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科学与工程学科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江苏省及学校文件精神,为提高人才选拔质量,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科学、规范,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南京工业大学安全科学与工程学科 2023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
一、申报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必须符合教育部和江苏省关于做好当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等相关文件中明确的基本条件。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领域内的教授 (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书面推荐意见。
5、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二) 资格条件
1、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须为本校二年级及以上全 日制在学硕士研究生。硕士生期间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
2、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须为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 6 年以上(含 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需达到我校对考生 提出的加试要求。
(三) 学术条件
1、申请者外国语言水平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 英语:CET-4≥497 分(优良)或 CET-6≥425 分 (合格) 或 IELTS≥5.5 或 TOEFL≥70 或 PETS5≥60 或 GRE≥300;
(2) 以第一作者或学生第一作者在国际期刊(英文)上发表或录用专业学术论文;
(3) 在英文为官方语言的国家留学并获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4) 其他语种参照英语水平条件。
(5) 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并于近三年内在本学科领域已取得比较突出科研成果的申请者,可不受上述语言水平条件的限制,经过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认。
2、申请者应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意识、科研能力和培养潜质,且已取得与申请学科相关的高水平科研成果。申请者需提供能证明创新能力和水平的代表性成果材料。
二、选拔流程及办法
(一) 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于报名截止前将报名费及个人申请材料提交至学院(以 EMS快递将申请考核材料寄送到南京市浦 口区浦珠南路 30 号南京工业大 学安 全 科 学 与 工 程 学 院 办 公 室 , 邮 编 211800 , 电 话) ,逾期不再受理。
请将下列所有材料装入档案袋并在档案袋封面写上考生姓名及报考导师姓名: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印在一张 A4 纸的同一面上);
2、博士报名登记表原件;
3、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和学生证复印件。 应届硕士毕业生会在博士入学报到时查验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硕士研究生提交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原件复试时查验;国外本科或硕士学历学位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复印件,原件复试时查验;
4、硕士阶段成绩单原件一份 (复印件加盖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5、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复试时提供原件查验;
6、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提供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全文电子版请务必发给所报考导师查看) ,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及进展情况报告;同等学力人员提供同等学力证明材料;
7、 申请者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8、两名以上专家书面推荐意见原件;
9、个人陈述 (包括个人简介、研究经历、研究兴趣、科研成果、攻博研究计划等, 1500-2000 字);
10、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
11、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注:
1、请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准备申请材料,材料中签字、盖章务必完备,按标号顺序排好;
2、请严格遵守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院主页相关通知中的各项要求;
3、必须通过 EMS寄送申请材料,恕不接收其他快递。
如发生因考生个人材料准备不足或未能按时寄送等原因而导致无法参加学院材料集中审核的情况,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考生提供的所有报考材料均应属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二) 材料审核
学院组织以博士生导师为主、本学科教授 (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组成的材料审核小组,一般不少于五人。审核小组深入考查申请者一贯学业和科研实践表现,根据申请材料,包括思想品德鉴定、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科研经历、发表论文、申请专利、成果获奖等情况,以及攻博科研计划书和专家推荐意见等材料对申请者做出综合评价,材料审核成绩报送研究生院审批,附件材料由学院留存备查;研究生院公示材料审核合格考生名单。 材料审查流程: 每份申请材料由 5位专家逐一审核,百分制打分,最后取平均分,低于 60 分即为不通过。
(三) 综合考核
1、初试
学院对材料审核合格的普通招考考生进行初试 (笔试) ,初试科目为英语和两门业务课。英语水平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可免予参加外语考试: CET-6≥425、 IELTS≥6.0、TOEFL≥ 85、在英文国际期刊上 (会议论文除外) 以第一作者或学生第一作者发表或录用英文学术论文。英语为合格考试,成绩不计入初试成绩,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两门业务课 (百分制) 成绩计入初试成绩。学院提交初试成绩,由研究生院审核后公布所有考生初试成绩,并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2、复试
学院制订复试方案和复试录取办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予以公布,复试时考生携带个人申请材料原件交学院查验。学院组织以博士生导师为主、本学科教授 (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组成的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五人,对考生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察,结合导师意见,给出复试成绩 (百分制) 。复试考核形式为面试,每位考生约 20 分钟,满分 100 分,每位申请人需准备 10 分 钟 PPT考核材料,PPT 内容需含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 究、科研成果等内容。考核小组对申请者进行口头提问,对申请人在理论知识、专业基础、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并分别打分,最后取平均分。
(四) 最终成绩计算
1、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的
综合成绩=材料审核成绩×30 %+综合考核复试成绩×70 %
2、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的
综合成绩=材料审核成绩×20%+综合考核初试成绩 (2 门业务课初试科目 200 分) ×25%+综合考核复试成绩×30%
以上所有考生最终成绩由研究生院审核后公布。
(五) 拟录取名单
学院根据报考方式,按最终成绩 (含考生材料审核成绩、综合考核初试成绩和综合考核复试成绩) 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最终成绩相同的条件下,按综合考核复试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和综合考核复试成绩均相同的条件下,按综合考核初试成绩择优录取 (硕博连读以材料审核成绩择优录取) 。按照复试公布的录取方式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六) 录取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在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经体检、政审等流程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申诉渠道
考生如果对各考核环节有疑问,可首先向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调查、处理。如果考生对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研究生院及学校纪委提出申诉,并由研究生院及学校纪委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做出裁决。
四、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cces.***.cn/
咨询电话: 025-83239949
研招办电话:025-58139194
校纪委举报电话:025-58139069
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2022 年 11 月 15 日
原标题:2023年南京工业大学安全科学与工程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