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保证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由学院纪检部门负责对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全过程监督、质询和检查,保证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严肃性和考生的正当权益,查处考试、录取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二)考生本人应坚持诚信的原则,报名所填报材料必须真实。对在试点工作中违反招生政策规定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经查实,对考生在自主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自主招生试点工作中违反招生政策规定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学校招生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一)划线原则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总成绩按1:1.2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线。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总成绩按1:1.2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线。
(二)加分政策与分值1.加分条件、分值(1)教育部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加60分,二等奖获得者加40分,三等奖获得者加30分。(团体比赛获奖参照此标准)(2)安徽省教育厅举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加50分,二等奖获得者加30分,三等奖获得者加20分。(团体比赛获奖参照此标准)(3)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的同时填写《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
监督机制: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原则。
监督机制:(一)为保证自主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成立由院监察审计处长为组长的自主招生纪律监察组,负责对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监督、质询和检查,保证自主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考生的正当权益,查处考试、录取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二)考生本人应坚持诚信的原则,报名所填报材料必须真实。对违反招生政策规定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第六章招生监督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上级领导、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考生及家长监督。
监督机制:(一)为保证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成立由院监察审计处长为组长的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纪律监察组,负责对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全过程监督、质询和检查,保证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严肃性和考生的正当权益,查处考试、录取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二)考生本人应坚持诚信的原则,报名所填报材料必须真实。对在试点工作中违反招生政策规定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
监督机制(一)为保证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成立由学院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的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纪律监察组,负责对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全过程监督、质询和检查,保证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严肃性和考生的正当权益,查处考试、录取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二)考生所在中学及考生本人应坚持诚信的原则,中学应坚持客观真实、公平、公开地审核推荐,推荐材料必须真实。对在试点工作中违反招生政策规定或有徇
监督机制:(一)为保证自主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成立由院监察审计处长为组长的自主招生纪律监察组,负责对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监督、质询和检查,保证自主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考生的正当权益,查处考试、录取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二)考生本人应坚持诚信的原则,报名所填报材料必须真实。对违反招生政策规定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
监督机制: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原则。
监督机制(一)为保证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由学院纪检部门负责对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全过程监督、质询和检查,保证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严肃性和考生的正当权益,查处考试、录取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二)考生本人应坚持诚信的原则,报名所填报材料必须真实。对在试点工作中违反招生政策规定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经查实,对考生在自主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