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京农业大学招生章程

2021-06-09 23:04  南京农业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为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校全..
  • 第二条学校名称
  • 第三条学校按照相关规定颁发南京农业大学本..
  • 第四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将按照教育部及各省
  • 第五条学校成立由校长任主任的本科招生委员..
  •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
  • 2、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
  • 3、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 4、组织实施本科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
  • 5、组织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
  • 6、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 7、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 8、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 第六条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的招生监察..
  • 第七条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着力促进区..
  • 第八条经教育部批准,学校2021年本科招..
  • 第九条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1%..
  • 第十条我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各省
  • 1、调档比例
  • 2、专业确定原则
  • 3、对于享受国家及所在省
  • 第十一条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福建省、..
  • 1、专业确定原则
  • 2、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使用办法
  • 第十二条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
  • 1、专业确定原则
  • 2、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使用办法
  • 第十三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
  • 第十四条获得我校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以及..
  • 第十五条少数民族预科班、新疆协作计划、内..
  • 第十六条艺术类表演专业录取办法
  • 第十七条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
  • 第十八条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
  • 第十九条学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
  • 第二十条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
  • 第二十一条根据《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 第二十二条学校2021年实施大类招生的9个专业类为
  • 第二十三条本科生在校期间可申请转专业
  • 第二十四条学校英语、日语专业只招收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 第二十五条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设立奖学金、助..
  • 第二十六条就读校区
  • 第二十七条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南京农业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 第二章组织机构
  • 第三章招生计划
  • 第四章录取规则
  • 第五章收费标准
  •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规定,依据《南京农业大学章程》,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南京农业大学,英文译名为Nanji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双一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卫岗校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卫岗1号,浦口校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点将台路40号。

第三条学校按照相关规定颁发南京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校学位委员会颁发南京农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将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文件执行,以全国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新生远程网上录取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校成立由校长任主任的本科招生委员会,包含本科招生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本科招生委员会日常工作由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下设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3、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4、组织实施本科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组织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

6、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7、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8、完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六条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的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监察处,负责监督各项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和城乡入学机会公平,学校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八条经教育部批准,学校2021年本科招生计划为4500人,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也可登录南京农业大学本科招生网站查询。

第九条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线上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的使用将严格执行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对进档后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使用预留计划录取时,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延录取。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我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批次的相关政策进行录取,其中:

1、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2、专业确定原则:对进档考生依据投档成绩安排专业,分数优先,不设专业级差。若投档成绩相同,排序规则如下:文史类考生依次按照语文加外语总分、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理工类考生依次按照数学加外语总分、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3、对于享受国家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政策规定全国性加分的考生,按考生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及参与专业排序,但高加分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校专项计划的招生录取。

第十一条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录取原则补充规定:

1、专业确定原则:对进档考生依据投档成绩安排专业,分数优先,不设专业级差。若投档成绩相同,排序规则如下:首选历史考生依次按照语文加外语总分、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历史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首选物理考生依次按照数学加外语总分、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物理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使用办法:在特殊类型招生中,综合素质档案材料将作为报名资格审核的参考;在普通高考录取中,综合素质档案材料将作为安排考生调剂专业志愿的参考。

第十二条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海南省录取原则补充规定:

1、专业确定原则:对进档考生依据投档成绩安排专业,分数优先,不设专业级差。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

2、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使用办法:在特殊类型招生中,综合素质档案材料将作为报名资格审核的参考;在普通高考录取中,综合素质档案材料将作为安排考生调剂专业志愿的参考。

第十三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生计划。

第十四条获得我校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以及高水平运动队拟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学校有关规定录取。

第十五条少数民族预科班、新疆协作计划、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国家专项计划以及高校专项计划,按照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学校有关规定录取。我校新疆协作计划、内地新疆高中班以及内地西藏高中班均按专业招生,学生入校后不参与专业分流。

第十六条艺术类表演专业录取办法:获得我校表演专业报考资格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在政治思想、体检、专业成绩合格和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专业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将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和折合成百分制后的文化课考试成绩,按照1:1合成总分进行排序,根据表演专业分省分科目类招生计划,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根据不同首选科目类分别编制招生计划的省份,若某首选科目类获我校报考资格考生第一志愿实际报考人数不足时,则将剩余计划调剂至同一省份生源数量充足的首选科目类。

第十七条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特殊类型招生相应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第十八条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学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文件精神,2021年我校普通本科招生专业中,文科类专业收费5200元/人·年,理科类专业收费5500元/人·年,工科类专业收费5800元/人·年,农林类专业收费2500元/人·年,艺术类专业收费6800元/人·年,其中部分优势学科专业学费上浮10%。少数民族预科班在预科阶段的学费以江苏省物价局批复的标准为准。具体各专业收费标准请参考学校相关网站介绍。

第二十一条根据《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文件精神,2021年我校本科生住宿费收费800-1200元/人·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学校2021年实施大类招生的9个专业类为: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环境科学、生态学、农业资源与环境、环境工程)、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电子商务、市场营销)、动物医学类(动物医学、动物药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类(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公共管理类(土地资源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社会学类(法学、社会学、旅游管理、农村区域发展)、生物科学类(生物科学、生物技术)、机械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设计、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车辆工程、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自动化、农业电气化)。实施大类招生的专业按类招生,根据学校制定的分流方案在本大类内进行专业分流。

第二十三条本科生在校期间可申请转专业(艺术生、体育生、保送生等教育部规定不允许转专业的学生以及体检不符合转入专业要求的学生除外)。

第二十四条学校英语、日语专业只招收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本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二十五条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等资助措施,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六条就读校区:工学院、信息管理学院、人工智能学院下设专业(类)学生在浦口校区就读;经济管理学院、金融学院下设专业(类)学生一年级在浦口校区就读,二年级起在卫岗校区就读;其余专业(类)学生在卫岗校区就读。若学生就读期间我校江北新校区投入使用,就读校区方案以届时公布的为准。

第二十七条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25-84399789、025-84395708,本科招生网站:http://zsxx.***.cn,微信公众号:南京农业大学招生办(njauzsb),传真:025-84396458,电子邮箱:zsb@***.cn。学校纪委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25-84396827。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南京农业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原标题:2021年南京农业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南京农业大学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为规范我校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接收推免生基本条件第一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第二条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术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第三条取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第四条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第五

2021年南京农业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规定,依据《南京农业大学章程》,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南京农业大学,英文译名为NanjingA

2022年南京农业大学国际农业发展硕士(IAD)项目招生简章

南京农业大学2022年国际农业发展硕士(IAD)项目招生简章一、项目背景南京农业大学起源于中央大学和金陵大学,是一所拥有118年办学历史的教育部直属“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高校和“双一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随着我国在国际事务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以及国家“一带一路”农业对外合作水平的持续提升,国际组织、农业走出去企业以及政府部门等

2022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

2022年南京理工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南京理工大学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南京理工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全国重点大学。学校由创建于1953年

2021年南京农业大学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文件要求,为规范我校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接收推免生基本条件第一条品德良好,遵

2022年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招生目录

请在查询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前,先仔细阅读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目录上的学制仅供参考,有关信息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为准。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拟招收总人数考试科目备注全日制非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学位专业学位001哲学系(电话:89686009)5100“哲学(0101)”为江苏省一级重点学科和国家一级重点(培育)学科。哲学系招生人数共计51

2022年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保证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南京师范大学章程》,结合本科招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为南京师范大学,是江苏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主管部门是江苏省教育厅。中文简称南京师大、南师大或南师,英文名称为NanjingNormal

2021年南京农业大学保送生招生简章

南京农业大学2021年保送生招生简章南京农业大学坐落于钟灵毓秀、虎踞龙蟠的古都南京,是一所以农业和生命科学为优势和特色,农、理、经、管、工、文、法学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高校和“双一流”建设高校。为做好南京农业大学2021年保送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

2021年南京林业大学招生章程

南京林业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央与地方共建的省属重点高校,是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整体授予权的高校之学校设南京校区和淮安校区。南京校区位于南京市主城区,龙蟠路159号。淮安校区位于淮安市高等教育园区,枚皋东路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2021年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
技校专业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