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内的具有中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档案未调转到学校或档案主要材料不全的除外),均享受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按6000元/生/年发放。

五、政府管理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黑龙江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学术委员会2018年3月27日

(五)研究生“三助”岗位学校设有“三助”(助管、助研、助教)岗位,根据工作量不同给予相应标准的津贴。(注:以上奖、助学金政策详细内容,以学校文件为准。)

一志愿考生和第一轮校外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及地点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笔试3月28日(周三)9:00-12:003号楼-424面试3月28日(周三)13:30-17:00考场:主楼D204侯考室:主楼D209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笔试3月28日(周三)9:00-12:003号楼-424面试3月28日(周三)13:30-17:00考场:主楼D204侯考室:主楼D209

2.我校的校外调剂工作预计将于3月18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正式启动,第一轮调剂工作预计3月28-31日前结束。

五、校外调剂1.调剂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成绩分数要求须符合就高原则。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2.我校的校外调剂工作于3月18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正式启动,第一轮调剂工作预计3月22日(周日)前结束。3.根据调剂结束后的实际情况,再决定第二次调剂的相关时间及流程。

五、校外调剂1.调剂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成绩分数要求须符合就高原则。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2.我校的校外调剂工作预计将于3月18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正式启动,第一轮调剂工作预计3月27日(周日)前结束。3.根据调剂结束后的实际情况,再决定第二次调剂的相关时间及流程。

6.上线生源严重不足的学科专业,学校将按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从校外调剂合格生源。

一志愿考生和第一轮校外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及地点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笔试3月28日(周三)9:00-12:003号楼-424面试3月28日(周三)13:30-17:00考场:主楼D204侯考室:主楼D209联系方式:86609442.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笔试3月28日(周三)9:00-12:003号楼-424面试3月28日(周三)13:30-17:00考场:主楼D204侯考室:主楼D209联系方式:86609442.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笔试3月28日(周三)9:00-12:003号楼-424面试3月28日(周三)13:30-17:00考场:主楼D

五、校外调剂1.对完生计划比例低于60%且无法进行校内调整的专业领域,学校将从校外调剂合格生源原则上使其尽可能完成不低于60%的招生计划。2.调剂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成绩分数要求须符合就高原则。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3.我校的校外调剂工作于3月25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正式启