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温州大学本科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结果、收费标准)

2021-06-03 12:03  温州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学校招生工作..
  •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温州大学2021年全..
  •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
  • 第四条 学校全称
  • 第五条 学校国家代码
  • 第六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
  • 第七条 颁发证书
  • 第八条 办学地点
  • 第九条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
  • 第十条 学校招生与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
  • 第十一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 第十二条 学校计划面向全国24个省
  • 第十三条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
  • 第十四条 浙江省考生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
  • 第十五条 同批次投档结束后,如仍有部分专..
  • 第十六条 学校外语公共课语种为英语和日语
  • 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对部分招生专业
  • 第十八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
  • 第十九条 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 第二十条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
  • 第二十一条艺术类、体育类
  • 第二十二条 在录取过程中,学校可根据生源..
  • 第二十三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我校规..
  • 第二十四条学校严格执行浙江省发改委、财政..
  • 第二十五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
  • 第二十六条 新生录取结果通过温州大学招生网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 第二十七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温州大学招生与就业处..
  • 第二章 学校概况
  • 第三章 组织机构
  • 第四章 招生计划、批次及录取规则
  • 第五章 入学复查、收费和奖助学制度
  • 第六章 附则

温州大学是浙江省省市共建重点高校,也是浙南闽北赣东地区唯一一所高水平的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温州大学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温州大学

第五条 学校国家代码:10351

第六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颁发证书: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温州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规定者,授予温州大学学士学位。

第八条 办学地点: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和规则,确定招生计划,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第十条 学校招生与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批次及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计划面向全国24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并根据当地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浙江省以考生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选考科目要求为前提,按照专业平行志愿录取,调档比例为100%。其余省(市、自治区)根据生源具体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传统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四条 浙江省考生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确定进档考生录取专业(类);其他省份进档考生,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取专业(类),若出现同分则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若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能录取,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按投档成绩择优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新高考改革省份的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

第十五条 同批次投档结束后,如仍有部分专业计划未能录满,则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学校外语公共课语种为英语和日语。

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对部分招生专业(类)设定高考单科成绩要求。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浙江省考生原则上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外省考生原则上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体育特招生外语单科成绩要求可适当降低。

第十八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九条 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条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

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其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以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校原则上按不录取执行。

第二十一条艺术类、体育类(体育特招生)、地方专项、师资定向、三位一体、专升本、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等招生类别的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在录取过程中,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和专业容量酌情调整专业计划。专业计划调整方案由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拟定,经学校分管领导同意,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五章 入学复查、收费和奖助学制度

第二十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若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学习的,可先报到办理入学手续,随后再办理休学手续。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并予以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学校严格执行浙江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具体实施按学校学生收费管理办法执行。学校与台湾中华大学合作举办的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为28800元/生·年。每学年初,各专业(类)学费按浙江省发改委备案的标准进行预收。新生入学时,按专业类招收的本科生统一按照专业类中学费标准较低的专业收取费用,分专业后按所学专业规定的学费标准执行。每学年结束时,根据所注册专业及实际修读的学分数结算。

第二十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实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社会团体或个人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包括临时困难补助、生活专项补助等)、绿色通道、罗山展翅计划(发展性资助)等资助政策。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 新生录取结果通过温州大学招生网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第二十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传真):0577-86680800

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7-86598028

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

邮政编码:325035

E-mail地址:zs@***.cn

学校主页网址:www.***.cn

学校招生网网址:zs.***.cn

招生咨询QQ群:

第二十 本章程由温州大学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原标题:2021年温州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2022年温州医科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落实浙江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结合学校办学优势和人才培养特色,选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精神、专业潜质和热爱医学事业的优秀学生。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22年温州医科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第三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公正

2022年温州交通技术学校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温州交通技术学校创办于1974年,现为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直属单位,系温州市办学历史最悠久、唯一一家以交通技术为专业特色的公办技工学校。首开温州地区汽车维修等相关专业的先河,目前形成以全日制技工学历教育(含3+2)为主体,兼顾汽车驾驶短训、成人职业培训、技能鉴定等专业特色鲜明“四位一体”的多元办学格局。办学四十多年来,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办学理念

2022年温州交通技术学校秋季招生报名

一、学校简介:温州交通技术学校创办于1974年,现为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直属单位,系温州市办学历史最悠久、唯一一家以交通技术为专业特色的公办省级重点技工学校。首开温州地区汽车维修等相关专业的先河,目前形成以全日制技工学历教育(含3+2)为主体,兼顾汽车驾驶短训、成人职业培训、技能鉴定等专业特色鲜明“四位一体”的多元办学格局。办学四十多年来,学校坚持“立德树人”

2022年温州大学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章程

温州大学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8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浙教办考〔2021〕58号)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温州大

2022年温州商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精神,深入完善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广大考生及其

2022年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及《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精神,结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及学校实际,制订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概况学校全称: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10864)办学类型:公办(温州市人民政府主办)办学水平: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

2022年温州科技职业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为切实做好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结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第二章学校基本情况第二条学校全称:温州科技职业学院院校省代码:0085;国标码:14088第三条办学性质:公办第四条办学层次:专

2021年温州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温州大学是浙江省省市共建重点高校,也是浙南闽北赣东地区唯一一所高水平的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温州大学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

2022年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甘肃省本科批考生录取分数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2022年甘肃省本科批考生录取分数录取专业学制人数最高分最低分平均分省控线临床医学麻醉学口腔医学中医学.5法医学医学检验技术眼视光学.5康复治疗学.5护理学.3生物医学工程.5

2022年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河南省本科批考生录取分数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2022年河南省本科批考生录取分数录取专业学制人数最高分最低分平均分省控线临床医学麻醉学中医学中药学.7法医学.5医学检验技术.8眼视光学康复治疗学.5护理学.2助产学.3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2市场营销.5公共事业管理.6生物医学工程.3英语.6日语.8
技校专业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