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校本科对口中职毕业生自主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教办〔2014〕2号)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池州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1306。学校地址:安徽省池州市教育园区。
第三条 池州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为安徽省教育厅。
第四条 学校本科对口中职毕业生自主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 学校成立本科对口中职毕业生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读本科专业自主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决定自主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六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本校组织和实施本科对口中职毕业生自主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读本科专业自主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成立自主招生纪检监察工作小组,负责对自主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八条 报名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报名对象
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职业高中、中专、中等技工学校)和综合高中职高班(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的应历届毕业生,包括具有中职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
3.非安徽省户籍的考生报名,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暂行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2〕65号)执行。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职业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上一年度参加对口招生统一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4.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的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办法
1.信息采集:考生于规定时间到县级招办或报名点,参加中职毕业生升学考试基本信息网上填报。
2.现场报名:信息采集成功的考生,请在3月9日-13日到池州学院进行现场报名。
3.报名确认:在我校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成功的考生,持报名点打印并盖章的含有考生号的考生报名信息表和本人身份证,于3月21日来池州学院进行报名确认。
4.缴费: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现场报名时缴费并领取准考证。按照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9〕60号)文件核准的标准交纳报名考试费120元/生。
第九条 招生计划
序号专业名称学制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学费(元/年)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四年50机械类相近或相关专业39002旅游管理四年50旅游类相近或相关专业3500
第十条资格审核及入学考试
(二)在校学习期间的收费标准按普通高校相同专业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66-0566-0566-(传真)联系部门:池州学院教务处邮政编码:247000学院网址:http://www..cn/电子邮箱:联系电话:0566-0566-0566-(传真)联系部门:池州学院教务处邮政编码:247000学院网址:http://www..cn/电子邮箱:
第二条学校全称:池州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1306。学校地址:安徽省池州市教育园区。
第十二条加分政策1.获得安徽省教育厅联合主办的未纳入国赛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项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一等奖获得者,总分加15分,二等奖获得者,总分加10分;2.获得国家认定核发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总分加10分;获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总分加5分;3.高中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总分加5分;获运动健将和一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总分加10分;4.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
第十五条对口招生学生的待遇(一)学籍管理。对口招生的学生独立编班,学籍管理按现行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在校学生的管理按《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二)在校学习期间的收费标准按普通高校相同专业收费标准执行;(三)对口招生班的毕业生按照安徽省当年的就业政策,享受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的同等待遇。
2.现场报名:信息采集成功的考生,请在3月9日-13日到池州学院进行现场报名。
第七条学校成立自主招生纪检监察工作小组,负责对自主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由网上填报打印的“池州学院2014年对口自主招生报名表”1份;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本科对口中职毕业生自主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教办〔2014〕2号)的有关规定,根据安徽省教育厅《2015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工作实施》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池州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1306。学校地址:安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本科对口中职毕业生自主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教办〔2014〕2号)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池州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1306。学校地址:安徽省池州市教育园区。第三条池州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