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录取结果、收费标准、招生计划)

2021-06-01 12:20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 第二条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工作贯彻..
  • 第三条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工作接受..
  • 第四条 学校全称
  • 第五条 办学地点
  • 第六条 办学层次
  • 第七条 办学类型
  • 第八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
  • 第九条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计划通过..
  • 第十条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对考生体检的..
  • 第十一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
  •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 第十三条 专业录取规则
  • 第十四条 对于有关省
  • 第十五条 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它..
  •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 第十七条 各专业不限定男、女生招生比例。
  • 第十八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规..
  • 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
  • 第二十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
  •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
  • 第二十二条 具有学籍的普通本、专科学生在..
  • 第二十三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 第二十四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
  • 第二十五条 此招生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
  • 第二十六条 学校地址和联系方式
  •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负责解释
  • 第二章 学校概况
  • 第三章 组织机构
  • 第四章 招生计划
  • 第五章 录取规则
  •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 第八章 附则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1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按照教育部及山东省有关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要求,结合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校代码:13999。

第五条 办学地点: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正阳门大街66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民办)。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指导招生工作开展,研究决定招生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与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相关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信息网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2021年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请考生随时关注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终以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除专业录取要求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原则上按照《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一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生源省(区、市)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语文、数学等科目成绩高者。

第十三条 专业录取规则:对已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直接录取考生并确定专业 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进档考生安排专业时,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相应专业,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特别注明: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 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对于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规定的招生录取加分政策,学校原则上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第十五条 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外语应试语种,但所有学生入校后要统一编入英语教学班学习(学校不对非英语语种的学生单独开设语言课程)。报考英语专业考生须参加当地招生部门组织的外语口试并要求口试合格。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艺术专业认可省美术统考成绩,按照综合分直接录取进档考生并确定考生专业。

第十七条 各专业不限定男、女生招生比例。

第十八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规定的形式公布,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体检或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二十二条 具有学籍的普通本、专科学生在学制内完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相应学分,考试合格,颁发相应的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以上级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学校同时会通过招生简章、招生信息网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二十五条 此招生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详细内容可登录山东省教育厅网站www.sdedu.gov.cn或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站gaokao.***.cn查询,也可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二十六条 学校地址和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正阳门大街66号

招生咨询电话:0538-5397888、5397999

邮政编码:271000

学校网址:http://www.***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

E-mail: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负责解释。


原标题:2021年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22年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为保证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按照教育部及山东省有关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要求,结合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

2021年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为保证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1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按照教育部及山东省有关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要求,结合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

2022年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为保证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2年专升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适

2022年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专升本校荐考生招生计划

2022年专升本校荐考生招生计划表学院名称招生专业名称专业代码招生计划数会计学院会计学120203K250财务管理数据科学学院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物流管理电子商务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120201K100市场营销财税金融学院金融学020301K100国际商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人文艺术学院视觉传达设计13050280合计1500

2022年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方案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方案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1〕9号)、《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2〕6号)等文件有关要求,为做好我校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

2022年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山东考生填报志愿参考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2年山东考生填报志愿参考1、普通类本科专业21.5万位次以内(473分以上)考生报考我校会计学、金融学、英语等热门专业有希望,20万位次以内(480分以上)考生希望较大;23万位次以内(467分以上)考生报考我校金融学(校企合作)专业有希望,21万位次以内(476分以上)考生希望较大;24万位次以内(463分以上)选考了物理的考生报

2020年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为保证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0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按照教育部及山东省有关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要求,结合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

2021年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招生计划

2021年分省分专业本科招生计划学院招生专业合计科类山东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河南重庆陕西新疆690合计219504010403040305150305050国际商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40综改/文/历史类35262532综改/理/物理类24222英语40综改/文/历史类338364463财税金融学院税收学38综改/文/历史类462243

2021年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专科招生计划

2021年山东省专科专业招生计划表学院招生专业招生省份科类计划数财税金融学院金融服务与管理山东综合改革100金融服务与管理(校企合作,与中兴教育合作)山东综合改革50会计学院大数据与会计山东综合改革150

2021年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为保证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1年专升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
技校专业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