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潍坊理工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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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为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
  •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潍坊理工学院2020年..
  • 第三条潍坊理工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
  • 第四条潍坊理工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
  • 第五条学校名称
  • 第六条学校代码
  • 第七条学校办学层次
  • 第八条办学类型
  • 第九条主管部门
  • 第十条办学地点
  • 第十一条学校概况
  • 第十二条招生机构
  • 第十三条招生政策
  • 第十四条招生计划
  • 第十五条录取原则
  • 1.录取批次
  • 2.各录取批次录取原则
  • 3.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 (1)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山东省文学编导..
  • (2)视觉传达设计、动画、美术学、数字媒..
  • (3)舞蹈学
  • (4)舞蹈学
  • 4.空中乘务专业
  • 5.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我校认可省..
  • 6.相同条件下,我校参考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 第十六条特殊要求
  • 1.外语语种
  • 2.体检标准
  • 第十七条入学复查
  • 第十八条收费标准
  • 第十九条学生修满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
  • 第二十条奖学金、困难资助
  • 第二十一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
  •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规..
  •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潍坊理工学院负责解释。
  • 第二章学校简介
  • 第三章招生录取
  • 第四章其他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肓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潍坊理工学院2020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潍坊理工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潍坊理工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简介
第五条 学校名称:潍坊理工学院
第六条 学校代码:13379
第七条 学校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第九条 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办学地点:
主校区:山东省青州市云门山南路9888号
中心校区:山东省潍坊市经济开发区民主街7777号
第十一条 学校概况:潍坊理工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创办于2005年,至今已有15年的办学历史。学校秉持“文化优先、体育优先、全面发展”的办学理念,坚持“校企一体化,产学研用一体化”的办学模式,以“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为宗旨,强化基础知识,注重人文涵养教育,突出能力培养,努力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专业人才,致力于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学校分青州主校区和潍坊中心校区,占地1600余亩,规划建筑面积90余万平方米。其中主校区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古九州之一的青州市,占地1100余亩,规划建筑面积60余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雅,运动设施国内一流,建有室内体育馆和游泳馆、室外游泳池、两个室外体育场以及云门山四季滑雪场。校内还建有三星级标准宾馆、诊所、银行、警务区、超市等生活服务设施,学生公寓配备有上床下桌的四人间、六人间、经济间满足不同需求。校内餐厅及学堂实现太阳能中央空调全覆盖,两个太阳能洗浴中心以及学生公寓内配置的洗衣房、自助开水房、自助复印打印机全方位满足学生生活需求。中心校区位于世界风筝之都潍坊市,占地500亩,规划建筑面积30余万平方米,校内建有国际交流中心(四星级酒店)、游泳馆、新松机器人展览馆、数字图书馆等,中央空调全覆盖,数字化、智能化的各类校园设施引领着智慧校园发展的新潮流。学生公寓采用书院制管理模式,分为松林书院、翰林书院、博雅书院、鸢都书院和云门书院五个书院,书院大堂咖啡厅、会客室、钢琴弹奏等生活娱乐设施应有尽有,导师轮流入住书院,在课外为学生“传道、授业、解惑”,书院的温馨高雅陶冶着大学生的情操,密切着师生情谊。校园采用巡检机器人、人脸识别系统,对市民,与白浪河北辰湿地公园融为一体,被誉为公园里的大学,展示着“潍坊理工学院”开门办学、拥抱未来的教育情怀。
学校设有14个二级学院和数理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与对外合作学院3个教学机构,新能源研究所、人工智能研究所、现代农业研究所3个科研机构,开设39个本科专业,22个专科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教育学、艺术学等7大学科门类。
第三章 招生录取
第十二条 招生机构:学校成立由校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招生办公室,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
第十三条 招生政策: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山东省教育厅招生工作文件。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学校按照山东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教育部有关计划编制的原则、要求和统一信息标准制定,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
1.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
2.各录取批次录取原则:
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部分专业有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各专业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再进行专业调剂。
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对于达到录取资格的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根据各专业计划数,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则在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与志愿相近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
3.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编导专业使用山东省文学编导类艺术统考成绩,在投档考生中按照综合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出现平行分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视觉传达设计、动画、美术学、数字媒体艺术、摄影、环境设计、动漫设计、艺术设计等美术类本、专科专业使用山东省美术类艺术统考成绩,在投档考生中按照综合分确定录取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出现平行分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舞蹈学(校企合作)需获得潍坊理工学院颁发的校考专业合格证,在投档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出现平行分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舞蹈学(体育舞蹈)需获得山东体育学院颁发的联考专业合格证,在投档考生中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出现平行分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空中乘务专业(专科)执行普通类投档录取政策,但需要取得我校专业加试合格证。
5.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我校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成绩。
6.相同条件下,我校参考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相关科目成绩)、体育测试成绩择优录取。学校认真贯彻教育部和有关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招生录取有关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名单在潍坊理工学院网站(http://www.***.cn/)查询。
第十六条 特殊要求
1.外语语种: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
2.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入学复查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对违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学生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并予以清退。
第四章 其他
第十八条 收费标准:按教育成本收费。执行2020级普通本科、专科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学校官网学费标准公示。宿舍标准:四人间、六人间,每生每年住宿费800元-1440元。学费标准如有变动,届时按山东省新的收费标准执行。
退学学费规定: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执行。 学生因故退学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
第十九条 学生修满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潍坊理工学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十条 奖学金、困难资助: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制度,具体实施办法执行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潍坊理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潍坊理工学院负责解释。
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主校区:山东省青州市云门山南路9888号
中心校区:山东省潍坊市经济开发区民主街7777号 
邮政编码:262500
招生咨询电话:0536-3091155,3091166
E-mail: wfitzsb@***.cn
学校网址:http://www.***.cn/
原标题:2020年潍坊理工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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