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家公办中等专科学校:黑龙江省重点中专学校,半军事化管理,教育厅颁发毕业证书,学信网可查。同时获得派遣证,享有干部身份待遇。
2. 对口升学:提供大专及本科学历的对口升学,可升学至哈尔滨工程大学职业教育(211重点本科院校)、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黑龙江工业学院。
3. 100%就业:我校与北京世纪中远集团校企合作订单培养,入学前签订就业安置协议,5年跟踪服务,彻底为学生解决就业难题,给学生提供高薪绿色就业平台。
办学实力学校具有较好的办学条件和较高的办学水平,先后通过了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办学条件评估”、“专业设置和办学水平评估”。学校现设有船舶驾驶、轮机管理、外轮理货、船舶制造与修理、旅游服务与管理、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汽车运用与维修、计算机应用技术、道路与桥梁工程施工、会计等17个专业。并与大连海事大学、河海大学联合开办大专、本科教学工作。学校在30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坚持“依托交通行业设专业、服务社会建专业、校企合作强专业”的原则,逐步建立起了以船舶驾驶、轮机管理等黑龙江省重点发展专业为龙头、相关专业为支撑的专业群,形成了具有鲜明航海特色的中等职业教育体系。学校根据《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即STCW78/95公约)的要求,建立了“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体系”,并在2000年通过了由国家海事局组织的专家评审,从而实现了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同国际接轨,并获得了海员教育和培训的资格。学校现具有较丰富的船员技能培训资质,先后经国家海事局批准,取得了熟悉和基本安全、精救生艇筏和救助艇、高级消防、精通急救、保安意识、负有指定保安职责船员培训、值班水手、值班机工、沿海航区三副、沿海航区三管轮、船上膳食服务人员培训、内河基本安全、内河油船、内河高速船、内河客船、内河小型船舶船员适任培训、内河船员适任培训(一、二、三类)、驾驶专业过渡期适任培训、轮机专业过渡期适任培训等海船及内河游艇培训资质。
学校在办学过程中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注重全方位发展,多次被上级部门评为先进单位,2010年和2012年学校先后被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授予“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和“精神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2011年4月学校教务处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工人先锋号”的光荣称号,同年11月,校学生科被中国海员建设工会授予“工人先锋号”的光荣称号;2013年,学校志愿服务队被黑龙江省志愿服务协调小组授予“全省优秀志愿服务活动组织”荣誉称号;2014年,校实验实训部被省直属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授予“五一巾帼奖”;2015年学校获得了“黑龙江省航务管理局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16年,学校获得了“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示范窗口”的荣誉称号;2017年学校分别获得了“重新命名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和“无偿献血先进单位奖”荣誉称号;2018年学校行政党支部荣获交通厅先进党支部;在省航务局组织的“龙江水韵杯”球类比赛活动中,学校教师夺得了多项比赛的冠亚军,这些都充分;展现了学校全体师生在实现航校梦的道路上不甘人后,始终保持着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随着学校未来发展规划的实施,哈尔滨航运学校将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内涵建设,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把学校建设成具有鲜明航海特色的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