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②考生可申请调入与本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近学科的专业学位专业(领域)。
2.考生如需进一步了解所报考专业的详情,请直接与所报考专业学院联系。联系电话:0795—3201985(院办);(陈老师)。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2.考生如需进一步了解所报考专业的详情,请直接与所报考专业学院联系。联系电话:0795—3201985(院办);(陈老师)(赵老师)邮箱:ycxyhsxy@
2.考生如需进一步了解所报考专业的详情,请直接与所报考专业学院联系。联系电话:0795-3201987(研究生科);(陈老师)邮箱:ycxyhsyjsk@
2.考生如需进一步了解所报考专业的详情,请直接与所报考专业学院联系。联系电话:0795-3201987(研究生科);(陈老师)邮箱:ycxyhsyjsk@
2.考生如需进一步了解所报考专业的详情,请直接与所报考专业学院联系。联系电话:0795-3201987(研究生教育科);(陈老师)邮箱:ycxyhsyjsk@
2021年宜春学院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复试时进行报名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将扣留伪造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