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文化基础综合考核、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成绩的总和,分专业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拟录取结果在我院招生在线网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后上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

第二条: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命题、考试与评卷命题、考试与评卷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进行,由我院具体组织实施。(一)命题:文化基础和职业基础考核命题工作,由我院命题考务组组织专家进行全封闭式命题。命题、试卷印刷与运输及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二)考核:严格考核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核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要求进行处理

单独招生专业、计划和学费标准序号专业名称计划学制学费(元/年)备注1食品加工技术1503年3600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2机电一体化技术1503年3600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3市场营销1503年3300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4建筑工程技术1503年3600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5服装设计1503年3600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合计750

实施原则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培养需要,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省教育厅规定,做到“十严格”,落实“十不准”,选拔适合高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学习的综合素质高、具有职业潜质的优秀人才进入学院学习,学院在单独招生工作中实行“招考分离”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考试工作原则严格按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对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相关规定和操作规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的原则,确保能选拔适合高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学习的综合素质高的优秀人才进入学院学习。

实施原则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培养需要,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适合高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学习的综合素质高、具有职业潜质的优秀人才进入学院学习,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类型,专科层次。通过单独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凡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4

录取工作(一)身体条件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要求。(二)录取程序1、划定录取总分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和专业,划定录取分数线。2、确定预录取名单。根据招生计划录取分数线,分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名次平行时,按文化基础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3、领导小组审核。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4、公示预录名单。经学院单独招生

(二)录取程序1、划定录取总分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和专业,划定录取分数线。2、确定预录取名单。根据招生计划录取分数线,分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名次平行时,按文化基础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3、领导小组审核。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4、公示预录名单。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的预录名单在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公示。5、上报预录结果。经过

实施原则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培养需要,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适合高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学习的综合素质高、具有职业潜质的优秀人才进入学院学习,学院实行“招考分离”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录取原则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文化基础综合考核、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成绩的总和,分专业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拟录取结果在我院招生在线网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后上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