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结果、收费标准)

2020-07-01 17:06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烟台大学文经学院全日制..
  • 第二条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
  • 第三条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
  • 第四条学院全称
  • 第五条学院位置及环境
  • 第六条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
  • 第七条创办时间及基本情况
  • 第八条招生专业、办学条件
  • 第九条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成立以学院院长为组..
  • 第十条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
  • 第十一条烟台大学文经学院纪检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 第十二条2020年面向全国各省
  • 第十三条招生工作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
  • 第十四条外语语种要求
  • 第十五条男女比例
  • 第十六条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
  • 第十七条录取原则
  • 1、录取批次
  • 2、投档原则
  • 3、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招生..
  • 4、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根据考..
  • 5、外语类、中外合作办学相关专业录取要求
  • 6、建筑学专业要求考生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
  • 7、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 8、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我校认可省..
  • 第十八条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 第十九条收费标准
  • 第二十条学历学位证书颁发形式
  • 第二十一条中外合作办学
  • 第二十二条奖学金
  • 第二十三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
  • 第二十四条退学学费规定
  •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
  •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烟台大学文经学院负责解释
  • 第二章 学院概况
  • 第三章组织机构
  •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 第五章其它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202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烟台大学文经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烟台大学文经学院 学院代码:13359

第五条学院位置及环境:学院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100号(烟台大学南校区东邻),北临黄海,西依青山,风景秀丽。邮编 264005

第六条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本科 独立学院

第七条创办时间及基本情况: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是2003年由烟台大学申办,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确认的独立学院。目前在校生14000余人。2005年学院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独立学院办学条件和教学工作专项检查;2012年顺利通过山东省独立学院综合检查和山东省学士学位授予考察评审。学院先后获“山东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院校”“山东省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普通高校学生宿舍管理优秀单位”“山东省高校后勤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高校校园绿化与管理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先后8次获“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电子设计竞赛山东赛区优秀组织奖”。2015年学院当选中国独立学院协作会常务理事单位。

第八条招生专业、办学条件:学院招生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学院现有土地600余亩,具有独立的、设施齐全的办学条件和完善的学生综合服务设施,已建学楼、图书馆、文体中心、宿舍楼、餐厅等设施;拥有多媒体教室、大型计算机网络教室、语音室、各类实验室等现代化的教学基础设施;建有中型体育场和网球场、排球场、篮球场等各种体育设施。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成立以学院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烟台大学文经学院纪检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十二条2020年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学院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招生简章、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及考生公布。

第十三条招生工作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外语语种要求:外语类、中外合作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所有专业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

第十五条男女比例:各专业招生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六条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七条录取原则:

1、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

2、投档原则: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各录取批次的投档原则为准。

3、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达到录取分数控制线的进档考生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劳综合素质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对实施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对未实施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所在省的规定录取。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从其规定;若生源地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据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高者位次在前。

江苏省考生采取“先分数后等级”排序录取。内蒙古自治区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4、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按照各专业类或专业招生计划数对各专业进档考生依次录取,山东省不再进行专业类或专业调剂;海南、天津按照专业组录取的,当考生所填报专业已录取满额时,可以依据考生填报的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进行专业调剂录取,专业调剂录取仅限在考生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

5、外语类、中外合作办学相关专业录取要求:报考外语类和中外合作办学相关专业考生除投档成绩外,同时参考英语单科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6、建筑学专业要求考生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建议没有美术基础的考生慎重报考。

7、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按照美术类专业综合分数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8、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我校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加分投档成绩;对不符合国家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录取资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五章 其它

第十八条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等。

第十九条收费标准:按教育成本收费,本科会计学专业17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18000元/学年,其他本科专业160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中德-机械类)34800元/学年;专科专业全部为10000元/学年。住宿费按五人间1200元/学年、六人间1000元/学年执行。

第二十条学历学位证书颁发形式:学生学完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由烟台大学文经学院颁发教育部认可的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烟台大学文经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一条中外合作办学

中德合作项目: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本科专业,学制4年,采取“3+1”培养模式,前三学年主要进行德语语言强化、部分公共基础课及专业基础课的学习,第四学年按照有关规定,合格的学生到德国留学一年,完成学业经考核合格的毕业生,颁发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颁发烟台大学文经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和德国梅泽堡应用技术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二条奖学金:我院在校生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学年、省政府奖学金6000 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 /学年、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学院设立院长奖学金、祥隆奖学金、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学习优秀一、二等奖、学习进步奖,此外学院还设有各种单项奖,包括技术创新奖、人文艺术奖、体育拼搏奖等证书。助学金:在校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不同,分为一般困难、困难、特别困难三档,分别享受国家助学金每年2200元、3300元及4400元。

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可根据相关政策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三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烟台大学文经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退学学费规定: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烟台大学文经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535-6915009

学院传真:0535-6915078

学院网址:http://wenjing.***.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haosheng.wenjing.***.cn/ 

E-mail: wjxyzb@***.cn  

通信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100号

邮编:264005


原标题:2020年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22年烟台南山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烟台南山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优化生源结构,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烟台南山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第三条根据教育部及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

2020年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为了保证202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烟台大学文经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第二条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

2022年烟台理工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为了更好的保障烟台理工学院2022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烟台理工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第二条烟台理工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

2022年烟台南山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学校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22年烟台南山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第三条根据教育部及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本

2022年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为保证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结合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2019年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为了保证2019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烟台大学文经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第二条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

2022年烟台理工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1〕9号)精神,为保证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2022年烟台理工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第二条烟台理工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2020年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是国家教育招生考试的组成部分,为了保证2020年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0]1号)要求,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烟台大

2022年山东省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和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

2022年鲁东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鲁东大学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鲁东大学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第三条鲁东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
技校专业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