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本科) 学制:4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较高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具备哲学、法学、经济学、政治学、管理学、历史学、心理学和教育学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能在基础教育领域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与研究以及能胜任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及行政管理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主要学习马克思主义和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接受思想政治教育技能与方法的基本训练,具备从事中学思想政治学科的教学与研究工作以及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能力。
主要课程: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概论、政治学、伦理学、法学、当代世界经济与国际关系、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社会学等。
历史学专业(本科 ) 学制:4年 授予学位:历史学学士
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培养具有一定历史专业及综合文科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受到中国历史和世界历史发展的基本史实及史学研究的基本训练,能适应新世纪基础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的高素质的历史教师和能在各类科研机构从事历史研究及在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相关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培养要求:要求学生掌握中国历史和世界历史发展的基本史实,能够运用古汉语、外语阅读历史典籍和有关资料;掌握史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具备初步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及创新意识;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掌握中学历史学科的教育理论、课堂教学方法、现代教育技术等,能从事中学历史教学的实践活动;具备中学历史教学和科研的基本能力。
主要课程:中国古代史、中国近代史、中国人民共和国史、世界古代史、世界近代史、世界现当代史、人文地理学概论、中国思想史、中国史学史、中国历史地理、中国社会生活史、版本目录学等。
法学专业(本科 ) 学制:4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培养目标: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相关政策,具有较强实践能力,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培养要求:掌握法学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基础理论,形成法学思维,能运用所学法律知识、法学理论和法学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具备从事法律实务和法学研究的能力。
主要课程:宪法学、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商事法学、经济法学、中国法制史、行政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国际法、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外国法制史、合同法学、律师法学等。
法律事务 (专科 ) 学制:3年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系统掌握法学知识和熟悉我国法律、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法律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使学生受到法律思维和法律事务的基本训练,掌握基本技能,具备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法律问题、解决法律问题的基本能力。
主要课程:宪法学、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商事法学、经济法学、中国法制史、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知识产权法、合同法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