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市电视台、媒体机构及地方文艺团体中从事电视编播工作的编导、编辑;专业艺术院校中从事编导教学的教师;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宣传、策划等工作的人员;以及其他具有一定基础的编导人才。
报名方法和开学日期 1、报名时间: 2014年5月1日至9月1日(周一至周五9:00---16:00) 2、报名地点:莲花路211号上海戏剧学院行政楼604室。 联系人:周老师电话:021— 3、报名流程: ①即日起可下载网页下方“报名登记表”;②填写完成后发送至电影电视学院邮箱;③我院将对报名人员进行筛选和报名确认等相关工作,七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电子版录取
教师队伍 我院将为高级编导进修班配备雄厚的师资力量,由一批具有丰富理论研究水平和教学实践经验的教授、副教授、国家一级摄影师、国家一级录音师等担任教学,理论与实践并重,充分保证教学质量。
1、报名时间: 2014年5月1日至9月1日(周一至周五9:00---16:00)
学习期间待遇 学员在校期间由我院按“上海戏剧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管理,考试合格后由上海戏剧学院颁发“高级编导”进修证书。我院不负责分配工作,学员住宿自理。开学一周后不予退赔学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学习,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院批准后可办理休学手续。
教师队伍 我院将为高级编导进修班配备雄厚的师资力量,由一批具有丰富理论研究水平和教学实践经验的教授、副教授、国家一级摄影师、国家一级录音师等担任教学,理论与实践并重,充分保证教学质量。
一.招生对象与录取从即日起,各省市文化厅(局)、话剧、戏曲、歌剧院团、电视台、文化馆、影视及其它文化单位艺术编剧从业人员均可报名。主办单位提供《上海戏剧学院学员进修报名表》并由报名者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经上海戏剧学院、戏文系审核通过后再寄发《上海戏剧学院高级编剧进修班学员录取通知书》,招生工作拟于2014年9月上旬前完成。
一.招生对象与录取从即日起,全国各高校、各省市文化教育单位及其他有志于戏剧教育发展的工作者均可报名。报名学员提交《上海戏剧学院戏剧教育高级进修班报名登记表》并由报名者所在单位或社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经上海戏剧学院戏剧文学系审核通过后寄发《录取通知书》。招生工作拟于2018年2月上旬完成。
招生对象: 各省市电视台、媒体机构及地方文艺团体中从事电视编播工作的编导、编辑;专业艺术院校中从事编导教学的教师;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宣传、策划等工作的人员;以及其他具有一定基础的编导人才。
招生对象: 各省市电视台、媒体机构及地方文艺团体中从事电视编播工作的编导、编辑;专业艺术院校中从事编导教学的教师;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宣传、策划等工作的人员;以及其他具有一定基础的编导人才。
招生对象: 各省市电视台、媒体机构及地方文艺团体中从事电视编播工作的编导、编辑;专业艺术院校中从事编导教学的教师;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宣传、策划等工作的人员;以及其他具有一定基础的编导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