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调剂要求1.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统一规定的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2.申请调剂的专业应是相同或相近专业,统考科目一致;3.符合报考硕士研究生学历要求。

(二)调入我校的相关工作要求1.外校考生调入我校的调剂工作由研究生院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2.校际调剂工作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我校一律不予承认。3.发布调剂信息、转寄或索取调剂考生材料均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办理手续,不符合教育部要求的考生材料不予办理。

(三)调剂复试考生:我校生源不足的专业在中国研招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研究生处从调剂系统中择优挑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

1、凡参加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达到初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即可参加调剂。

一、对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一)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四)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五)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

(一)调剂要求1.满足本通知第一部分对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2.满足调入和调出院系的其他要求。

三、考生提交资格审查材料1、后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生带学生证并开具教务部门证明)。2、初试成绩单原件、大学本科(专科)期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四、联系方式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1号邮编:150008电话:0451-87023611(兼传真)联系人:李克良E-mail:yasi5212@

二、调剂工作程序1、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在“网上调剂”栏目填报调剂志愿。2、我院对申请调剂的考生资格进行审查。3、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确认接受调剂通知。4、申请调剂时间:2014年4月1日―2014年4月10日。

一、调剂要求1、凡参加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达到初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即可参加调剂。2、报考专业与我院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