交叉口北2公里路西(凤栖街296号)⒋学校简介: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是中央与地方共建,由电力行业办学的普通高校。始建于1933年,已有85年的办学历程,学校形成了“严谨笃学、敬业乐群”

2016年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学校⒈学校全称: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河南省招生代码:6213⒊学校校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雁鸣路与豫兴大道交叉口⒋历史沿革:学校始建于1933年,前身是郑县工业职业学校(后更名为河南省立郑州高级工业职业学校),1953年由中南五省六所高级工业学校的电机科合并,成立了燃料工业部郑州电力学校,1994年建立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原

2017年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学校简介⒈学校全称: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河南省招生代码:6213⒊学校校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与雁鸣路交叉口北2公里路西⒋学校简介: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是中央与地方共建,由电力行业办学的普通高校。始建于1933年,已有84年的办学历程,学校形成了“严谨笃学、敬业乐群”的优良校风和“立德修能、知行合一”的学风品质,确立完善了

2020年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人才选拔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第三条贯彻执行

2019年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19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第二条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校概况第

2019年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

序号专业名称科类招生计划其他其中:中职学制(年)备注1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理203考生无色弱、色盲2供用电技术(中外合作办学)文理403考生无色弱、色盲3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中外合作办学)文理403考生无色弱、色盲4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文理、中职4053考生无色弱、色盲5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文理、中职401036电厂热能动力装置(中外合作办学)文理503考生无色

2022年信阳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我校2022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高技能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5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高职单独
技校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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