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单独招生成绩由基础知识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和“特长分”三部分组成,总分为700分。
(一)基础知识成绩(满分300分)
1、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力的社会考生)基础知识成绩由“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课程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应届毕业生)和会考成绩(往届毕业生)构成。以各市(州)或县(区)会考中心提供的为准。
2、“三校生”(含同等学力的社会考生)基础知识成绩由考生在校期间实践技能测试成绩和职业资格证书两部分构成。实践技能测试成绩满分200分,以所在学校提供的为准核算,职业资格证书以国家及行业认可的为准,满分100分(其中,中级及以上等级100分,初级85分)。
(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300分)
2013年4月20日,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单独招生准考证参加我院组织的单独招生综合素质测试,获取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测试内容以高中和“三校生”应具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为主,包括时政常识、文史常识、自然常识、音体美常识和基本智力五个方面,测试方式为笔试。
“推荐生”不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只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三)特长分(满分100分)
符合特长分条件的单独招生考生,获得特长分加分。特长分加分项目共4项,考生各项累计分数在100分以内的,按实际分数计算特长分总分;累计分数等于或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特长分总分。
1、技能等级证书加分。2010年7月1日后获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技能证书并提供证书原件的:初级一项加15分,两项及两项以上加20分;中级及中级以上25分。本项高加分限25分。
2、技能比赛获奖加分。2010年7月1日后参加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委托的专业协会或大赛组委会举办的技能比赛获奖,个人项目提供获奖证书原件、集体项目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的:市级(不含县级市)第4~6名(或优秀奖)加10分,第3名(或三等奖、铜奖)加15分,第2名(或二等奖、银奖)加20分,第1名(或一等奖、金奖)加25分;参加省级及省级以上比赛获前6名或优秀奖以上的,加25分。本项高加分限25分。
注:团体项目获奖证书有考生本人姓名的予以加分;无考生本人姓名的,无法采信和加分。
3、文体比赛获奖加分。2010年7月1日后参加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委托的专业协会或大赛组委会举办的文体比赛获奖,个人项目提供获奖证书原件、集体项目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的:市级(不含县级市)第4~6名(或优秀奖)加10分,第3名(或三等奖、铜奖)加15分,第2名(或二等奖、银奖)加20分,第1名(或一等奖、金奖)加25分;参加省级及省级以上文体比赛获前6名或优秀奖以上的,加25分。本项高加分限25分。
注:团体项目获奖证书有考生本人姓名的予以加分;无考生本人姓名的,无法采信和加分。
4、其它特长项目加分。2010年7月1日后个人参加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委托的专业协会或大赛组委会举办的其他竞赛获奖(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或持有2010年7月1日以后获得的反映考生本人特长的其他证书原件,经我院特长分评审小组评审,可给予市级每项10~20分、省级及省级以上每项15~25分的加分。本项高加分限25分。

(三)资格审核我院在整理报名考生信息后,与甘肃省招办2013年高考报名考生信息库进行比对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含“推荐生”)名单将在4月5日学院网站上公布,考生可在我院网站上查询或电话查询。

单独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程序时间工作内容网上报名3月6日~3月25日考生登录甘肃省招办或我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4月1日~5日与甘肃省招办2012年高考报名考生信息库进行比对审核。在我院网站上公布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名单。信息确认4月6日~10日考生登录我院网站进行信息确认缴纳报名费4月10日~19日考生按照我院指定账户缴报名考核费领取准考证4月19日考生到我院招生就业处

报名条件取得甘肃省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三校生”(即职业高中、中专和技校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和取得同等学力的社会考生。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力的社会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课程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会考成绩)均达“C”以上(含“C”),“三校生”(含同等学力的社会考生)需取得在校实践技能测试成绩和国家及行业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凡符合以上

报名及资格审核(一)报名时间:2013年3月6日-3月25日,逾期不予办理。(二)报名方式:1、网上报名:符合单独招生报名条件的学生,登录甘肃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cn)或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cn),填写《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考生报名表》,选择报考专业(每位考生只填报一个专业),并按网上提示上

违规处理(一)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二)我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特长分(满分100分)符合特长分条件的单独招生考生,获得特长分加分。特长分加分项目共4项,考生各项累计分数在100分以内的,按实际分数计算特长分总分;累计分数等于或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特长分总分。1、技能等级证书加分。2010年7月1日后获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技能证书并提供证书原件的:初级一项加15分,两项及两项以上加20分;中级及中级以上25分。本项

测试及成绩评定我院单独招生成绩由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和“特长分”两部分组成(体育特长生另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总分为650分。(一)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500分)1、测试时间和地点:2016年4月9日9:00~11:00,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单独招生准考证到学院指定的考点参加综合素质测试。2、测试内容:综合素质测试主要对考生的基本文化素质、学习能力、职业潜能等方面进行测试。测试方式为笔试,

成绩评定我院单独招生成绩由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和“特长分”两部分组成(体育特长生另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总分为700分。(一)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600分)1、测试时间和地点:2014年4月19日9:00~11:00,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单独招生准考证到我院在指定的考场参加综合素质测试。2、测试内容:综合素质测试主要对考生的基本文化素质、学习能力、心理素质、职业潜能等方面进行测试。测试方式

(一)基础知识成绩(满分300分)1、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力的社会考生)基础知识成绩由“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课程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应届毕业生)和会考成绩(往届毕业生)构成。以各市(州)或县(区)会考中心提供的为准。2、“三校生”(含同等学力的社会考生)基础知识成绩由考生在校期间实践技能测试成绩和职业资格证书两部分构成。实践技能测试成绩满分200分,以所在学校提供的为

成绩评定我院单独招生成绩由基础知识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和“特长分”三部分组成,总分为700分。(一)基础知识成绩(满分300分)1、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力的社会考生)基础知识成绩由“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课程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应届毕业生)和会考成绩(往届毕业生)构成。以各市(州)或县(区)会考中心提供的为准。2、“三校生”(含同等学力的社会考生)基础知识成绩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