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试成绩、招生代码)

2020-06-28 16:20  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 第二条学校全称
  • 第三条学校地址
  • 第四条学校性质
  •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文华学院校领导、有关部..
  • 第六条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其职责是
  • 第七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开..
  • 第八条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
  • 第九条学校根据各省录取规则实行平行志愿或传统志愿录取
  • 第十条学校根据各省公布的投档模式实施专业志愿录取
  • 第十一条学校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 第十二条学校采取网上录取方式,不委托任何..
  • 第十三条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
  • 第十四条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期办理入学手续..
  • 第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资格审查
  • 第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国家规定对新生..
  • 第十七条学校学费标准按湖北省物价局、教育厅备案执行
  • 第十八条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
  • 第十九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 第三章录取规则
  • 第四章新生入学及其他
  • 第五章毕业文凭
  •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依法治招”的要求,结合学校具体情况,规范我校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文华学院。学校国标代码为13262;湖北省招生代码为1237,其他省(市、区)以当地公布的我校招生代码为准。

第三条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文华园路8号。

第四条 学校性质:全日制普通民办本科高等学校。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文华学院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文华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招生监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对我校2020年招生工作进行领导和监督。

第六条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其职责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政策和各项管理规定,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七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德智体美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八条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九条学校根据各省录取规则实行平行志愿或传统志愿录取。

第十条学校根据各省公布的投档模式实施专业志愿录取。确因招生计划限制,不能满足第一专业志愿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由学校依次调剂到其它志愿专业。

第十一条学校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我校认可考生所在省(区、市)艺术类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录取规则按照所在省(区、市)艺术类招生录取的有关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 学校采取网上录取方式,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活动。

第十三条 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新生入校后,除日语专业外,其他专业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四章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十四条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期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于报到日前向学校申请办理请假手续。逾期两周不报到者(以录取通知书规定报到时间为准),视其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资格审查。对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新生,学校将视情况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国家规定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查,体检不合格者,休学或退学。

第十七条 学校学费标准按湖北省物价局、教育厅备案执行。

第五章毕业文凭

第十八条 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成绩合格,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文华学院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由文华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文华园路8号

编:430074

网址:http://www.***

咨询电话:027-87599198 87539078 传 真:027-87599198


原标题:2020年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招生章程

2021年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文华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文华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文华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第三条:学校概况学校名称:文华学院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民办

2021年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图)

招生专业、科类(选考科目)、计划数以各省、市、自治区招办公布的为准

2020年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依法治招”的要求,结合学校具体情况,规范我校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文华学院。学校国标代码为13262;湖北省招生代码为1237,其他省(市、区)以当地公布的我校招生代码为准。第三条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

2022年华中科技大学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我校2022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

2022年华中科技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教育部关于2022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2022年我校将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现将实施办法公布如下:

2021年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招生专业及学费(图)

招生专业、科类(选考科目)、学费标准以各省、市、自治区招办公布的为准

2021年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文华学院2021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特制定本章程。招生对象及条件(一)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1.招生对象:2021年湖北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报考时能如期毕业(以下简称“普通考生”)。2.报考条件: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021年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招生咨询行程安排表

湖北省招生咨询行程安排表地区场次时间咨询会地点咸宁通山6月24日下午通山一中通城6月24日上午通城一中6月30日通城一中咸宁6月25日上午咸宁高中6月26日湖北科技学院6月27日湖北科技学院6月28日咸宁市华信大酒店崇阳6月29日崇阳一中阳新6月29日阳新一中赤壁6月30日赤壁一中孝感汉川6月27日汉川怡程酒店(人民路店)6月28日汉川二中孝感6月26日湖北

2022年文华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专升本工作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00咨询电话:027-87583638联系人:郑老师、程老师、肖老师缴费咨询电话:027-87583376联系人:王老师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22〕5号)精神,结合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特制定本章程。一、报名条件(一)

2014年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招生章程

学校国标代码:13262文华学院办学属性及层次: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普通全日制本科高校,2014年4月更名为文华学院,其前身是享有盛誉的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学校坐落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中国光谷”腹地创业街,毗邻风光秀丽的东湖风景区,校园占地面积约1348亩,学校建筑总面积42.84万平方米。校园内现代教育及生活设施齐备,学校治学严谨,办学特色
技校专业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