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4800元/年?人;住宿费:500~800元/年?人。
退学学费规定:执行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
上述各类收费,若山东省物价局变更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一)入学需交纳费用1、按照国家教育部[2005]2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十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按规定,学生入学时应当按规定标准缴纳学费。2、学费:按照鲁政办发[2000]68号和鲁价费发[2007]296号文件执行。中医学(本科及专升本)、中西医临床医学、中药学(本、专科及专升本)、药学、针
(三)学校严格执行山东省物价局规定的学费标准,请考生根据家庭条件,量力报考。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一条山东警察学院纪委负责监督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考生及其家长可以通过信函或电话向学院纪委反映情况或投诉(监督电话:0531-)。第十二条2013年计划招收学生1000人。其中本科700人,设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三个专业;专科300人,设侦查、治安管理两个专业。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只招收理科考生,其他专业文理兼收。第十三条招生计
第三十五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531-,电子邮箱:zhaosheng@.cn学院网址:http://www..cn通讯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4号山东警察学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50014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山东警察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山东警察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山东警察学院招生工作接
1、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省教育厅、省纤维检验局统一招标采购了经检验合格的学生公寓床上用品。我校以进货价供新生入学时购买,物品有:棉被2床(厚、薄各一床)、毛巾被1床、被罩2床、棉褥1床,垫子1床,床单2床、枕芯1个、枕套2个、枕巾2个、大包1个,共11种15件
第八条学校地址:西校区济南市文化东路54号东校区济南市工业南路32号
第三十一条新生入校后,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十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收费标准:学费:4800元/年?人;住宿费:600~1200元/年?人。退学学费规定:执行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上述各类收费,若山东省物价局变更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第二十九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收费标准:学费:4800元/年?人;住宿费:500~800元/年?人。退学学费规定:执行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上述各类收费,若山东省物价局变更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