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保证1.严格按照《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管理办法》开展单独招生工作。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负责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遇重大问题,一律由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2.成立纪律监察、考试考核、宣传录检、后勤保障等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合作,努力保证公开、公正、公平。3.建立专家库和试题库,进行随机组合。4.选派认真负责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监考和服务工
命题、考试与评卷原则命题、考试与评卷在省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校组织实施。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工作。1.命题:建立专家库和试题库,进行全封闭式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管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2.考试:严格按照《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细则》执行。严格考
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部门:招生就业处(图书馆楼119室)地址:河北省承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邮编:067000电话:0314-传真:0314-招生就业网:E-mail:zhangyu@.cnhttp://218.207.74.39/mailto:zhangyu@.cn联系人:张瑜
上学有可能进国企,尤其是油田的,你去长城待8年夜不一定有上升的潜力,除非你家是长城附近的。
3.符合免试入学的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就业网予以公示。免试入学考生优先录取,招生计划不单列。
3.符合免试入学的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就业网予以公示。免试入学考生优先录取,招生计划不单列。公示与备案:各专业成绩于2014年4月28日由学校通过网络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同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两天(由于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此期间可书面申请放弃被我校单招录取资格,请慎重考虑),于2014年4月30日后报送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考生在此期间可登录我校
4.发放通知书: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等入学资料。
2.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文化、健康等方面复查。
2.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文化、健康等方面复查。
2.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文化、健康等方面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