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享受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学校城市户籍人数的5%比例确定。重点考虑以下几种类型:
1、城市低保家庭学生;
2、孤残学生;
3、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学生;
4、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学生;
5、无劳动力、家庭经济收入低下的学生。
(一)上级部门核定,全额收取学杂费的收费项目、标准等见下表:
单位:元
学 费(年)住宿费(年)教材资料费(预收费)(年)合计新生入学床上用品及生活用品费(一次性收费)计算机应用计算机动漫与游戏制作中医康复保健会计电子商务美术设计与工艺服装设计与工艺 注:教材资料费为预收款,毕业前按实际支出汇总清算,多退少补。 (二)我省残疾学生收费项目、标准见下表 依据省残联关于解决特困残疾人学员学费问题的规定,所有在校特困残疾学员每年所需学杂费,由残联从特困残疾人培训专项补贴经费中资助人民币贰仟元(¥2000),其余费用由学员个人支付,我校对特困残疾学员个人每年实际收取费用合计如下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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