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泰山护理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分数线、填报志愿、查询录取结果、收费标准)

2021-06-03 11:29  泰山护理职业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泰山护理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 第二条 泰山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
  • 第三条 泰山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
  • 第四条 学院全称
  • 第五条学院地址
  • 第六条 办学类型
  • 第七条办学层次
  • 第八条 泰山护理职业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 第九条 泰山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
  • 第十条 泰山护理职业学院纪委对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监督
  • 第十一条泰山护理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专..
  • 第十二条 泰山护理职业学院在各省
  • 第十三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
  •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
  • 第十五条 男女比例
  • 第十六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
  •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
  • (一)学院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 (二)专业录取时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
  • (三)在确定录取资格时,学院认可生源所在..
  • 第十八条 录取查询及新生入学
  • (一)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 (二)新生入学
  • 第十九条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 第二十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
  •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
  • 第二十二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及证书种类
  • 第二十三条 专升本事宜依照教育部和省教..
  • 第二十四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
  •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
  •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泰山护理职业学院招..
  • 第二章 学院概况
  • 第三章 组织机构
  •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 第五章 录取规则
  • 第六章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 第八章 其他

泰山护理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为保证泰山护理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各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结合本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泰山护理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泰山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泰山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泰山护理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4345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大街西段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泰山护理职业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招生章程和分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九条  泰山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泰山护理职业学院普通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泰山护理职业学院纪委对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泰山护理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专科夏季高考面向山东省、河南省、山西省、云南省、甘肃省、贵州省、宁夏回族自治区七个省(区)招生;春季高考面向山东省招生。各省招生计划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以2021年各省招考院公布为准,经过各省招考院审核通过的分专业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官方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具体专业与计划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泰山护理职业学院在各省(区)市的录取工作在国家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三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符合录取条件的,学院按规定依次录取。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学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十五条  男女比例:助产专业只招收女生,其他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六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
(一)学院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院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二)专业录取时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对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高考成绩,按照各专业计划数,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则在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各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高考成绩,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各专业进档考生依次录取,不再进行专业调剂。
(三)在确定录取资格时,学院认可生源所在省份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有关政策。
第十八条  录取查询及新生入学:
(一)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录取结束后,考生可通过各省(自治区)高招办公布的查询途径、我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或我院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我院将根据各省(自治区)高招办下发的新生录取名册寄发录取通知书,“新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新生报到须知”以特快专递形式寄送。
(二)新生入学:新生持学院发放的录取通知书、高考准考证、身份证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六章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对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和冒名顶替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及证书种类:泰山护理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学历证书进入教育部普通高校学历查询系统。
第八章   
第二十三条  专升本事宜依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泰山护理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泰山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院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大街西段
邮编:271000
咨询电话:0538-8082828  8082808
传真:0538-8082140
学院网址:www.***
邮箱:tshlxyzsb@***
 
 
 
原标题:2021年泰山护理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21年泰山护理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泰山护理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为保证泰山护理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各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结合本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泰山护理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第二

2021年泰山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规定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文件精神,结合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

2021年泰山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泰山学院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第二条泰山学院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

2021年泰山护理职业学院(泰安卫生学校)招生章程

泰山护理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为保证泰山护理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各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结合本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泰山护理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第二

2020年泰山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规定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文件精神,结合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所称

2021年泰山护理职业学院(泰安卫生学校)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泰山护理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为保证泰山护理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八项基本要求》、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

2022年泰山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1〕1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泰山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第二条单独招生

2020年泰山护理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为保证泰山护理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泰山护理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第二条泰山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

2022年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缴费系统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缴费说明温馨提示:因年终财政结算原因,缴费时间为:2022年1月2日—1月12日。一、登录学院电子票据缴费系统(一)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登录电子票据缴费系统1.用微信扫下方二维码,进入“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号;2.通过微信“添加朋友-公众号-泰山职业技术学院”,搜索并关注“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号。(二

2022年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指南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指南一、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7日—31日(每天9:00-18:00)。二、报名条件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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