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2013年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专业为法学。
中国政法大学及以下学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专升本、教育、及所属独立学院的毕业生除外),本科阶段在校表现良好、毕业时能够取得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须为非法学学士学位证书)的,有资格报名:
(一)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科学院直属的下列23所普通高校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
1.教育部直属部分高校: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吉林大学、四川大学、兰州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山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
2. 中国科学院直属高校:中国科技大学
3.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高校:哈尔滨工业大学
(二)在篮球、排球、足球、藤球、乒乓球和羽毛球及田径方面(均含男女项目)具有突出特长,本科阶段参加国内或国际重大比赛获得突出成绩,能够为我校争得荣誉,符合我校体育运动发展需要的体育院校普通高等教育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符合以下条件,本人自愿,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所在院校主管毕业生工作(教务)部门同意者,均可报考。1.遵守宪法及国家法律,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2.已(将)获非法学类专业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或应届本科毕业班学生。3.身体健康。

(一)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科学院直属的下列23所普通高校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1.教育部直属部分高校: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吉林大学、四川大学、兰州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山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2.中国科学院直属高校:中国科技大学3.工业和

其他1.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户口及档案关系转至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应当遵守教育部及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修业期满并获得学士学位者,根据国家毕业生就业政策,按照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原则,参加统一的毕业生就业,国家予以发放就业报到证。2.学费每人每学年为5000元(不含住宿费、书本费)。3.联系方式: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中国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电话:010-传真:010-邮编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在山西省属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省煤炭运销公司、山西省煤炭进出口公司已就业且具有第一专业毕业证书和第一专业学士学位证书的全日制非采矿工程和安全工程的本科毕业生,年龄不满30周岁(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招生对象及条件1、2013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2、报名考生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记录;身体健康,体检须符合《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细则的相关要求;3、报名考生本科期间须修习高等数学、大学物理课程。

1.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13年6月1日—7日进行网上报名(点击此处进入报名系统)。

报名及录取1.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13年6月1日—7日进行网上报名(点击此处进入报名系统)。2.外校考生须于6月17日前将报名表打印件和相关的证明材料,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邮寄至中国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本校学生可将相关材料统一交至所在学院2009级学生工作办公室,由学院在6月9日前连同学院汇总表(自行下载)统一交至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昌平校区行政楼A403)。3.学校于6月下旬对考生提交的材料

招生专业及报考条件学校2014年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专业为法学和工商管理。报考法学的专业的学生,本科所获学位不能为法学学士学位;报考工商管理专业的考生,本科所获学位不能为管理学学士学位。报名考生要求本科阶段在校表现良好、毕业时能够取得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以下三类考生有资格报名:(一)中国政法大学及以下学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二)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

招生计划、学制及报考条件1.招生计划:20名。2.学制:两年。3.报考条件:理、工、医类专业,并已取得相应的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岁。

招生专业及报考条件学校2013年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专业为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及以下学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专升本、教育、及所属独立学院的毕业生除外),本科阶段在校表现良好、毕业时能够取得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须为非法学学士学位证书)的,有资格报名:(一)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科学院直属的下列23所普通高校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