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 于2012年5月25日到校办理报到手续,并缴交学费,不报到缴纳学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及时补录。

2、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江南校区(海瑞路1号):林学系、建筑工程系、自动化工程系、园林系、交通工程系;天麟校区(金山路140号):艺术设计系、经济管理系。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中职毕业生可免试直接入学:①有获得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的中职毕业生。②在设区市教育局举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在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拔赛获得前6名,免于参加综合素质教育测试,可直接录取我院相关专业学习。若免试人数超过计划数。如符合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报名数超过专业招生计划数时,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酌情调整计划。第九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中职毕业生可免试直接入学:①有获得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的中职毕业生。②在设区市教育局举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在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拔赛获得前6名,免于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可直接录取我院相关专业学习。如符合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报名数超过专业招生计划数时,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酌情调整计划。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中职毕业生可免试直接入学:①有获得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的中职毕业生。②在设区市教育局举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在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拔赛获得前6名,免于参加综合素质教育测试,可直接录取我院相关专业学习。若免试人数超过计划数。如符合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报名数超过专业招生计划数时,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酌情调整计划。第九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中职毕业生可免试直接入学:①获得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的中职毕业生。②在设区市教育局举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在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拔赛获得前6名,免于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可直接录取我院相关专业学习。若符合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报名人数超过专业招生计划数,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酌情调整计划。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中职毕业生可免试直接入学:①有获得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的中职毕业生。②在设区市教育局举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在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拔赛获得前6名,免于参加综合素质教育测试,可直接录取我院相关专业学习。如符合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报名数超过专业招生计划数时,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酌情调整计划。

第六条、新生入学被我院中职推免录取的考生,于2013年4月15日前根据我院的录取通知和缴费说明通过汇款、转帐等形式缴交学费,未报到缴纳学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学院将其计划转到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时执行。食宿费、学杂费等详见《新生入学须知》。

第十二条:新生入学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于2013年4月15日前根据我院的录取通知和缴费说明通过汇款、转帐等形式缴交学费,未缴纳学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学院将其计划转到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时执行。报到时间与统一高考录取的新生一致。

第十二条:新生入学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于2012年5月25日到校办理报到手续,并缴交学费,不报到缴纳学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及时补录。

第十二条:新生入学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于2012年5月25日到校办理报到手续,并缴交学费,不报到缴纳学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及时补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