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章程(征集志愿、学校代码、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分数线)

2021-06-09 16:58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
  •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2021年招生工作
  • 第三条学校全称
  • 第四条学校代码
  • 第五条办学性质
  • 第六条办学层次
  • 第七条学习形式
  • 第八条办学地址
  • 第九条主管单位
  • 第十条学校概况
  • 第十一条招生批次
  • 1.学校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
  • 2.2021年面向全国,在重庆、四川、贵..
  • 第十二条招生专业
  • 第十三条学校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
  • 第十四条在实行院校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和批..
  • 第十五条非“3+1+2”模式高考改革省份
  • 第十六条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级招考主管部门规定的加分、降分政策
  • 第十七条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无加试科目,..
  • 第十八条我校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
  • 第十九条招收定向培养士官,政审、体检、面..
  • 第二十条艺术类
  • 第二十一条学校将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
  • 第二十二条学费
  • 第二十三条住宿费
  • 第二十四条奖助学金
  • 第二十五条学历证书颁发
  • 第二十六条入学及复查
  • 第二十七条我校从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
  • 第二十八条联系方式
  • 1.监督申诉
  • 2.招生服务
  • 第二十九条本招生章程由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
  • 第二章学校概况
  • 第三章招生批次、专业及录取
  • 第四章学费、住宿费及奖助学金
  • 第五章其他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

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要求,结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录取政策与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我校2021年招生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2021年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

第四条学校代码:12607

第五条办学性质: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第七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办学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青北路1001号

第九条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十条学校概况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学校标识码:),其前身是由重庆长安、嘉陵、建设、望江、泸化等八所特大型国有兵工职业大学组成。2003年8月,转制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12月,升格为本科院校;2019年5月,更名为“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面向全国招收本科学生。

学校位于重庆科学城西区——璧山,占地948亩,校园布局合理,建筑气势恢宏,环境优雅,鸟语花香;学校办学特色鲜明,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完备,实训规模宏大;图书馆、游泳馆、学生宿舍、体育场所、生活超市一应俱全,是学习技术、绽放梦想的优质校园。

学校是重庆市首家定向培养士官高校,涉及火箭军、空军和战略支援部队三个军种。开设机电一体化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大数据技术四个专业。


第三章招生批次、专业及录取

第十一条招生批次

1.学校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序列,面向全国招收本科和专科学生。

2. 2021年面向全国,在重庆、四川、贵州、河南、江西、广西、甘肃、陕西、湖南、海南、山西、安徽、青海、宁夏、云南、江苏、河北共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考信息及相关说明。

第十二条招生专业

2021年,我校共设15个本科专业、29个专科专业(类)面向全国招生。

本科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技术、汽车工程技术、汽车服务工程技术、电气工程及自动化、物联网工程技术、大数据工程技术、现代通信工程、数字媒体技术、工程造价、大数据与财务管理、现代物流管理、环境艺术设计、舞蹈表演与编导。

专科专业:机械设计制造类、机电设备技术、安全技术与管理、汽车制造类、汽车电子技术、智能网联汽车技术、自动化类、建筑电气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电梯工程技术、计算机类、大数据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现代移动通信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大数据与会计、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管理、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学前教育、社区康复、影视动画、艺术设计、舞蹈表演。

第十三条学校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

第十四条在实行院校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和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未录取满的专业,将依次从后续志愿中择优录取。

在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和批次,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基本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学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若录取不满额,则再次征集志愿,直至计划完成。

在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和批次,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基本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学校按照投档考生的排序位次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非“3+1+2”模式高考改革省份:凡是进档考生,在录取专业时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专业安排。投档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文、理科类均按不同的单科顺序排序确定名次,即文史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理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行调剂至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尚未录取满额且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直至录取满额。

“3+1+2”模式高考改革省份:普通类根据考生文化成绩排序,如考生文化成绩相同则按照同分规则确定位次。普通类文化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中的单科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成绩、再选科目单科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第十六条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级招考主管部门规定的加分、降分政策。

第十七条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无加试科目,不限考生所学外语语种,进校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第十八条我校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建议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参照行业用工标准衡量自身视力、身高、形象等身体条件要求后谨慎报考。学前教育专业属于师范类专业,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外,还应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应慎重考虑是否报考该专业。

第十九条招收定向培养士官,政审、体检、面试按《关于做好2021年定向培养士官工作的通知》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艺术类(舞蹈类、美术类)专业成绩认定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统考成绩,专业和文化成绩分别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第二十一条学校将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学费、住宿费及奖助学金

第二十二条学费

我校严格按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确定收费标准。本科各专业收费标准为15000-18000元/年·生、专科各专业收费标准为9200-12000元/年·生;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渝价〔2005〕487号文件)的规定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三条住宿费

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现有两种配置供学生选择:分别为1200元/年·生(标准一)、2000元/年·生(标准二)。

学生公寓室内配有独立床位、书桌、衣柜,独立卫生间、一体化洗漱台、生活阳台、洗衣机、空调和热水系统。

第二十四条奖助学金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学费资助、优生奖学金、学校助学金、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等校内奖励、资助项目,另有蒂升、港务、京东方等知名企业订单班奖学金,常年为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建立学生从入学到毕业一系列资助体系,开辟“绿色通道”,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五条学历证书颁发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普通本科(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学士学位。

第二十六条入学及复查

按照教育部规定,新生应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高考录取弄虚作假的学生,学校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七条我校从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八条联系方式: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中共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监督电话:023-87388011

2.招生服务:

学校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青北路1001号(邮编:402760)

招生部门:招生办公室

招生电话:023-41586018、41586118、88159999

学校网址:www.***

招生网址:http://

第二十九条本招生章程由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原标题:2021年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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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普通类专本贯通类志愿代码招生计划志愿代码招生计划大数据与会计[604]40金融服务与管理[605]8财富管理[606]2电子商务[607]15市场营销[608]9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609]4旅游管理[610]7机电一体化技术[611]26[601]20(长江师范学院)[602]90(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数控技术[612]3机械设计与制造[6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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