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科学素养和创新精神,具备药学基础理论知识和学科前沿知识、具备药学科研思维和初步科研能力,能够从事药学技术开发和创新药物研究的高素质拔尖药学人才,为毕业后继续攻读药学、生物学及化学相关领域专业的硕士、博士学位奠定扎实基础。
二、培养要求
1. 思想道德与职业素质要求
(1)能够应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基本观点认识、分析问题;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和崇高的社会责任感。
(2)具备较扎实的药学专业知识和技能,明确职业的基本道德规范、伦理原则和法律责任,为促进、维护药学职业的各项基本要素而努力实践。
2. 知识要求
(1)具备较宽厚的药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基础及临床医学相关知识。
(2)系统掌握药物设计与合成、药物制剂、药物质量控制、药效学评价等基本方法与技能,掌握药事法规,具有药物生产与药事管理的基本能力,熟悉新药临床评价的基本方法。
(3)熟悉新药研究与开发的基本过程。
3. 技能要求
(1)掌握药物合理、安全使用、药物评价与利用、药物经济等理论知识,具有进行用药调查与分析,提出合理使用医药卫生资源的知识与技能。
(2)具有与医护人员、患者及家属有效沟通和合作的技能,具备基本的药学及药品知识宣传教育、指导合理用药提升药学技术服务质量的能力。
(3)具有一定的实验设计能力,创造实验条件、归纳、整理、分析实验结果、撰写论文、参与学术交流的能力。
三、专业主干学科、核心课程和课程模块
1. 主干学科
药学、化学
主干课程(共18门)
高等数学 | 无机化学 | 医用物理学 | 有机化学 | 药物毒理学 | 生物药剂学与药动学 |
生理学 | 分析化学 | 物理化学 | 生物化学 | 药物分析 | 药事管理与 法规 |
医学微生物学 | 医学免疫学 | 慧眼识药-药理学Ⅰ | 药物化学 | 药剂学 | 天然药物化学 |
四、课程设置和学时分配
1.必修课程设置
按照课程属性分类,分为通识教育、专业基础、专业课程以及毕业考核。必修课程共47门、181学分,其中通识教育共11门、50学分,基础共16门、66学分,专业课程共20门、65学分。
五、修业年限和学年教学
1、修业年限:4年。
2、学年教学
第一学年:公共基础课通识教育学习;
第二、三学年:药学、化学专业课学习;
第四学年:药学专业课程学习半年,实习半年。
六、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贯穿于学生学习期间的各个环节,每个环节的实践内容均有明确的目标和考核要求。具体如下:
序号 | 实践环节 | 内容 | 学分 | 实施途径 建议安排的时间或学期 | 备注 (课内课外) |
1 | 军训 (第一学年) | 教育部统一要求 | | 学校统一安排 | 课外 |
2 | 外语和计算机技能训练(第一至第三学年) | 英语、计算机 | | 按课程教学大纲实施 | 课内、外相结合 |
3 | “素质拓展”课程 (第一至第三学年) | 教育部统一要求 | 4 | 学校团委统一安排 | 课外 |
4 | 社会实践 (第一至第三学年) | 社会调查报告、学习经验交流、学术报告会、演讲会等 | 2 | 寒暑假到各级医院及药品生产及流通企业参加系列药学服务实践活动,并参加团委布置的其他社会实践活动 | 课外 |
5 | 文化活动 (第一至第三学年) | 竞赛、比赛(含各类学科竞赛、文化、文艺、体育比赛等) | | 学生自主在各个学期参加各类校园活动 | 课外 |
6 | 实验技能 (第一至第三学年) | 相关课程实验教学 | | 按各课程教学大纲实施 | 课内 |
7 | 药学实习 (第四学年) | 药学 | | 第四学年实习半年 | 课内 |
七、教学方法
引导教师改革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以教材为中心、以课堂为中心”的“三中心”教学方法,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课堂教学。根据学科特点、学生特点和需求,恰当的开展中英文双语教学与PBL教学,丰富课堂教学形式,有效的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和潜力,师生共同完成各课程的培养目标。
八、学业评价方式和要求
根据课程特点、教学形式和教学目标,加强教学过程考核和实践考核,考核形式多样化、过程化,能比较全面检查教学内容的阶段性完成情况,注重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发挥成绩评定方法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功能。
非核心课程提倡开卷考试,课堂表现、论文、操作、设计、调查报告等均可作为课程考试的评分依据。
九、学位及学分要求
学生在校学习必须完成227学分,其中必修课181学分,选修课14学分(其中人文艺术类选修课不低于4学分),“素质拓展”课程 4学分,社会实践2学分,毕业实习22学分,毕业论文4学分。学生学习结束,完成规定的学分,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并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后,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方可获得理学学士学位。
原标题:2021年南京医科大学药学专业(四年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